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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作者:烟雨江南——【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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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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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二十章 杀意

  那个粗壮士兵伸手就冲罗格的领子拎来,喝道:“小免崽子真想找打是不是?老子们可是苍狼骑士团的……啊!”话刚说到一半,他那只手腕就莫名其妙的落在了罗格的手里,随即是一阵喀喀喇喇的骨碎声。那人惨叫刚发出一半,就被罗格一脚抽在下阴处,他吸口凉气倒在了地上,脸瞬间就成了紫色,满地打滚,却叫不出声来。
  另一个骑士大吃一惊,后退了一步,却觉得眼前一花,罗格早已不知去向。他惊恐地四下寻找之时,一阵巨痛突然从后背上传来。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罗格一脚踢倒了第二个骑士,紧跟着左脚踏上那骑士的脚踝,骨碎声不断响起。罗格料定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来拦阻自已了,就在两个倒地骑士的后脑上又一人补了一脚,踢晕了事,省得惨叫声烦心。

  ‘嘭’的一声,木屑纷飞中,二楼一间客房的门被罗格一脚踢得粉碎。待看清屋内的情势,罗格险些晕了过去。

  屋子里很有几个罗格的老熟人。莉莉斯披头散发,两只手上各绑了一根白色的布带。布带绕过房梁,两端分别执在乔治和布兰克的手中。这兄弟二人不断的拉紧和放松手中的布带,莉莉斯又始终在不屈不挠的挣扎着,这就使少女那白得让人眩目的躯体就如同一条被钓出水的鱼,拼命的弹跳扭动着。

  一团白布塞在了莉莉斯的嘴巴里,她左侧面颊上还有一个红色的掌印。少女身上的衣服全被撕成一条一条的,显然是有意为之。少女身躯扭动之下,饱满的胸脯和雪白的大腿都时隐时现,看得屋内的男人们个个欲火高涨。

  屋内除了乔治和布兰克这对身着见习骑士服色的兄弟外,还有三四个身着苍狼骑士团军服的骑士围在旁边。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看来是个首领模样的人物站在少女面前,他一手握住少女的腰身,另一手正用力抬高少女雪白赤裸的大腿,试图架到肩上。他的衣甲已脱在一边,胯下丑陋的阳物高高挺起,正试图钻入少女的温暖柔嫩的身体里。

  少女出人意料没有流泪,一双眼睛盯着面前的男人,拼足了全力在挣扎着。

  布兰克和乔治兄弟面孔扭曲着,狞笑着,不断的拉紧布带。少女的身躯被越拉越高,挣扎的余地也越来越小。

  罗格惊怒交集,热血上涌,望出去的视野已经是一片血红。一股无法抑止的杀意从灵魂深处无穷无尽的汹涌而出,一刹那间罗格只想撕烂屋中一切活着的生物。他张口就是一声尖叫,精神冲击波瞬间袭遍了方圆五十米的每一寸空间。屋中众人登时眼睛外突、口鼻耳中鲜血外溢,软软地倒了下去,莉莉斯也如遇电击,脸色忽青忽白。连几户邻居也都受到了波及,几个老人的当场就倒地不起,一命呜呼了。

  在仅有的一线清明里,为了顾及莉莉斯,罗格勉强压抑了这道精神冲击的力量。好在莉莉斯心志坚毅,承受精神冲击的能力显然远远超过了这些苍狼骑士们。

  布兰克和乔治兄弟俩一松手,少女就跌倒在地上,然而莉莉斯已经发现进来的是罗格,惊喜交加的她立刻跑了过来,在折辱中一直未曾哭泣的她这一刻却是泪流满面。

  苍狼骑士中队长紧跟着恢复了过来。他一跃而起,怒骂道:“哪个不开眼的东西敢来坏我哥斯特的好事!来人啊,给我拉到军营里去,老子要好好操操这孙子!”

  话音未落,一个拳头就在他眼前不断扩大,随后是漫天的金星飞舞。哥斯特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重重地撞在木头墙壁上。还未滑落下来,罗格就又在他的胃上补了一拳。胖子的蛮力可是极为恐怖的,他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和出手力道,免得一拳就打穿了这哥斯特。饶是如此,仅仅一拳就让体格健壮的哥斯特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哥斯特轰然倒地,罗格仍未放手,一脚踏上了他尚未软下去的阳物,用镶着钢片和马刺的靴子狠狠地碾压了起来。那哥斯特张口欲呼,房间里一根燃烧着的巨大蜡烛忽然飞起,闪电般插进了他的口里,火焰和蜡油将他的惨叫堵死在了喉咙里。那哥斯特眼睛翻了几下,浑身一阵抽动,就晕了过去。



罗格这才提起带血的靴子,一个一个地向屋里的男人们看过去。这些人刚刚从精神冲击中恢复过来,就看到队长瞬间就被打倒,随即是惨无人道的折磨。见罗格狞笑着看过来,被目光扫中的人无不觉得下腹阵痛。乔治面色惨白,刚刚坐起,见罗格看了过来,咚的一声又倒了下去,竟然已经被吓晕了。

  苍狼骑士团的人毕竟还有些胆气,没被彻底吓倒。他们呼哨一声,就准备群起而攻。罗格一声野兽般的吼叫,身影如轻烟一般穿行全场一周,苍狼骑士们带着愕然的表情慢慢的倒下了。瞬间的功夫,罗格空手捏碎了所有骑士的肩骨。

  他瞪着血红的眼睛,盯上了布兰克。

  布兰克战战兢兢地道:“你…你可别乱来啊!我们都…都是苍狼骑士团的,团长大人不会放过你的!”

  “苍狼骑士团?我不敢乱来的,真的不敢乱来!”罗格狞笑着拎起了昏迷中的哥斯特,一把从哥斯特的手臂上撕下了一条肌肉。巨痛把哥斯特从昏迷中刺醒,然后又把他再度送入昏迷。昏迷中的哥斯特仍时不时的抽动几下。

  罗格轻轻舔了舔嘴唇,来到布兰克的面前。“不!不要过来!不要杀我啊!”布兰克连哭带叫,手足并用向后退着,一直抵到墙角,退无可退为止。布兰克身材算是高大的了,至少比罗格高了半个头去,然而此刻在罗格无穷无尽的杀气压迫下,居然兴不起一点反抗或逃跑的念头。

  罗格轻轻拍着布兰克的脸蛋,狞笑着道:“我的布兰克表哥啊,我们真的是很有缘呢,没想到会在里尔城里见到你们啊。来,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出现这里呢!”

  布兰克全身冰冷僵硬,舌头打结,结结巴巴地述说着。

  罗格离开当天夜里,兄弟二人就被几个不明身份的黑衣人给拖到树林里阉割了。其后不久,见小小的里弗斯家族领地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又害怕那暗中势力再次下手,这兄弟二人身体刚刚养得好些,就离开了这块乡下地方。在布朗旧日的朋友推荐下,他们投入苍狼骑士团,任哥斯特轻骑兵中队的二名见习骑士,待三月后自然会转成正式骑兵。

  俩兄弟与哥斯特臭味相投,混得十分融洽。二人新阉不久,虽无作恶能力,但那心多少还在,在哥斯特行淫之时,在边上帮把手,凑个趣,过过干瘾也是好的。

  这天二人巡逻,恰巧遇到莉莉斯,随后悄悄尾随她到了这个小小旅馆。兄弟二人想起罗格,登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加上这莉莉斯也是他们想了很久的美味,此番异乡见到,自然不能放过。不过他们只是见习骑士,在王城里还不敢太过胡来,要作恶还是要仰仗这哥斯特的。在二人一番怂恿之下,哥斯特淫心大起,今天特地带了几个骑士来这小小旅店,一见莉莉斯顿时惊为天人,派人守了店门,就准备好好的淫乐一番,却不料半路杀来了罗格这个煞星。

  罗格此刻稍许压抑下了自己的杀意,随即想起自己曾叮嘱罗伯斯基的任务,伸手一扯,布兰克那熟牛皮制成的见习骑士护裆就如同纸糊的一般,被轻松撕开。

  罗格盯着布兰克的下身,那处仍厚重的包着纱布,一番折腾之后,纱布上渗出了些许血迹。罗格一字一字从牙缝里挤出来:“你知道莉莉斯是我的人,居然还敢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嗯?贱货就是贱货,已经挨了一刀,怎么还象匹种马啊,嗯?你的靠山就是这哥斯特?操你祖宗的,骑士中队长老子就不敢惹他了,嗯?”

  每挤出一个“嗯”来,罗格就伸右手在那块纱布上弹上一指。罗格蛮力如牛,又是在盛怒之下,这一弹之力少说也有几十斤。布兰克脸孔紫涨得如欲滴下血来,可是嘴却被罗格左手牢牢扣住,哪里叫得出半声!

  不多时,布兰克已经被罗格折磨的晕死醒来数次,眼见得出气多,入气少了。胯下一滩鲜血,红得触目惊心。

  见布兰克已经不堪用刑,罗格眼光一转,在满地的骑士中又看中了乔治。一丝残忍的微笑浮上了罗格的嘴角,他的眼睛迅速变成了银色,随后血红色又彻底的盖住了银色。乔治的身体如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握住,升上了半空,恶魔般的罗格缓缓的走了过去……

冬夜的风呼啸着,将最后一线夕照驱赶出了里尔城。

  “不!罗格哥哥!住手!”莉莉斯突然尖叫了一声。

  罗格愕然转头。莉莉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外面换好了衣服,此刻正倚在门框上,有些恐惧的看着他。少女瞳孔中,罗格看到一个面目狰狞的怪物,浑身染着鲜血,一个骑士被无形的绳索绑在半空中,怪物一只手指正慢慢地挖向了那骑士的眼珠。

  “那个怪物,不就是我吗?”

  如被一盆冷水淋下,罗格突然清醒了过来。他精神力一松,空中的骑士失了凭依,重重地摔在地板上,那个骑士不等从巨痛中恢复过来,就哭号着爬到了墙角。

  罗格茫然四顾,见哥斯特倒在屋子中央的地板上,一根左腿扔在房间的另一边,一副极度恐惧的表情永远的凝结在他的脸上。屋中一共五个苍狼骑士,此刻只有两个还是活着的。布兰克和乔治兄弟拥抱在一起,早已经结束了罪恶、痛苦和波折的一生。

  罗格猛然拉开窗子,一股寒风扑面而来。他深深呼吸了几下,平复了心情,这才转过身来重新面对屋中地狱般的景象。他毕竟是经历过风浪的人物,转眼之间,就下定了决心。

  莉莉斯勉强抑止着呕吐的欲望,见罗格恢复了神智,这才放下心来。这一放松,她再也压不住胃里的翻涌,跪在地上大吐起来。

  罗格轻轻拍着莉莉斯的后背,直到她把胃中的东西全部清空。他藏在背后的左手虚空轻轻握了两下,幸存的两个苍狼骑士喉骨一阵轻响,头一歪,追随他们的同伴去了。

  杀了这么多苍狼骑士团的骑士绝非小事,莉莉斯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当罗格下楼之时,少女并没有试图阻止,只是捂住脸轻轻抽泣起来,间中杂着祈祷的声音。楼下两声若有若无的惨叫传上来时,莉莉斯终于经受不住,晕了过去。

  夜深了。

  罗格冷漠的看着房间里堆在一起的尸体,集中精神念颂起咒语来,两只手不停的画出各种魔法符号。一个个各色的魔法符号自他双手中飘了出来,慢慢溶进地上一个刚刚画好的魔法阵中。

  一道恶臭在房间中弥漫开来,随后黑暗气息自魔法阵中大团大团的涌了出来,二只食尸鬼爬了出来。它们随即发现了面前的美味,拼命蠕动着肥大的身躯,扑到了尸堆上,大嚼起来。

  罗格的精神力笼住了整个小旅馆,捕捉着每一缕试图逃逸的魔法波动。在这种繁华都市中,特别是在一个信仰光明教会的都市中召唤黑暗生物,他必须慎之又慎。被食尸鬼吞食的尸体,其灵魂将随着肉体一道被携往地狱深处,并在那里变成食尸鬼的排泄物。哪怕是最高明的牧师也无法救赎或者是召唤这种被彻底污秽了的灵魂。这样,自然也就不会有人通过灵魂召唤发现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了。

  哥斯特干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来的都是他的心腹,其它人并不知道他这次出来干什么,去哪里。这个罗格轻易的就从苍狼骑士的嘴里问了出来,他盘算着,如果再仔细清理掉现场的痕迹,这间旅馆内发生的事,也许就永远没人知道了。

  不!至少大卫是知道的!罗格刹时间汗透重衣。

  思索了一会,罗格也没想出什么办法来,只得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了,想必很快大卫就会掀开底牌的吧?

  清理过了所有的痕迹,罗格来到莉莉斯的房间,解衣上床。

  莉莉斯早已倦极而眠,但转眼又被罗格弄醒了。经历了太过紧张的一天,又是久别重逢,两人都需要某种方式的发泄。于是小楼里又重新充斥了疯狂的气息,不过这一次,气息非常的淫靡。

  天色未亮,教堂悠扬的钟声就唤醒了沉睡中的罗格和莉莉斯。

  罗格起身披衣,他看着莉莉斯,犹豫了片刻,终于说:“要不,你还是跟我回去吧。”

  莉莉斯看着罗格,目光如水,良久才摇了摇头,轻轻地道:“我不想给你填麻烦,再说,我也很喜欢这座小旅馆,想好好经营一下。我……我就不跟你回去了。”

  看着如释重负的神情在罗格脸上一闪而过,莉莉斯只觉胸口钻心的痛。可是表面看起来,少女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活泼与快乐,她只拉住罗格的手,轻轻说了句:“记得有空的时候常来看看我。”
罗格点头应了,出门去了,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少女哀伤欲绝。

  罗格回到自己那小楼的时候,里尔城才刚刚从沉睡中醒过来。斜靠在窗边的躺椅上,罗格终于有了一点安静的时间,可以好好的回味一下这几天惊心动魄的经历。

  与大卫、安德烈和芙萝娅三人相见虽然只有寥寥数次,但是每次相见,罗格都有一种兔子与三只恶狼在一起喝咖啡的感觉。特别是芙萝娅和安德烈身上散发着一种令罗格感到极为危险的气息,街上相遇之后,过于强大的刺激使罗格直到如今精神上都有些恍惚。

  罗格有些烦躁的盯着窗外血红的朝霞,那红色让他感到分外的粘稠。

  “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呢?为什么会那么控制不住自己,那道杀意到底是什么呢?在杀他们的时候,我,我甚至还很快乐!那种用手捏碎肋骨的感觉啊!怎么会有一种干完了女人的快乐呢?”

  他的手指无意识的轻轻敲打着桌子,显示出了他心中无法控制的紧张。杀人对他来说并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然而这并不代表了他认同于毫无目的的滥杀,他也绝不愿意成为一个嗜血的人。杀人应该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而且是不得已时才能运用的手段。

  “我明白了!我是在害怕!”

  在‘夜归’旅店的那场屠杀,其实真正的原因仍在于罗格的恐惧。那是心里最深处的,不愿面对的恐惧。是对安德烈和芙萝娅压倒一切的强大实力的恐惧。虽然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的实力更是深如渊海,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理解的范围,但他们对罗格来说是靠山,他可以感觉到奥菲罗克对自己的回护。

  然而安德烈和芙萝娅不同。芙萝娅始终是一副遗害千年的清丽笑容,然而街头交谈的短短时间里,她已经对罗格起了数次杀机。如果不是自己丑态百出,演技到位,也许她真的就要下杀手了。对于一位公主来说,杀死一个下级贵族,最多有点小小的麻烦而已。这麻烦恐怕不会比为了参加宴会而不得不穿一套紧身背心大多少。

  安德烈给自己的压迫更胜于芙萝娅。在他的面前,罗格小心翼翼的收束着自己的精神力,务求不使有一丝外露。安德烈的斗气如涛涛江水般冲入了自己的身体,肆无忌惮的探察着。就是在这一次的接触中,罗格深切领受到了“星空斗气”的可怕本质。这种斗气隐含了天上星辰的力量,具有将物质转换属性、使之结晶化的可怕力量。在安德烈探查自己的过程中,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使自己落得和那只乌鸦同样的下场。那种感觉,有如躺在菜板上的羔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屠夫用刀在自己身上比来比去。

  罗格虽然胆大妄为,但绝不是不怕死的。当时能够全心投入演了一个出色的小丑,这让他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事后他虽然表面上无事,然而这恐惧却在心里不断的成长着、积累着。在‘夜归’旅店里的屠杀,实际上就是这恐惧的宣泄。他要靠屠杀弱者来证明自己是个强者,来解决这恐惧!

  解开了这个心结,罗格终于感觉到轻松多了。他站在窗前,深深的吸了口气,再缓缓的吐了出来。在他意识深处,精神力缓缓地旋转起来,如一团淡紫色且闪耀着数点金星的云团。随着他的双眼逐渐转成银色,整个世界再一次的在罗格面前平面化了。

  罗格竭力回忆着与埃丽西斯精神相连、为她提供空间定位的经历。他抬手向眼前这平面的世界摸去,空间中一阵荡漾的波纹,罗格的人还在原地未动,手也保持着前伸的姿式,他的精神却已经突破了这层空间,再度置身于诡异的异界。

  这是个无比美丽的世界。在深黑色的无尽空间里,悬挂着无数的星辰。时时会有一道能量风暴在空间中掠过,在黑色的幕布上留下绚烂的尾迹。一个个看不见的黑色洞口在空间中飘荡着,似乎是毫无规律的在运行着,然而任何两个黑洞都绝不会碰撞到一起。

  这个世界里,由于缺少参照,视觉经常会受到欺骗。当一个黑洞在离罗格有千里之遥的地方掠过时,罗格才诧异的发现这个黑洞的大少居然可以轻易的放下大陆上最雄伟的山脉!这些黑洞深不见底,罗格无从知道洞的那一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他也不想知道。

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身体,只有感觉存在。罗格忽然想起了埃丽西斯,想起了异空间的挣扎。如果说这个空间是一泓宁静的湖水,那一次的空间则是风暴中的大海。刚刚想起埃丽西斯,罗格立即感受到了她。这个空间之外的某处,有一团暗黑色的能量。那能量凝结成了一颗小小的透明球形,在那小小的球体中,却仿佛蕴藏着整座火山!

  在一座华丽的小客厅里,正慵懒地靠在软垫上的埃丽西斯突然诧异地抬起了头。一丝罕有的微笑在她的嘴角浮现:“这小胖子,学东西很快嘛,居然能够锁定我的精神了,哼!看来真的得给你点苦头尝尝,不然以后还不被烦死!”

  那团黑色的能量球突然涨大了少许,飘飞出六个极为复杂的魔法符号,构成了一个六芒星魔法阵的顶点。随即一个小小的黑色能量球从魔法阵中飞出来,沿着罗格与埃丽西斯的精神联系,迅捷无比的突破了无数空间,向罗格的精神本体袭来。

  罗格顿时慌了,好在在这个空间里依然能发出精神冲击,他拼起老命,发出了数道无形的精神冲击去拦截那个能量球。然而罗格的精神冲击在那个小小能量球面前如同纸糊的一般,连让它降低点速度都办不到。

  罗格精神本体上方的空间一阵波动,埃丽西斯的能量球如幽灵一般钻了出来,恶狠狠地向罗格扑来。罗格立刻魂飞天外,好在精神本体的移动速度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念动即移。他立刻凭着无比的求生本能在异空间中发了疯一样的乱窜起来。

  能量球如附骨之疽,牢牢的跟在罗格后面。两团精神能量互相追逐了一会,埃丽西斯的能量球忽然炸了开来,漫射的黑焰终于小小的烧了罗格一下。

  巨大的痛楚!这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最直接的痛苦!虽然只是瞬间的事,但那一刹那间,罗格已经明白了什么是生不如死。

  埃丽西斯笑得花枝乱颤的,自那晚以来,她还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呢。刚才的那番精神追逐可是她当年最喜欢的游戏了。

  “这小胖子虽然魔力不怎么样,可对精神力的运用还挺熟练的。说不定这个世界上很多魔法大师都还不如他呢!说起来,好像‘异界牢狱’那件事我该谢谢他的。可是……可是……这叫我怎么开口呢!以前骂过他们不少次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唉!”埃丽西斯想着想着,也有些烦恼。然而一想到‘异界牢狱’,就又想到了那个让她恨得牙齿发痒的小狐狸精公主。

  “要不要今晚去把她偷偷杀了?十四级魔法师,嗯,是有点难对付,不过还称不上是个对手。”埃丽西斯暗自盘算着。然而当日一战之后,小狐狸精公主仿佛平空消失了一样,无论埃丽西斯使用什么办法,也无法感应或侦测到她的存在。那个恐怖的人偶法术也无从用起了。这就更让埃丽西斯抓狂了。郁闷之余,正好罗格不知死活的来探头探脑,自然要狠狠地收拾一下。

  罗格平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如此惧怕一个女人,不,这个埃丽西斯简直已经不是人了。他明白,刚才那不过是埃丽西斯的‘小小’的惩戒而已。可怜他不知道这个女魔头还有多少手段没使,口出怨言是绝对不敢的,就连心存怨望也不行。天知道这魔女会不会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他心中的秘密!

  刚刚平复了精神上的痛楚,一个空间通道在罗格面前打开,极为熟悉的吸力锁住了罗格的精神。他还未来得及惊叫一声,就被吸入了空间通道之中。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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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二十一章 等待

  如流星一样,罗格刺破了异界浓厚、湿腻的铅灰色云团,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向一座小小山峰掠去。
  峰顶一个身影正等着他。

  仿佛已经等了无数个岁月,仿佛自天地生成的一刻她就等在那里。

  电光石火的瞬间,罗格穿过重重的浓雾,飞到了山峰上,缓缓下落。

  有那么一刻,罗格感觉好像有些眼花,看到了一个长发飞扬的身影,然而当他在风月面前停下的时候,却发现她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化。

  罗格现在只是以一个精神体存在,自然谈不上什么‘眼花’了。他自嘲地一笑,就准备如前两次到异界一样,飞入风月的核心里。

  一道无形能量罩突然在风月身上生成,罗格如同一头撞在墙上一般,被弹了回来。他只觉得整个世界都旋转起来,好半天才平复过来。

  风月伸手一指,罗格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三只僵尸领主带着二十几只僵尸战士正站在不远处。他自信地一笑,这点不死生物还不手到擒来?就待先发一道精神冲击打打前阵的时候,罗格忽然有些疑惑,这些不死生物的姿态与其说是挑战,倒不说是,嗯,是什么呢?对了!是恭敬!

  罗格极度诧异地望了望风月,这些不死生物居然对风月恭敬?!她居然开始拉帮结派了?

  风月手指处,一个僵尸战士走了出来,来到风月面前。风月右手一探,轻而易举的插入了它的胸膛,握住了能量核心。僵尸战士坚如硬木的肌体对风月来说竟有如烂泥。风月手上一使力,口中轻啸一声,僵尸战士就爆成了一地的尸块。无数道金色的能量线从风月头骨里伸展出来,探入了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之中,随后自能量核心中爆出无数的细线,缠绕上地上的每一块尸块。

  被缠绕的尸块迅速燃起苍白色的火焰,很快就被烧尽了,只余一点精华连结在精神细线的末端。风月手一收,无数精神连线潮水般回收,在她指尖处凝成水滴大小的一团金色液体。那滴液体随即溶入了风月的指尖,与手指融为一体。

  不死生物没有恐惧、欢喜或者是惊讶等情绪,它们对自己的主人只有单纯的服从。虽然风月毁灭并吸收了一具僵尸,其它的僵尸们依然安静的立在一旁,等待着风月的下一个命令。

  代表了罗格精神本体的紫雾急剧翻涌着:“难道精神力竟然可以这样运用吗?!这不是说,我也能在这个世界拥有身体吗?”

  一个神秘的新世界在罗格面前展开了!

  紫雾滚动了起来,数条雾气探了出来,沿着地面不停搜索着,一道雾气更是逐渐渗入了地下。在雾气的带动下,不时会有一两块骨骼、石头或者是枯死的树干会忽然跳起,然后又落下。慢慢地,雾气的运作开始熟练起来,不时有新的更加细小的雾气分出来,地面上各种物体跳动却越来越频繁,幅度也越来越大。

  风月怀抱着镰刀,静静的等候着。她已经等了那么久,不在乎再多等一会。

  小小的峰顶此刻可以称得上是群魔乱舞!无数的骨骼和各种奇怪的东西在空中飞舞着,地面也在不断翻涌,仿佛有几百只土拨鼠在地下疯狂地挖掘着。已经有数百条细细的紫色细线从罗格的精神本体中伸出来,不停的触摸、探索和操纵着每一个接触到物体。

  终于一个骷髅头在半空中凝定下来,如海绵一样将罗格的精神本体吸入,两团紫火随后在骷髅头的眼眶里亮起。

  罗格对自己的新身体,确切点说是新头,很不满意。

  虽然据记载最强大的邪恶生物――半神巫妖就是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巨大骷髅头而已,但人家跟自己现在这个骷髅头显然不是一回事。作为一个初级的死灵法师,罗格仍然至少需要一双手才能施展出大多数的魔法。而且在离开了改造过的肉体,以及战甲‘轮回’和战斧“缚魂”后,罗格的肉博能力甚至还不如一个稍微高等一点的骷髅兵。

  犹豫片刻,罗格毅然放弃了这个骷髅头,再一次的试图给自己组织一个身体。经历了无数次的尝试,他终于自“死灵召唤”的法术中得到启发,为自己召出了一具骷髅作为身体。
风月引着罗格来到一处水潭前。

  异界的水都是泥泞、混浊的灰色的浆状物的,这个水潭的水却意外的清澈,虽只小小的二尺方圆,一尺多深,却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罗格清晰的感应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保护着这汪清水不受死亡力量的侵蚀。这力量非常熟悉,应该是来自于风月。他略有些迷惑,这汪普通的清水有何特殊之处,要如此费心的保护?

  罗格在水边俯下身去,一具还算完整的骷髅在水中倒映出来。罗格苦笑了一下,现在的自己应该是死灵法师的邪恶典型――尸巫了吧。不过罗格很会为自己开解,风月能在异界不断改造自己的身体,自己作为主人,应该也能做到才对。日后不难再变成一具高大英俊的骷髅法师。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风月能办到的事,他可不一定办得到的。

  罗格又花了一些时间适应自己的新存在形态,甚至还成功施放了一个诅咒术!但正如恐惧术对不死生物根本不起作用一样,罗格也完全想不出诅咒、疾病这些辅助类死灵法术,能在这个几乎只有不死生物存在的世界里有些什么用处。

  如果不是来自本体世界的强力召唤,罗格不知还要在这全新的领域里探索多久。

  这道召唤强横、霸道、威力无匹,极其精准地锁定了他的精神。罗格苦笑了一下,除了埃丽西斯这女魔头,还有谁能办到这一点?

  骷髅散了。未及和风月打个招呼,罗格的精神本体就被埃丽西斯召回了原来的世界。在不断高飞的时候,看到风月的身影动也不动地站在原地,罗格忽然生起了一个念头:

  “也许该和它道个别的……”

  他随即被自己的荒谬想法弄笑了,法师和自己的宠物道什么别?虽然,虽然风月似乎有些特别,不过它依然只是个法师宠物罢了。

  不知为什么,罗格突然感到自己有些笑不出来了。

  埃丽西斯在空间中飘荡的时候,罗格为维系与她的联系都耗尽了全力。当她想找罗格的时候,这召唤却简直如一个野蛮武士去提一只小鸡般的轻松。这就是对空间的理解和魔力上的绝对差距。这个发现又让罗格颇受打击,好在他追随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已经有年头了,脸皮和神经练得无比坚韧,这种打击实在不算什么。

  一阵眩晕过后,罗格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一站一坐,都在关切地看着他。看到罗格的眼神自迷茫慢慢转为清明,奥菲罗克才松了一口气。埃丽西斯强大的魔法波动逐渐的消散了,往昔周身有如实质的黑焰也一点不剩地被她吸回了体内。刚刚施放的“异界召唤”看起来对埃丽西斯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几粒细细的汗珠正挂在她的鼻尖上。

  现在已是黄昏时分,夕照透过百叶窗柔和地洒落在屋内,也在埃丽西斯的面容上映上一片金黄。几粒细细的汗珠在夕照下闪耀着金色的光彩。

  罗格从未如此清楚的看过埃丽西斯。以往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的黑焰总是让她朦朦胧胧的,如同隔着一层雾气一般。

  “哼!”埃丽西斯一声冷哼把罗格的魂魄拉了回来。“你倒真的是胆大妄为啊!体验过一点异界空间就以为自己是大魔导师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个异空间存在,又有多少你没见识过的异界生物,可以随时吞掉你的精神本体?以你那点可怜的魔力,又能发动哪个空间魔法可以让你逃回来?起初我以为你只是在修习一些锁定对手灵魂的魔法,没想到你居然把整个精神本体都传送到异空间去了!”

  埃丽西斯披头盖脸的一顿指责,反而让罗格第一次感觉到她是一个真实的人。而以往的埃丽西斯总是如此神秘和矜持,更让人觉得是一个魔或者是神。而且罗格也是第一次感觉到她对自己的关心,这种感觉让他激动不已。

  “好了好了,埃妮,既然罗格已经没事了,你就饶他一次吧。”奥菲罗克微笑着说。

  他随后又对罗格道:“你两天没出现了,让大家都急得不得了。凯特先在这里发现了你,但你始终神志不清。他解决不了,就来找了我们。埃妮断定你的精神本体,换句话说,也就是你的灵魂已经游离到异界去了,所以施展了‘异界召唤’的魔法,这才把你捉了回来。”
罗格嘿嘿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异界召唤’?这个魔法……好象是用来召唤异界怪物的吧?而且事先也不知道召唤的是什么才对啊?”

  埃丽西斯‘扑嗤’一笑,道:“这个魔法本来就是召唤异界怪兽用的,稍微改改,拿来召唤你再合适不过了。再说了,我想要召唤什么,什么东西就得乖乖地出来,哪有召唤兽自己选择的余地?”

  罗格有些讪讪的,又问:“我在异界呆了两天吗?”

  “那你以为呆了多久?”埃丽西斯反问道。

  奥菲罗克盯着罗格看了一会,目光有如实质,将罗格里里外外看了个透。

  “看来你这段时间收获不小啊。魔力居然又有进步,呵呵,不错不错。这本《平行空间与初级空间魔法》是四百年前大魔导士克利夫兰的手迹,现在是我父亲的收藏品。我和埃妮都觉得这本书比较适合你现在的情况,所以顺便带过来了,你可要小心收好了。不算里面的魔法本身,单是大魔导士的手迹就已经很值钱了!”他微笑着道。

  最后这句正中罗格要害。以胖子这种天生的商人,哪会不知道四百年前大魔导士手迹的价值呢?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这克利夫兰是何许人也。罗格赶紧上前两步,双手颤抖着接过这本历史悠久的羊皮书,心情激荡。

  好不容易送走了奥菲罗克及来同来的凯特等人,罗格迫不及待的来到静室,开始静坐冥想。他收束了心神,意识慢慢的潜入了精神本体之中,体会和操纵着周围一点一滴的魔力。

  空中各式各样的魔法能量以罗格为中心开始聚集,绕着他飞速旋转起来。红的是火焰,蓝的是冰霜,灰色的是死亡能量,还有许许多多罗格分辨不出的魔法能量,一起组成了一道瑰丽的光带。这道光带是无法用肉眼辨识的,只能以精神去感应。光带上一小股一小股的魔法能量会不时的飞入罗格,在他精神本体之中转了一圈,又飞了出去。少许魔法能量就这样留在了罗格的体内。

  清晨时分,罗格终于结束了冥想。他站在窗前,周身魔力涌动。他已经是一个九级的魔法师了,虽然称不上强大,但已经是不能随意忽视的人物了!从八级魔法师到九级魔法师,他只用了短短数月的时间,这速度算不上惊才绝艳,但以罗格在魔法上的天份来说,已经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进步了。

  与雾幻赌气时的那一场无形的拼斗,让罗格领悟到了以精神力观察世界的技巧,更使他无意中看到了使整个世界运行的力量本源。这让他第一次清晰的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也知道自己追求的力量巅峰在哪里。无论是斗气,还是魔力,最终都会归于力量的本源。力量的本源还是罗格无法理解的范围,他只是看到了,知道那就是自己的方向,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然而知道了目标在哪里,就可以选择一条相对正确的路。绝大多数时候,强大并不取决于一个人能够在自己的道路上跑的比别人快,而是决定于选择道路的那一瞬间。

  相较于斗气而言,魔力更加接近于力量的本源。所以罗格虽然力大无穷,拥有成为战士的独一无二的天分,他还是选择了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精进魔力与精神力上,既不修炼斗气,也不研习战技。

  罗德里格斯临终前的教诲则使打碎了他头脑中已有的条条框框,使他可以在通向目标的过程中踏出一条自己的路来。这位最伟大的死灵法师拥有无以伦比的智慧,他知道规则是一切智慧成长的捷径,但也是束缚智慧最大的牢笼。罗德里格斯心知在得到了无上智慧与力量的同时,这个世界的规则已经烙印在自己的灵魂深处。他已经无力跳出这个规则,但罗格不同。刚刚跳上追求力量征程的他拥有足够的潜力,却还未曾被烙上太多的印记。

  这正是罗德里格斯没有吸收罗格灵魂或是把自己的知识留给罗格的原因。那样做的话,可能会再造出一个更加强大的死灵法师,甚至在力量上或许会达到神魔的程度。然而再强大肥壮的青虫也不是蝴蝶。

  罗德里格斯期待的是有朝一日罗格可以破茧而出,而不是永世作一条青虫。

与埃丽西斯的精神联系让罗格第一次体会到了异空间的存在。风月的存在也使他第一次以灵魂跃入异空间的经历不至于变成灾难。而异界里化身尸巫的独特体验让他对死亡能量的把握更加的精细,也直接刺激了他那以死亡能量为主的魔力成长,终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够再进一步。

  九级魔法师啊!

  罗格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这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小角色了!虽然隐于暗中、背后伤人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宽广啊!想一想,以自己精确的魔法控制力,九级法师意味着每一仗自己可以至少有四个剑蜘蛛可供召唤,还有无数的魔法飞弹,六七个火球术,恐惧术、疾病术,等等等等。这些法术足够消灭一个骑士小队!

  罗格有些眩晕,然而收获不止于此。

  他回想起在‘夜归’旅馆中疯狂的一幕幕,特别是徒手插入敌手胸膛,捏断脊椎的体验。他试着将精神力提至最高,然后聚集于右手食指之上。片刻之后,他整根手指都热了起来。罗格提手细看,他的食指已经长了一寸,指甲变成了锋利的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了细细的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的金属光芒。

  罗格一指插入了面前的硬木桌,就如同插进了一块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轻松。罗格满意地笑了笑,随手提起一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的手指弹了弹剑刃,竟然发出了金属般的撞击声。当然了,这把剑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来试验自己手指的强度。

  他将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了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的能力之一了吧?按书上的记载这一定是的。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的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的,嘿嘿。比如那个荆戈……”

  罗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历害的样子,马上还要一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了吧。”

  他现在已经自最初的兴奋中平复下来了,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的全部。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约定出发捕奴的日子就要到了,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如同肉里总是夹着一根刺一样。可是这飞龙一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了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了。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的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的对象。

  这一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的办法来。

  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的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了些。何况对方的实力也未见得就差了,一旦冲突起来,最先倒霉的总是自己这些小喽罗。罗格苦苦思索,把各方势力一一检索了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光明教会啊!兄弟几个最近和格纳得.哈特主教混得十分融洽,眼前正是请他把自己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良机!如果搭上教会这条线,无论是谁,想要动自己之前都要好好的想想。

  想到这里,罗格不由得深深懊悔没有早早的投向教会的怀抱。虽说死灵法师加入光明教会显得有些滑稽,但本着有奶就是娘的原则,罗格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立场和原则哪里有小命来得重要?话又说回来,奥菲罗克也是光明教会的人,巴伐利亚公国则是莱茵同盟里惟一的信教区。自己这样做,怎么都算不上是背叛吧。

  想到逝去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罗格不禁有些愧疚。不过这丝惭愧转眼就烟消云散了,他理直气壮地想:“是你教我可以无视一切世界的规则的。这死灵法师不能加入光明教会也算是规则之一吧?那就自老子开始,在光明教会里开创出死灵法师的新天地!嗯,这圣水有些麻烦啊,没关系,忍了!咦?用不着忍的,老子好像可以用精神力做上一个小小护罩,把这圣水挡在外边,就象神迹那次一样。奶奶的,我怎么忘了这么一个好办法!这个护罩要好好练练,不能太厚,半公分最多了;还要持久,又能随我的体形变化……好像很有些难度啊?”

  圣水的问题还不是眼前的当务之急,先放放,以后再头痛吧。

  他散去了精神力,待手指恢复正常,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罗格到达格纳得.哈特主教府的时候,里尔城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之中。被吵醒的中年管家显然心情不大好,对罗格也没有什么好脸色。但当他看见罗格递过来的几枚银币的时候,脸上立刻堆起了最殷勤的笑容,变脸之快,让罗格也有些佩服。点头哈腰的管家一再表示等主教一醒,就会第一时间把罗格的名贴递上去。随后他又谄媚的询问罗格是否愿意进去喝杯咖啡。

  看着这管家枯干的瘦脸,以及那副被劣质烟草薰得发黄的牙齿,罗格实在难以对主教家里的咖啡产生丝毫的兴趣。匆匆在名贴上留了言,约了主教晚上再来拜访,罗格就逃难似的急急离去。这次拜访让罗格对主教的经济状况有了初步的估计,然而仔细回想了一下主教大人的敛财作风,似乎又不应该如此窘迫才是。

  带着疑惑,罗格向‘战神之锤’疾驰而去。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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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月陨 第二十二章 攀附

  虽然里尔城、甚至是整个莱茵同盟都已经是暗流涌动,然而表面上城里还是一片太平,处处繁华。‘战神之锤’短短时间已经在这个浮躁且奢华的城市里扎下了根,‘不老仙泉’成了贵族们每次必谈的话题。第三枚‘不老仙泉’的归属更是万众瞩目。
  ‘战神之锤’将对‘不老仙泉’进行秘密拍卖,价高者得的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整体贵族社会。流言的魅力和生命力再一次得到了证明。据称这第三枚‘魔戒’除了壮阳的奇效之外,还能大大增加使女子受孕的机率。此外,还有诸如返老还童、强身健体种种好处。又有人信誓旦旦的宣称,这魔戒之中封印了源自神秘东方世界的魔鬼力量,可以使男人在床上吸收女人的生命精华。据另一则从杀手组织流传出来的消息称,这个戒指可以自性爱中汲取能量,自动为主人加上防护护罩,所以持有人大可放心取乐,不用担心被暗杀云云。

  罗格到达‘战神之锤’的时候,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然而在这里随时可以见到里尔城最受尊敬的人物。来宾们三三两两的徜徉在大厅里,大多数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来宾中有熟人相遇,也会极为优雅的互相打个招呼。这没办法,上层贵族的圈子就是这么小。近来有身份地位的大贵族或者是大富商如果不到‘战神之锤’转上一转,就会害怕被人误解为没有购物的财力。当然总是有几个豪门是不必用这种办法证明自己的。不过,能够到‘战神之锤’楼上转转正好为这些豪门充分提供了展示血统优越性的舞台。

  ‘战神之锤’大约每个星期会发布一件新品,按照‘战神之锤’的价格定位,这种新品推出速度不快也不慢。其实这已经是费斯的极限了。每当一件新品发布,有实力在‘战神之锤’购物的顾客都会云集而至,当然十个人中有九个不会买,只是显示一下自己有买的实力而已。

  罗格从后门悄悄地溜进了店里,顺手在漂亮的女店员身上揩了几下油水。

  凯特和佛朗哥都已经坐在顶楼的小茶室里了。在寸土寸金的第五大道上,这间十几个平方米的小小茶室就是几个贵族青年的办公室兼会议室。最大的房间和最好的朝向留出来做了贵宾接待室。三楼剩下的最后一个风景秀丽的大房间则给老雾幻作了休息室。

  这种清晨时分一般是看不到伦斯的,这也是他的职业特点。伦斯最近奋发了不少,苦练盗贼技能。据他自己说是为了早日把飞龙从他的老鼠洞给揪出来,其实大家心里明白,其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能够到防备森严的大贵族府上去偷窥一番。

  三人商议一阵,定下了晚上拜访主教所需的礼品事宜,就各自准备去了。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夕阳的余辉将格纳得.哈特主教府里那小小的花园也映得几乎有了点繁华的感觉。可惜书房中的几个人毫无欣赏的兴趣。凯特、佛朗哥和罗格正围着哈特主教大拍马屁,并非常委婉的表达了希望哈特主教把三人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意思。

  哈特眯着眼睛,怡然自得地受用着潮水般涌来的马屁。他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这等炉火纯青的马屁了。这些马屁绝不是漫无边际的胡乱吹捧,难得之处在于用词朴实无华、感情真挚热烈,一听就是发自内心肺腑的。三人自主教大人出道时谈起,几乎每一件哈特有些成绩的小事都会被提出来,并且详加评论述说一翻。也难为这三人是如何翻出来这许多琐碎的陈年往事的。自然其中也有许多并不属于主教的功劳,也都被算在哈特大人的头上。对这些小小疏漏,主教大人胸怀宽广,自然是不予计较的。

  一个沉甸甸的缠丝袋子正在哈特主教的手上一起一伏的跃动着。每一个起落都会发出动听的金币碰撞的声音。哈特主教的眼睛都快笑没了,待三人马屁告一段落,他这才开口:“上次接受教会册封时,我就看出你们几个未来必定会对传播神的荣光有所贡献。赞美无所不能的至高神,它在莱茵教区最困难的时候,将你们带到了光明教会的面前。我相信你们是至高神最忠实的信徒,我理所应该将你们这样的人才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不过……”



罗格一听主教这声‘不过’,立刻在身上翻了起来,终于找出了一小袋宝石。这袋宝石本来是准备给费斯制作新的魔法装备的,里面虽然只有四块宝石,但是质地纯净,个头又大,价值远在哈特主教手中那一千金币之上。

  胖子没怎么犹豫,就把这一小袋宝石递了过去。哈特笑逐颜开,打开口袋,仔细把玩了一会,笑道:“这些宝石质地可真是不错啊,看起来至少值上五千金币啊!这些真的是给老夫的?”

  罗格赔笑道:“这是我等对至高神的一点小小奉献。主教大人身为至高神的使者,荣耀的传播者,这些奉献正该交给您掌管才是!”

  哈特主教吃力地将略显臃肿的身躯在椅子里挪了个位置,将掌中的宝石又放入了小口袋中。他摸了摸胡子,说:“这些宝石,可不是寻常货色,怕是用来打造魔法装备的原料吧?你们看过了我这寒酸的房子,是不是以为一千金币对我来说就是笔巨款了?”

  罗格等人听了这话,立刻满脸通红。

  哈特主教看了看他们的表情,笑道:“不要这么紧张嘛!一千金币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的确是笔巨款了。我这个破落院子一年的开销不过是四百个金币罢了。既然你们考虑了那么久,还是来走我的门路,没有投到眼前正当权的格里芬主教或者泰勒那里,我也不能让你们失望。这一千金币我就收下了,宝石嘛,你们还是拿回去吧。”

  佛朗哥以为哈特主教还在故做姿态,连忙又劝了几句。

  哈特主教捻着下巴上稀疏几缕胡子,笑说:“我侍奉至高神三十多年,坐上主教这个位子的时间也不短了。至于我的神力,嘿嘿,你们也看得很清楚,才是个八级神官而已。这几十年风风雨雨的,就是格里芬和泰勒也一直弄不倒我,是什么原因呢?其实没有别的,就是我这个人不贪,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胃口有多大,吃饱就行,不去想那些吃不下去,消化不了的东西。”

  “这些年来,老夫看过很多青年才俊,才华横溢,神力高强。他们都很聪明,也都很有野心。可是他们一个个的倒下去了,还没有我这个一无是处的老头子来得长久,就是因为太心急了。好比一头强壮的牧羊犬,所有的羊都怕它,于是它就真以为自己是无比强壮的,出去挑战狼群。而老夫则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所以选择了呆在羊群里,依靠其它牧羊犬和牧羊人的力量来抵御狼群,才活到了现在。所以人哪,就得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会干点什么,手能够伸多长。总是望着、想着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忘了看脚下的路,走到悬崖上去。”

  哈特主教站起身来,把宝石口袋放在罗格的手上,说道:“这些宝石与‘战神之锤’的生意有关,你还是拿回去吧。‘战神之锤’兴旺了,老夫才好安心收一些奉献的。至于伯克红衣大主教那里,眼前正有一个机会。”

  罗格等立刻伸长了耳朵,生怕错过了每一个字。

  哈特慢慢地道:“伯克大主教最近一年来颇多不顺之处,所以想订制一件新的法冠,转一转运气和心情。格里芬和泰勒主教半个月前已经领了这个任务去了,老夫因为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就没敢领这个任务。你们既然来了,正是再适合不过了。伯克主教会先付一万金币的定金,如果法冠被选中了,那么差价部分会补齐的。不过,伯克阁下一生清正,恐怕承担不起太过华贵的法冠……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在座的人都是快百练成精的小油条了,哪里会听不出哈特的言外之意?

  “哈特大人”罗格问道,“就是不知道伯克主教喜好是什么。比如说式样、颜色,还有,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宝石类型?”

  说到伯克红衣大主教的爱好,几个贵族青年兴致立刻来了,七嘴八舌的开始刨根问底,恨不得把他祖上几代的隐私都给深挖出来。对哈特主教的态度也变得亲热无比,就象已经认识了十多年一般,弄得哈特哭笑不得,深深佩服几人的厚脸皮。

  格纳德.哈特主教“哈哈”一笑,说道:“我跟随伯克红衣大主教的时间太久了,能想出来的东西,伯克阁下多少能猜出来。倒是你们,说不定能够给红衣大主教和我一个惊喜呢。来来,不要着急,一会我把红衣大主教的生平事迹都说给你们听听,看看你们能够有什么领悟。管家,管家!去准备四人份的宵夜!”



 主教府上这次拜访,收获之大连罗格自己都不敢相信。格纳德.哈特主教的深藏不露、知足自省也让罗格触动颇深。这四年来,虽然多历波折,然而罗格却逐渐混得风生水起。日夕不变的苦读群书和精进魔力,不但去了他身上不少浮躁之气,也使他在面对强者之时有了一定的自保之力。

  诸事顺遂,让他心里悄悄地生起了一丝傲慢,觉得很多身居高位者也不过如此。可与哈特主教这次会晤,却让他数次冷汗直流。

  “这个老家伙,还真是让他平时的样子给骗了。看来这些老家伙们,哪一个都不简单啊!唉,其实想想,哪一个人会很轻易的得到今天的位置呢?多多少少总会有些过人之处的,以后做人,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小心啊!唔,‘战神之锤’是不是太过招摇了点呢?”罗格一边感慨,一边策马回自己的小楼休息去了。

  其后两天,几个贵族青年与雾幻、费斯聚在一起,整天揣摩着伯克红衣主教的心思。两天后,哈特主教派人送来了一万金币,以及一份订制法冠的要求。哈特主教还亲自送来了一块几乎有鸡蛋大小、质地极佳的红宝石。看着这块意味深长的宝石,罗格又陷入了沉思。

  苦思一天之后,罗格去大公府拜访了奥菲罗克,一席深谈,终于使罗格定下了决心。

  十天夜以继日的工作后,初步完工的法冠被这几个贵族带到了大公府,由奥菲罗克亲自施展高阶神圣法术‘圣光降临’,完成了对法冠的魔法加持。这项工作还只有奥菲罗克能够胜任,身为圣骑士,奥菲罗克能够施放出六阶的神术,这也是得益于他出身于光明教会的缘故。

  经由雾幻作了最后的修饰后,法冠终于完成了!

  位于里尔城的圣詹姆斯大教堂是光明教会十九座大神殿之一,也是伯克红衣大主教的驻骅之所。由于大教堂位于里尔城中,所以只象征性的驻扎了一百个神殿骑士。在大教堂的一间偏厅里,伯克红衣大主教合上手里的两个极为华贵精美的盒子,满意地叹了口气。格里芬和泰勒精明强干,年轻有为,办事深合自己心意,远非日前老迈昏庸的哈特能比。这次他们进献上来的两个法冠高贵华丽,用料极为考究,单是那些镶嵌的宝石就至少值个三万金币的。要说自己更喜欢哪个,还真是个难题啊。瘦高的格里芬和高壮的泰勒都一脸神圣的侍立在旁,静静的观察着伯克的脸色。

  一个神殿骑士走了进来,“伯克大人!格纳德.哈特主教大人求见!”哈特近年不得宠,已经不能如格里芬和泰勒那样直接面见伯克,需要伯克准了,才能晋见。

  伯克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哈特也这么快的就弄好了法冠,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吧?想到这里,红衣主教有些意兴阑姗。格里芬和泰勒对视一眼,目光似乎在空气中都擦出了火花。伯克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挥了挥手,让他们都退下了。

  格纳德.哈特在神殿骑士的带领下,进入了偏厅。罗格、凯特和佛朗哥鱼贯跟在后面,凯特手里捧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大盒子。哈特主教上前一步,低声道:“伯克大人,请您看看属下委托‘战神之锤’给您准备的法冠。”

  伯克本来眼角都不愿意扫这盒子一下,听得‘战神之锤’四字,才提起了点兴趣。

  罗格偷偷向伯克主教望去。伯克身材高大,披着一袭深红色的圣袍,秘银线绣成的十字在烛火中闪闪发亮,他一头寸许长的短发根根直立,修剪得极为整齐得体。主教面上线条刚毅,精心打理的短须更添几分威严。

  伯克神力极为高强,在这小小偏厅中一站,竟似有丝丝圣光从身上时时放射出来。罗格心下惴惴不安,伯克发出的神圣气息时不时射在身上,就是一阵巨痛。胖子无法,只能苦忍。想到忍过这一次,日后就是海阔天空了,心里才好过了一些。

  在哈特示意下,凯特大步上前,半屈膝献上手中盒子。伯克这才感受到了盒子中溢出的神圣气息,脸上忍不住有些色变,抢上一步,打开盒子,一道乳白色的圣光冲天而起!

  “嘶!……”伯克倒吸了一口凉气。

  法冠前高后低,以红金两色构成,底子是极品魔焰天狐的狐皮。四圈的镶边金中泛紫,伯克是识货之人,知道这金子是产自极西山脉中的琉璃金,有极强的光明神术的加成效果。整个法冠上只嵌以各式的红宝石。法冠正中镶着一颗鸡蛋大小、血红的椭圆红宝石,一道若隐若现的光芒在宝石中不住的游走着,不知是什么魔法被加持在里面。

整个法冠是最传统的式样,然而伯克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完美的法冠。每一根线条,每一个曲面,每一颗宝石镶嵌的位置,都是如此的和谐,如此的完美无缺。经过雾幻的双手,这个法冠竟以最普通的式样展现了最惊心动魄的美。

  然而这些都不以让伯克如此失态。真正让伯克失态的是:

  教皇冠!

  这个法冠竟然是一顶教皇冠!

  伯克神色大变,大滴大滴的汗珠不住滚下。他突然神力急剧提升,周身圣光四射,喝道:“你们做这个东西,究竟想干些什么!”虽然声色俱厉,声音却刻意的压低了许多。

  格纳德.哈特扑地跪了下去,老泪纵横,哭道:“老臣无能,追随您这些年来,没有建下分毫功劳。伯克大人一生传播至高神的福音,您正是神在这乱世之中的化身啊。虽然老臣不堪重用,但还有一点小小眼光。这几人都极为仰慕大人的风采,愿与老臣一道,追随伯克大人,将神的荣光传遍整个大陆!”

  凯特、罗格、佛朗哥也都跪倒一地。

  伯克神色变幻不定,凝聚在手中的圣光球也忽明忽暗。场中静极,只能听到众人砰砰的心跳声。

  终于他神色渐渐缓和了下来,身上的圣光也慢慢地淡了下去。他长叹一声,道:“哈特啊哈特,你一生谨慎,怎么这一次竟如此冲动!这几位就是创办‘战神之锤’的人吧,果然不错,果然不错!的确是人材啊!”

  格纳德.哈特主教这才将罗格等人一一引见给伯克。轮到罗格时,伯克照例划了个十字,点了点罗格的额头,以示祝福。罗格激动得泪水滚滚而下。伯克感动不已,却不知胖子其实另有苦衷。

  “这该死的神圣魔力!真是太他妈的痛了!呜,呜,回去一定要把那护罩练起来!我的护罩!”

  在众人的怂恿之下,伯克将那顶教皇冠慢慢戴上,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

  教皇冠刚刚带上,一道圣光就冲天而起,与伯克自身的神力相互激荡。一时间小小偏厅之中圣歌回响,一道道圣光形成白色的光带,环绕着伯克不断飞舞。各色鲜花时时在圣光中显现,竟有一个孩童般的小小天使自圣光中现身,绕伯克飞舞一周,方才隐去。

  圣歌中的伯克神态威严,仿若降临人间的神诋!

  哈特忙献上一面银镜,伯克仔细端详了镜中的自己,神态变得更加神圣庄严。

  片刻之后,圣歌渐渐隐去,圣光也逐渐消失了。伯克取下了教皇冠,颇有些恋恋不舍。

  凯特连忙上前,又献上了一个富丽华贵的盒子,里面又是一顶法冠,镶金嵌玉,颇有俗气。哈特主教低声道:“伯克大人,这个法冠……”伯克点了点头,示意明白。哈特主教察言观色,带领罗格等人告退了,让伯克独自一人细细把玩那顶教皇冠。

  又隔了一天,伯克在圣詹姆斯大教堂召集教区会议,巴伐利亚公国教区高级神职人员齐集。除了教会神职人员,各世俗名流也多被邀请,就连罗格等人也在受邀之列。

  圣詹姆斯大教堂正殿恢宏无比,几百人坐在殿中也丝毫不显得拥挤。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射在神坛上,映得神坛上的三个法冠愈发的金碧辉煌。在唱诗班的圣歌声中,伯克带领众人作完了祈祷和忏悔。

  伯克随后捧起了中间的法冠,面对厅中众神职人员和世俗名流朗声宣布道:“这顶法冠,从今以后就是光明教会巴伐利亚教区红衣大主教的传承法冠!愿神的荣光与我们同在!泰勒主教!”

  泰勒抑制不住脸上的激动与得意,看了看面色铁青的格里芬主教以及一脸懊恼的哈特主教,快步上前,跪在伯克红衣大主教的面前。

  伯克庄严的声音仿若传自天际。

  “主说,你传播了他的荣耀,他必将予你奖赏;你赞美了他的圣名,他必将予你救赎。”

  圣水自黄金圣杯中倾倒而出,洒在泰勒的肩头。泰勒伏在地上,激动得微微发抖。这一次终于击败了老对手格里芬主教!伯克年事已高,待他一退位,这红衣大主教的位置,还不是自己的掌中之物吗?也不枉了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五万金币了。
泰勒退下之后,伯克又宣布,骑士罗格、凯特、佛朗哥和伦斯为光明教会做出重要奉献,一直致力于传播神的荣名,诚心归依教会;特此宣布塞勒斯堡地区为分教区,将设立教堂;授予罗格、佛朗哥和伦斯守护骑士称号,授权罗格在分教区组建守护神圣骑士团,以抵御异教徒的袭扰。格纳德.哈特主教将前往塞勒斯堡教区,负责光明教会一切事宜。

  因为凯特已经是守护骑士了,所以没有单独封赏。

  神殿骑士团是教廷拥有的第一支武装力量,其全部职责就是卫护各地神殿和教堂的安全。神殿骑士团中出类拔萃的骑士则会被授予光辉骑士称号,而当骑士个人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有机会成为圣堂骑士。圣堂骑士在教会中拥有无上的荣耀,其主要职责是统率教廷各种武装力量,并研习以神圣斗气为主的战技,奥菲罗克即是教廷七位圣堂骑士中最年轻的一个。圣堂骑士同时会担任教廷重要职务。如位列圣堂骑士之首的‘血天使’奥古斯都即是神殿骑士团团长。

  近二十年来,随着光明教会的势力不断扩大,各教区拥有的产业、土地、财富也急剧扩大。为维护教廷在世俗界的利益,教廷开始许可各教区建立世俗武装:护卫骑士团。护卫骑士团的领导者则会被授予‘守护骑士’的称号。依据传统,圣堂骑士中始终会为守护骑士保留一个位置。守护骑士即可以是实职,也可以仅仅是个虚衔。

  这个结果大出罗格的意料,原本他只是指望弄个守护骑士的空头称号,混个光明教会的名份而已。没想到伯克竟然将他的领地列作教区,并授权他组建神圣骑士团!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大权啊,远非几个守护骑士的虚衔可比!他不但可以光明正大的建立实际归属于自己的力量,而且这力量还算是教会那一拨儿的!再与罗格正面作对,就相当于与光明教会作对。而与拥有一千万信徒、五万神殿骑士、无数光明大法师的光明教会作对,无异于自寻死路!

  罗格一路小跑,总算混入这一拨儿了!

  他偷偷看了一眼哈特主教,主教的那张脸还是如此庸俗与平凡。不为人察觉的,哈特主教对罗格鼓励地笑了一下。

  随后是接受圣水洗礼。

  痛还是痛的。可是这次,胖子觉得痛得还真他妈的舒服!

  奥菲罗克与大卫都坐在第一排观礼。对这样的结果大卫显然十分意外。他转头对奥菲罗克低声笑道:“奥菲罗克大人,您的属下真是人才济济啊,什么样的人都有,总能有让人惊喜的地方。您的识人本领真是让我佩服,不愧‘黄金狮子’的称号啊!”

  奥菲罗克优雅地笑笑,同样低声回道:“说到下属人才,大卫阁下身边不也是人才众多吗?何况您的几个兄弟同样承继了罗歇里奥大公的纯正血统,个个不凡。说起来,我要羡慕您才对啊。”

  “您真是过誉了!对了,怎么没见到埃丽西斯小姐?这种庄严神圣的场合,正是她一展绝代风华的时候啊!难道她还会不舒服不成?”大卫又问。

  “她今天的确是有些不舒服,有劳大卫阁下关心了。倒是令弟和芙萝娅公主的车驾听说再过一周就会驾临里尔城了。这么短的时间内,‘来回’奔波了这么远的路,可真是辛苦令弟了,别累着了才好。”奥菲罗克不愠不火的答道。

  “说到舍弟和公主,在下倒是明白了埃丽西斯小姐到底不舒服在哪里了。呵呵,黄金狮子也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吧!不过奥菲罗克大人放心,舍弟一定会替您‘照顾’好公主的!”大卫毫不放松。

  奥菲罗克神色终于变了一变,淡淡回道:“这个世界本来清净的很,但总有些苍蝇蚊子飞来飞去的惹人厌。我若要拍死哪只苍蝇,怕是没什么人来指责我吧,想指责也未必拦得住我。”

  “这个当然!不会有人会愿意与圣骑士为敌的。在下当然更不会了,哪有这个胆子呢?奥菲罗克大人,您实在无需担心啊!”

  奥菲罗克看着大卫的眼睛,在那里面没有找出任何的愤怒、恐惧或者是挑衅,有的只是平静和清明。

  奥菲罗克转过头去,淡淡道:“大卫阁下,您除了剑技高强之外,更有难得的雄才大略。您从来不会象有些人一样,只会干一些无聊的事情。您并不怕我,以后也不会怕我,因为您不是令弟,您不会冲动。”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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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二十三章 起点

  圣詹姆斯大教堂里的仪式终于结束了。收获远远出乎罗格的意料,也不枉了他们几乎把‘战神之锤’所有盈余都投了进去。能够组建一支新的护教骑士团,这意味着罗格手中从此将掌握两支骑士大队。格纳德.哈特主教亲自出面主持分教区,将使罗格至少可以装备一千个骑兵而不会有人提出异议!惟一受限的是看罗格有多少钱,可以装备多少个骑兵而已。
  有如此好事,晚上当然要好好摆一场庆功宴了,哈特主教是必不可少地。至于地点,仍然是‘海伦’。

  月上中天,罗格等人和哈特主教在海伦顶层刚刚喝到兴高采烈的时候。哈特主教坐在正中,罗格、凯特等人两边陪坐,席上菜色依然以鲜、活二字为主。一道主菜竟然是幼年双足飞龙的龙脑!淡黄色的整块龙脑浸在深黄色的汁中,显得诱人无比。

  要知道幼年双足飞龙是可以被驯化的,或是炼化了作为召唤兽,或者用作军事用途,所以价格极高。双足飞龙肉质粗劣,虽然身上多处可以用作魔法材料,但是可以入口之处却是不多。这飞龙脑虽然味美,但也算不上是什么绝世佳肴。

  可是以荆戈的话来说:“这东西好不好吃倒在其次,再不好吃的东西,被我这儿千熬百炼的浓汁一浸,味道也差不到哪去。这关键就在于东西少,到别的地方你想吃也吃不到。好吃的东西多了,但能用钱买到的,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别人吃不到的,你能吃到,这就是地位,这就是差距!我这‘海伦’经营的不是美味,而是这种差距!”

  若不是斯坦尼奇专门关照,罗格想吃这龙脑,那是门都没有。当初他听了荆戈这一席话,深有所悟,佩服得五体投地。对‘战神之锤’日后如何兴旺发达,自然又多了一些体会。

  凯特为哈特主教再倒上一杯酒,借机问道:“主教大人,说句实话,塞勒斯堡真他妈的是块荒山野岭啊。您,呃,您怎么会想到那块地方去的?这不是自贬了吗?”

  哈特将一大勺龙脑放在口中,眯着小眼睛细细品了半天,才满足地叹了口气,微笑着说:“我本来想平平安安的过完这辈子就算了,可是看到你们,老夫突然又有了些活力,想随你们这些年青人去闯闯世界了。塞勒斯堡地方是穷了点,不过位置重要啊,紧临着罗恩公国。莱茵同盟与罗恩公国战争已经不可避免。战火一开,巴伐利亚公国自然是要率先出兵的。公国军队到达的地方,就将是光明教会到达的地方。这日后教区扩大的功劳,难道还能落到格里芬或者是泰勒手里吗?”

  他顿了顿,罗格连忙倒了一杯酒端过去,哈特一饮而尽,这才接着道:“我来问问你们,眼下里尔城里潜潮涌动,大公、波旁王朝、教会甚至奥匈和德罗两大帝国都开使插手了,这情况大家都是知道的。你们谁来为我分析一下当前局势啊?”

  罗格沉思片刻,回道:“主教大人,眼前各方势力实在太乱,我们年纪还轻,没什么见识,实在是看不清楚局势!主教大人,您就指点我们一下吧!”

  哈特主教哈哈笑了几声,道:“其实不瞒你们说,我也看不清这局面。这就好比一个大漩涡,除了真正会水的人,其余的都说不定会在漩涡里淹死。老夫自认为不是有这本事的人,所以当然要远远躲开这漩涡了!东方大陆有句非常智慧的谚语,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就是英明的人不站在快塌了的房子边上!”

  罗格当下对哈特主教的老奸巨滑真是发自内心的钦佩。立刻大拍马屁:“我的主啊,主教大人真是博学!小人也多少读过几本从东方大陆传过来的书,可是惭愧得很,一直以为这句话是英明的人不站在快倒的墙边上。唉,还好没有丢丑!”

  哈特主教得意洋洋,道:“虽说我没什么本事,不过大小是个主教,格里芬和泰勒很多时候都看我不顺眼。这次我主动走得远远的,让他们眼界清净一下,可以安心斗个你死我活的!虽然混水才好摸鱼,可这水里要都是鲨鱼,手还是不要伸得太长的好。等这些鲨鱼们斗累了,自然有死鱼会翻上来,我们正好捡个便宜!”



罗格等人当然又是马屁如潮,只是这一回马屁多是发自内心肺腑。能有机会听哈特这等老奸巨滑之人讲讲道理,真是这些小油条们的运气。

  宴席快散时,哈特又问:“伯克大人这一次特意拨了五万金币作为塞勒斯分教区建设费用,我大略算算,建个小教堂估计需要二千金币,其余我就都给你们,用来组建那个骑士团。伯克大人可是非常看重你们这支骑士团的啊。你们有些什么想法,说说看!”

  罗格犹豫一下,道:“眼前小人们在塞勒斯堡有不到三百个骑兵正在训练,估计二个月后就会初步合格了。有伯克大人拨的钱,装备也不是问题。只是……”

  “只是什么?”

  “这些人的出身有些问题。”

  “都是些什么出身啊?”

  “这个…不敢瞒您,这些人以前都是山贼!”

  “啊,这个……那这些人以前都是在哪里求生的?”

  “莱茵同盟南部地区。”

  “那就是说,不是在教区以内,未曾抢过信徒,也没有跟其它主的信徒有所接触了?”

  “正是,主教大人!”

  “那就问题不大。我曾听你说,你在领地内接纳了三百个虔诚信仰主的信徒?就是他们吧!”

  罗格一愣,但很快就回过神来,回道:“正是他们!主教大人。”

  “这些人以前都干些什么,从哪来的啊?”

  “他们受异教徒迫害,所以四处流浪,来自四面八方。”

  “很好很好,你准备怎么对待他们啊?”

  “他们都愿为抵御异教徒奉献毕生,是以小人准备将他们召入守护神圣骑士团。”

  “好像他们的信仰并不怎么坚定嘛!”

  “主教大人请放心,一周之内,他们都会变成主最虔诚的信徒!”

  “一周之内?”

  “一周之内!”

  目送哈特走远,几个贵族青年这才坐上马车,返回‘战神之锤’,准备连夜议事。

  佛朗哥道:“这些山贼们加在一起认识的字不会超过一百个,咱们怎么能让他们在一周之内理解光明教会那些厚如砖头的教典啊?这伯克大人万一兴致来了,要去塞勒斯堡看看,我们可怎么办?”

  罗格笑道:“谁说虔诚的信徒就一定要熟知教典的?我们只要传个话给塞勒斯堡那边,让那些山贼们不管任何情况,不论是何问题,只要背熟这几条就行了:神永远是对的,神不对的时候,请参照前一条;神指东,我就向东,神指西,我就向西。神要我死,老子立刻就点火自焚!”

  “最后一条有点问题吧,那些山贼哪会笨到真为神自杀啊!”

  “佛朗哥,今天你喝多了吧。哪个神会笨到真让他们去自杀啊?”

  “那个道尔怎么办?”

  “他自诩正义,让山贼变成信徒应该正中他下怀!”

  “奇薇也在那里,万一她捣乱呢?”

  “好办!给她笔钱,让她到里尔城去购一个月物,支走不就行了?”

  凯特一直沉默,终于插嘴道:“罗格,连你这样的人都能成守护骑士,至高神还真有看走眼的时候啊!”

  罗格立刻回道:“那是当然!神要真的是全知全能的,就凭你比魔族还黑的心,还能练出神圣斗气?”

  罗格坐在马车上怡然自得。山贼们摇身一变,成了护教骑士,这是有点奇怪。不过自己这死灵法师都能当上守护骑士,山贼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时间如水般流逝着,芙萝娅公主经过一个月的跋涉,终于来到了里尔城。此次芙萝娅公主是以巡视的名义来到巴伐利亚公国,然而贵族豪门都十分清楚芙萝娅公主此次出巡的真正目的。只是公国与同盟皇室关系微妙,万一赐婚不成,这将是波旁王朝前所未有的耻辱。就算立刻征服巴伐利亚公国,波旁王朝也将永远背负着这个耻辱。

  此次护送公主前来的是一千名皇家近卫骑士,由罗歇里奥大公幼子、星空剑圣普罗西斯关门弟子安德烈子爵统率。安德烈出师之后,在莱茵城亮相才一个月,就被誉为波旁王朝第一美男子,号称‘莱茵最亮的星辰’。这次护送公主赴里尔城,风头之劲,甚至已经压过了芙萝娅公主。



近卫骑士团共有五千人,自莱茵同盟成立以来就担任王室的护卫工作,历来是同盟装备最精良、战力最强的骑士团。就是在莱茵同盟军备松懈的这几年,其战斗力也绝不逊色于巴伐利亚大公的狮心骑士团。

  公主车驾入城之日,近卫骑士们四人一排,骑枪高高竖起,整齐地缓步踏入了里尔城。

  芙萝娅坐在一辆饰有皇室纹章的马车上,车帘都已经卷起。她每一个顾盼都极为优雅,即使是最严格的宫廷礼仪大师也挑不出一点毛病来。奥菲罗克策马伴在车旁,举手投足间,威仪自现。这一男一女相伴而行,男的是当世英雄,女的是人间绝色,围观人群你推我挤的,都想凑近些看个清楚。

  然而更多的喝彩却送给了安德烈。这颗‘莱茵最亮的星辰’全身银甲蓝袍,跟在芙萝娅车驾后面,那张清秀绝色的面容,引出了无数少女的尖叫。

  街边一座四层楼房的阁楼里,罗格正站在窗边,欣赏着浩大华丽的公主车驾。马车上的芙萝娅公主显得弱不禁风,可是如果这些欢呼着的人们知道了就在十天前,她刚刚在里尔城大闹一场的话,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对于偷偷潜入里尔城一事,芙萝娅和安德烈显然并不如何在意,也没有花什么心思去保密。罗格扫了一眼跟在马车后面的大大小小的公国贵族,心里想:“这些人里面,大概有不少人知道芙萝娅和安德烈已经来闹过一场了吧?可是现在大家却心照不宣的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迎接公主的到来,人类的心理啊,还真是奇怪呢。而贵族,则是怪物中的怪物。”

  罗格摇了摇头。突然一道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罗格的直觉可是极为敏感的,立刻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正好迎上了芙萝娅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罗格大吃一惊,芙萝娅嘴角微不可察地笑了一笑,收回了目光。她微微倾向了奥菲罗克,与他低声谈着什么,偶尔浅浅一笑。

  安德烈以最标准的礼仪回应着人群的欢呼,只是瞥向奥菲罗克的目光里偶尔会落出一些杀机。

  与芙萝娅短短的目光交汇已经让罗格汗透重衣,他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地喘着气,低声咒骂着什么。此刻他才深切的体会到哈特主教那番话的深意。在里尔城这个漩涡之中,周旋于芙萝娅、大卫、安德烈以及奥菲罗克之间,就如同一条小鱼与一群鲨鱼嬉戏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自以为聪明灵活的小鱼就会撞入哪条鲨鱼的巨口里。

  到目前为止,依靠着自已的小心、谨慎,不择手段的行事作风,以及一些小小的运气,他一直有惊无险地在巨鲨中穿梭着。虽然他现在照当初来说,已经是一条肥壮得多的鱼了。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在鲨鱼们的眼睛里,自己也变得美味得多了吧。鲨鱼嘴边觅食,过得再舒适也都是暂时的。

  掂了掂自己的份量,罗格深知眼前自己还根本无力参与到这个游戏中去,趁早脱离这个漩涡才是上策。问题是,奥菲罗克会让自己溜之大吉吗?不过,废了那么多心血,总算搭上了教会的关系,让罗格多少松了口气。芙萝娅的行事比自己更加不讲道理,更是无法无天。若是真的惹到了这魔女,罗格绝对不认为她会对杀了自己有丝毫的犹豫。这是罗格本能里对天敌的一种直觉。

  然而眼前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没有多少可供自己发呆的时间。罗格悄悄下楼,去‘海伦’找荆戈去了。

  芙萝娅公主的到来,可是里尔城贵族社交圈子中的一件大事。

  一系列盛大的宫廷宴会是约定俗成的节目。大大小小的贵族们都挤破了头,希望能够弄到一张重要宴会的请贴。大公府的一系列宴会之后,则是各家大贵族豪门为公主举行的晚宴。举行宴会的先后顺序又是各大家族进行殊死斗争的一个战场。

  不过上流社会的这些勾心斗角丝毫提不起罗格的兴趣,趁着大多数实权人物被宴会牢牢拖住的难得时机,他则正忙着与一位神秘的客人进行接触。

  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旅行后,罗恩公国克拉克商会的商队终于从同盟南方返回了里尔城。本杰明长老则在第一时间里拜访了罗格。

  夜幕完全降临的时候,整个里尔城正沉浸在欢乐和奢华之中。罗格带着本杰明长老回到了自己的小楼。二人进了院门,放着正路不走,却在花丛中穿来绕去的。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开门进了客厅,罗格却在拉着本杰明长老站在客厅入口处,足足一分钟后才举步进入客厅。
本杰明很有兴趣的打量着小楼的布置。阅历丰富的他早就看出这个小楼里面杀机四伏,机关重重。虽然陷阱布置的水平不怎么样,有的连他这个外行都看得出来,但本杰明相信,这一切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单是两人在门口站那一分钟,就让他猜测不出是为了躲避何种陷阱。他不由得在心里把对罗格的评价又调高了一级。

  为本杰明准备好了咖啡和茶点,罗格这才开口:“本杰明长老,您能来看我,实在是让我感到太荣幸了!您这次南方之行收获如何啊?”

  “这一次收获还算丰厚。在南方海港进了五车瓷器,其余的是茶叶、香料、珊瑚、宝石,一条完整的海龙以及一些比较稀有的矿藏。”

  “海龙?!”罗格差点跳了起来,“难道真有龙这种生物吗?天哪,一头完整的海龙!费斯知道了一定会疯的!”

  本杰明微笑着看着罗格,那模样象极了一头老狐狸。“说是海龙,其实不过是条亚龙罢了。只有五、六米长,这次买来是准备制成标本,当作私人珍藏的。‘战神之锤’的眼光可不应该这么短浅啊!”

  罗格脸上一红,转开话题,问道:“本杰明长老,您上次所说的供应我们魔银、精金以及其它珍稀矿藏一事……”

  “这事好办。我们商会可以以成本价供应你们魔法白银、蓝水晶和琉璃金。甚至托夫雷魔水晶也可以供应。价格至少比莱茵同盟的价格要便宜三成!”

  “托夫雷魔水晶!这可是罗恩公国绝对禁止出口的东西啊!本杰明长老,你们开出如此优厚的条件,要求的回报恐怕也不低吧!”

  本杰明安安稳稳地坐着,显得胸有成竹:“罗格大人,我们克拉克商会在莱茵同盟西南方的几个小国和城邦之中都有很特殊的利益。我们希望在克拉克商会目前的势力范围内可以独家经营‘战神之锤’的产品。另外,在您的领地里有一个很不错的精铁矿,据我所知,由于道路的原因,这个矿一直没法全力生产。我们希望每年您可以供给我们一千吨的精钢,当然前期可以用精铁矿石代替。最后,我们有一些特殊的客户,对魔法装备的要求很高,希望‘战神之锤’能够为他们专门设计和制造相应的装备。对于他们来说,钱不是问题!”

  罗格瞳孔一缩,回答说:“恐怕最后一条才是您真正的意思吧?这些客户里有一些很麻烦的人物吧?”

  “罗格大人,怕麻烦是永远不会赚到大钱的。眼前的局势里,只有尽快的壮大实力才不会怕麻烦。小人物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麻烦缠身的。罗格先生,以您在巴伐利亚公国的关系和地位,是不应该有这么多顾虑的。好好考虑一下吧!”

  “好!就这么定了。不过这些装备的价格由我们定、也绝不可能打上‘战神之锤’的标志!而且我还有一个要求,您这次回罗恩公国的商队改由我们派遣人员提供保护!”

  本杰明双眼一亮,这头老狐狸敏锐地嗅出了罗格话里话外暗藏的玄机。他半眯着眼睛问道:“您打算派多少人来保护我们的商队呢?”

  “三百五十人左右。”罗格笑得象一头小狐狸。

  本杰明的眼睛更亮了,表面却不动声色,然而罗格已经感受到他精神上的波动。

  一老一少对坐密谈,不住的讨价还价。或许是同为奸商的原因,二个人竟然越谈越是投机。但是一旦涉及到生意上面,又是寸土必争的。

  发战争财永远是大奸商的必修课。虽然目前莱茵同盟对罗恩公国还是一团和气,但是消息灵通之人早已经觉察到了暗地里的紧张局势。号称‘佣兵之国’的罗恩公国矿产丰富,兵器业十分发达。克拉克商会就经营着数个大型武器工坊。在目前局面下,公国内各大佣兵团和公国正规军都在疯狂采购兵器盔甲,导致价格一路攀升。连带着使精钢、铁、青铜的价格狂涨。现在终于轮到各类原矿涨价了。

  几个月来,由于道路不通,塞勒斯堡的原矿堆集如山。罗格在塞勒斯堡建了二个冶炼场后,情况才有所缓解。但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除了‘战神之锤’自用之外,其余的原矿和精钢一律屯积着,没有供应给同盟内任何一家武器工坊。现在莱茵同盟还未曾对罗恩公国发布任何禁运的措施,这批高品质的存货在罗恩公国绝对是炙手可热的,正是发财的大好时机。



本杰明和罗格慢慢的解除了彼此的戒心,开始讨论起真正的违法生意来。又经过了一番艰苦的讨价还价,在战争财这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两人终于在所有方面都达成了一致。

  克拉克商会的商队将会在里尔城采购大约五十车的粮食、木材等货品。这支新的商队将由罗格率人护送,途中将在塞勒斯堡秘密停留,换装成矿石和钢坯,运往罗恩公国。荆戈所率领的奴隶贩子武装也将秘密潜往塞勒斯堡,在那与克拉克商队会合,摇身变成商队护卫,堂而皇之的进入罗恩公国。

  待捕捉矮人的行动一结束,矮人奴隶将被藏入克拉克商队中,与罗格从该商会订购的武器装备一同运回塞勒斯堡。

  那个矮人的秘密部落藏身地正巧离克拉克商会的一个大矿山不远。中间只有几个零星的村落,没有多少人口。对于捕奴来说,实在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环境。本杰明对这批矮人奴隶也垂涎三尺,但罗格在这一点上坚决不让步,那老狐狸只得罢了。

  在得知这批武器装备是用于装备公国骑士团之后,本杰明当即把价格降低了两成,并且表示会把最上等的武器都留给罗格。他同时还答应派遣工匠协助罗格在塞勒斯堡建立武器工坊。罗格明白,这是克拉克商会投注于巴伐利亚公国的表示。象这种生意遍布数国的大商会,忠实的只是利益,而非某个国家。

  想来克拉克商会一定另有核心人物与公国上层接触,那就不是自己这种权力体系边缘的小角色能够了解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几天,罗格穿梭于各方之间,与荆戈、本杰明和奥菲罗克不断密晤。斯坦尼奇和巴伐利亚大公这样的大老板,自然对这些事情故作不知了,万一有事也好摘得干净。毕竟矮人帝国可不是那么好惹的,单从控制地域上讲,就相当于所有人类国家疆域的三分之一。

  大陆西北一带以山地和高原为主,散落分布着几十个矮人帝国,历史曾因人类公开抓捕矮人奴隶而与各人族国家发生过近百年的战争,强悍的矮人战士最终迫使人族国家联合签署了一项声明,宣布所有人族国家开始全面禁止矮人奴隶贸易。

  当然,在利润的驱动下,暗地里的矮人奴隶交易是永远无法完全根绝的。禁令使矮人奴隶的数量大大减少,但同时也提高了价格和冒险的利润。不过,这一次罗格策划袭击的是千人规模的矮人大部落,风声如果走露了,巴伐利亚公国必然会断然否认参与了此事,说不定还会反过来追捕罗格。如果事情干得干净,罗格当然可以推得一干二净,反正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关键看公国上层有没有坚决维护他的心了。

  东奔西走的罗格总是发现有魔族的探子窥探着自己的行踪。虽然魔族的各式各样探子近乎猖獗的无处不在,但考虑到荆戈也是一个高等魔族,罗格也就没把这些探子放在心上。惟一让他奇怪的是,眼下里尔城里强者如林,怎么会一直任由这些魔族的探子逍遥呢?不过聪明如他,当然不会去问荆戈了。魔族一旦在人族国家里暴光身份,大多会在火刑柱结束一生。所以这是个绝对忌讳的话题。

  一座神秘的殿堂耸立在遥远的东部山脉之中。周周的魔法结界阻挡了一切来自外部的窥探企图。大殿极其雄伟,弧形的拱顶足足有四十米高,由两排二人合抱的青石巨柱支撑着。大殿尽头是一个巨大的烈火祭坛,祭坛前放着一张装饰得华贵无比的高背椅,一个男子正坐在这张椅子上。在这座大殿之中,他是如此的渺小,然而一眼望过去,其气势似乎充斥了整座大殿。

  一个全身都裹在黑色斗蓬里的人正跪在他的面前,报告着格罗里亚大陆上各处的局势。

  椅子上的男人有些恼怒,他低沉、奇异的声音响彻了整座大殿。“够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有关那个没用的人族小肥猪的消息!如果你和你的手下们整天收集的都是这种东西,那还不如去给腐败飞龙当点心!”

  “将军大人!可是,小人以为……”

  “闭嘴!我的耐心不象你们这些无所事事的小爬虫一样好!把有关埃丽西斯的情报再给我读一遍!”
“是!是!大人!这里就是了……三天前,埃丽西斯殿下与……”

  罗格虽然忙碌非常,但还是抽空去了‘夜归’旅馆三次。只有在莉莉斯那里,他才会感到疲劳,也才会有真正的放松。莉莉斯每次都会欢喜非常,用一个女人所能想到的一切办法让罗格放松和欢愉。

  她从来不问罗格的事。在罗格非常烦心的时候,她会在一边静静的听他的牢骚,然后承受他暴风雨般的征服。罗格总是那么忙,每一次都是天不亮的时候匆匆的就走了。莉莉斯多希望他可以停下来,对她说一声:“跟我走吧!”然而每一次都是失望。莉莉斯知道罗格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贵族们都是这样的。少女知道罗格很累,非常的累,所以选择了把这些话都放在了心里,选择了等待,等待着有那么一天,罗格可以对她说:“跟我走吧!”

  爷爷被那些“苍狼骑士”们打死了,不过那些人都被罗格杀了,莉莉斯也就不再恨什么人了。她用罗格留给她的钱收养了三个孤女,与她一同维持这间小旅馆的运转。少女很有做菜的天分,‘夜归’也在左右邻居中越来越有名气了。现在靠着这间小旅馆,莉莉斯已经完全可以维持自己的生计了。

  自‘苍狼骑士’来闹事之后,莉莉斯总会发现时不时有几个大汉在门口闲逛,有时他们也在旅馆里喝茶。最初她还有些害怕,但这些大汉出现后,往日经常上门骚扰的小流氓们都消失无踪了。

  日出日落,莉莉斯快乐的经营着这间小旅馆。只是往往在黄昏时分,看不到罗格总是匆匆忙忙的身影,少女会有些惆怅。

  经过一番辛苦筹备,终于要到了出发的时候了。这次行动被罗格称作‘狩猎’。五十名黄金狮子骑士已经秘密进入了克拉克商队的营地。三百名‘龙与美人’骑士也换上了佣兵的装束,在罗伯斯基的带领下加入了克拉克商队。此番行动,为防万一,罗格、伦斯、凯特、佛朗哥以及费斯都悉数出动。至于那个躲起来的飞龙,一时之间实在找不到他,只能罢了。‘战神之锤’则由奥菲罗克派人守卫。

  ‘狩猎’队伍出发前,一个骑士飞马驰到了‘战神之锤’,要求罗格马上去大公府面见奥菲罗克。

  罗格隐隐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但又没听到任何调回黄金狮子骑士的命令。带着一肚子的疑惑,他策马随着这个骑士来到了大公府。

  在一座淡雅朴素的偏厅里,奥菲罗克站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景色。大卫则一件件地观赏着厅中陈列的古董和盔甲。另一个人则是一身法师打扮,正欣赏着墙上的油画。

  罗格走进偏厅,看到大卫,心里立刻大跳几下。

  奥菲罗克转过身来,微笑道对罗格道:“你来的很快嘛!”

  “这是属下份内的事,不知您召属下来有何吩咐。”见有大卫在场,罗格对奥菲罗克礼数十足。

  “明天那个‘狩猎’,有个人很有兴趣,她对你的行动有很大帮助的,让她加入吧。”

  罗格有些疑惑地看着奥菲罗克。如此隐密的行动他就这么当着自己的死敌面前说了?他顺着奥菲罗克的眼光,望向了正欣赏油画的法师。法师感应到了罗格的目光,扑嗤一笑,转过身来,道:“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罗格顿时觉得眼前一花,脑中一阵眩晕。

  竟然是芙萝娅公主!

  罗格脚下不稳,顾不得礼仪,摸了把椅子坐下了。他结结巴巴地说:“芙萝娅殿下,我,您,您怎么会对属下的小小狩猎感兴趣?这次狩猎太过危险了,以您无比尊贵的身份,是不能够跟属下这些下等贵族一同冒险的。这太有失您公主的身份了,也是对皇室尊严的亵渎啊。属下万万不敢这么做!”

  芙萝娅袅娜地走了过来,站在了罗格面前,小脸凑了上来。若是无人之时,芙萝娅如此亲昵的举动无疑会让罗格欣喜若狂。但此刻公主名义上的未婚夫――奥菲罗克就在边上看着,自己若与公主有丝毫亲热,脑袋恐怕要不稳了。罗格拼命后躲,奈何后面就是椅背,已经躲无可躲了。芙萝娅那张让人窒息的小脸却还在不停的凑过来。眼看二人鼻尖就要触到一起了,罗格暗叹一声,整个人仰天就倒,连人带椅重重地摔在地上。

  芙萝娅吃吃的掩口笑了起来,道:“你那么怕我吗?我还能吃了你不成?有本公主出马,你的‘狩猎’只会成功,不会失败的!就算失败了,这两个人自然会替你背黑锅的,你又怕什么?”

  罗格心中暗骂,万一出了事,大卫和奥菲罗克会替自己背黑锅才是真正见鬼了。他求救似地望向奥菲罗克,却见平时威风凛凛的黄金狮子故做不知地看向他处,罗格这才死了心。

  但胖子可不是甘心如此受制于人的,总得收回点什么东西才成。他转头望向大卫,问道:“公主这么喜欢狩猎,属下自当从命,只是不知道‘夜归’旅馆的事……”

  大卫笑道:“‘夜归’旅馆?那是什么地方?有什么精彩的节目吗?”

  看到大卫装傻,罗格也没有办法。他只得从地上爬起来,一转身,猛然看到芙萝娅公主紧紧站在自己身后,胸前突起的双峰几乎要擦着自己的手臂了。罗格尖叫一声,向后跃出,被椅子一绊,又摔了一个跟头。这自然又惹出了芙萝娅一串清脆的笑声。

  罗格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带上芙萝娅这千古祸水了。虽然以她的实力,这次狩猎可以说必定会成功。但她行事喜怒无常,谁又敢保证她不会绑了自己去卖给矮人呢?更让罗格不寒而栗的是,自己自以为机密的行动原来别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若是有心人由此设下几个圈套的话,恐怕这次罗恩公国之行就是自己最后的一次旅行了。

  出发的日子到了。

  天还未亮的时候,克拉克商队的车队就鱼贯从里尔城西门出城。这是一个由近百辆货车组成的庞大商队,单是护卫的佣兵骑士就有将近四百人。如此庞大的护卫力量足以使一切盗贼团知难而退。

  城外大路边的一个小丘上,罗格等一众贵族青年策马立在上面,看着商队的货车一辆辆在眼前驶过。罗格无言地看着车队后面那十辆马车。芙萝娅果然有公主的派头,虽然声称只带了十三个护卫,可是所有的行李足足装了八辆马车!十个车夫虽然百般隐藏实力,然而他们能量的强弱,罗格用精神力一查就清清楚楚的了。

  罗格极目西望,大路蜿蜒着伸向远方,路的尽头就是神秘的罗恩公国了。这将是二十四岁的罗格第一次踏出莱茵同盟的国土。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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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二十四章 整饬

  绵延的车队一路西行,四天之后,离里尔城已经有二百公里了。地面开始变得崎岖,远处已经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巍峨的山脉,人烟也日益变得稀少。
  这里已经开始接近公国的边境了。

  自从商队出了里尔城,各式各样的魔法生物就围绕在商队周围,不住的窥探。然而芙萝娅可不是像罗格那样容易说话。车队所到之处,不时会有乌鸦、麻雀莫名其妙地从树上跌落下来。间中几只地鼠和几条蛇也从土里冲出,跃高几尺,掉在地上时个个肚皮朝天,已经死透了。

  等到了第二天,周围就没有什么魔法生物敢来窥探了。车队行过一边林区的时候,一头纤弱却非常灵活的小鹿突然发了疯一样从林中向车队冲来。它在林外的草地上刚跑了几步,蓝火就不断从它的躯体中喷射出来,再跑出几步整个变成了一头火鹿。小鹿哀鸣不已,额头突然裂开,一只巨大的眼睛突了出来。在火焰烧灼下,魔鹿的哀鸣很快就止息了。

  蓝火极为霸道,毫不留情的焚烧着鹿尸。待火焰熄灭后,草地上只留下一片焦黑的鹿形。

  在车队的尾部,凯特和罗格纵马缓缓经过草地上烧灼出的鹿形。凯特压低了声音问罗格:“你说,这只鹿也是魔族的探子?”

  罗格同样也压低了声音回道:“如果我刚才看的没错,这只鹿应该是魔兽三眼雾灵鹿。它视力、听力都非常好,森林奔驰很少有生物能够追得上它,必要时还可以放出带有刺激性的雾气掩护自己逃跑。是非常出色也是非常难得的探子。书上说就算在魔界,这种魔鹿也不是很多。”

  “昨天一共有六十二只魔法生物探子死的莫名其妙的,今天算上这只魔鹿,一共只死了五只。但这五只好像都是很高级的探子的样子。你说,这一切真的都是她干的吗?”凯特提到‘她’的时候,声音都有点颤抖。

  罗格几乎快趴到凯特的耳朵上了,这才低声说:“除了她还会有谁?不过这话可不能和伦斯那个大嘴巴说。万一惹恼了她,我们可都没有好果子吃!”

  凯特眼望道路两边的森林,仅敢用眼角的余光瞄了几眼车队中那十辆华丽的马车,极缓极缓的点了点头。

  “凯特,她那十个车夫,你估计能对付得了几个?”罗格突然问道。

  “如果是正规决斗,上来一个我是稳胜;如果来二个我必败无疑。当然如果不限制规则,就不大好说了。”

  罗格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二人并排策马,随着车队一路缓缓西去。

  自三眼雾灵鹿被烧成飞灰之后,各种魔界生物终于在车队周围绝了迹。

  虽然不断有各式各样的生物莫名其妙地倒毙在车队周围,不过克拉克商会的伙计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已经见怪不怪了。那五十名黄金狮子骑士则视而不见,只当死的是普通乌鸦老鼠;而三百名‘龙与美人’骑士虽然心下恐慌,但这些亡命之徒也都是老油条了。不管是谁干的这一切,总而言之都不是自己得罪的了的。既然罗格都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们也就当看不见了。不过想到风月的恐怖和罗格的平日为人,私下里很多人都已经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了罗格身上。

  这可能是胖子生平首次替别人背黑锅。

  车队出发的第三天开始,魔族探子都绝了迹,不过在车队两旁探头探脑的换成了一些衣衫褴褛的山贼土匪。看到规模庞大的护送队伍,这些不成气候的小土匪们自然不敢乱打什么主意了。

  罗格等人是知道芙萝娅的强大与恐怖的,下意识的总是想离她越远越好。只有伦斯完全被芙萝娅的美色所迷,每天想着办法想凑得近点。要不是芙萝娅的随从和车夫们个个看起来都不是好惹的,说不定哪天晚上伦斯就会钻进芙萝娅的马车里去了。

  一路西行,十几天后,车队终于无惊无险地抵达了塞勒斯堡。

  自离开塞勒斯堡后,几个贵族都未曾有时间再回到这里来。好在几人走的时候已经打下了一个不错的底子,一切基本已经走上了正轨。半年来,各种指令不断的发给塞勒斯堡;每一个月,都会有一份关于领地的详细报告被送到几个贵族手里。但当塞勒斯堡的轮廓远远的展现出来的时候,几个贵族还是抑止不住心中的激动,抛下车队,先行向前方驰去。



本杰明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看着几个贵族青年的背影,微微一笑。

  芙萝娅也掀起了车窗的帘子,向外看了一眼,吩咐车夫道:“跟上去看看!”

  那中年车夫手中缰绳一抖,六匹纯种奥尔良高头大马拉着公主的马车驰出了车队,以不逊于几个贵族青年的速度顺着大路追了下去。

  罗格等人驰到塞勒斯堡的时候已过午后了。经过半年多的建设,塞勒斯堡已经不是当年的那副破败模样了。除了一个倒塌的了望塔尚未修复外,城堡已经基本整修好了。城堡主楼大多数的窗户都已经装上了百叶窗,一面“龙与美人”的旗帜在楼顶上飘扬着。

  城堡主楼两旁新建了两大排木屋,先期到达的罗伯斯基正协助道尔指挥着山贼们在广场中间列队操练。经过两个月的严酷训练,原来三百名山贼只被道尔淘汰了十几名。这让罗伯斯基非常为自己的识人之明感到自豪,毕竟这些山贼都是自己的老部下了,是自己一手选拔出来的。现在证明,以素质而论,自己挑选的这些山贼并不比一流佣兵团的精锐部队差多少。两个月里,道尔又补充了三十多个山民进来。用不了多久,这些山贼和野蛮人就会成为罗格的护教神圣骑士团主力了。

  城堡的另一端座落着两座大型冶炼工坊,八根高耸入云的烟筒正喷吐着浓浓的黑烟。一车车的精铁矿石和煤被运进这两个巨型怪兽的肚子,炙热的钢水则从怪兽的口里不停的吐出来。

  冶炼工坊的旁边用油布搭着一个简易的仓库,闪着青色光泽的钢锭整齐的码放着。两个卫兵守在仓库边上,颇有些懒洋洋的样子。这也难怪,在这个穷地方,谁会来偷这些钢锭呢?就是想偷,五十公斤一块的钢锭也不是那么容易搬得走的。

  城堡外已经平整出了一大块空地,上面堆着小山一样高的精铁矿石。贮藏场旁边是原来的苦力营。现在苦力营已经不再是昔日臭气薰天的垃圾堆模样,五排简陋的木屋取代了原先猪窝一样的窝棚。营地里十分整洁,一道溪水环绕着营地。几个苦力正在营地里做着打扫。

  贵族青年不在领地的时候,矿场和冶炼作坊的生产由金的矮人徒弟负责。被罗格收伏的托夫勒负责管理苦力以及一应用品的采购,并且是领地里名义上的管理人。道尔负责防务与训练工作,不过当然这是暂时的。一待山贼们训练好,他就要带着奇薇远走高飞了。但罗格可不打算就这样让他逍遥了,人才难得呀!可是眼前许多大事要办,胖子还来不及去细想用什么方法害得道尔走投无路,从此只能死心塌地地投靠自己。

  不过办法总会有的,这罗格倒是有自信。

  在领地里转过一圈之后,罗格等贵族对这个欣欣向荣的领地简直是满意极了。

  罗格笑着对佛朗哥道:“这个托夫勒虽然又阴又坏又怕死,倒真是个理财和管家的好手啊。以前看他的报告总觉得言过其实,没想到这老东西不但没虚报,倒还瞒报了不少东西啊。”

  “嘿嘿,这还不是因为你?你逼着他出头诬陷伊恩那老家伙,现在他不得不投靠我们了。要不然我们把事实一公布,他还不被这些骠悍的山民们给砍了?”

  “喂!你记错了吧,那可是凯特的主意啊!不要把什么事都安到我的头上!”

  “多一件少一件对你有区别吗?”佛朗哥讥笑着说。

  罗格认真地想了想,道:“那倒也是。”

  很快的,芙萝娅公主的车驾和克拉克商会车队都抵达了塞勒斯堡。芙萝娅和本杰明对塞勒斯堡的繁荣都十分惊讶。不知什么时候,芙萝娅已经换上了一套紧身的猎装,披上了一件红色的魔法披风。她刚从马车上下来,立刻让旁边广场上正在训练的山贼们看直了眼。虽然被道尔修理了两个月,但他们还是贼性难改,有几个胆大的竟对着芙萝娅吹起口哨来。道尔气得脸色铁青,点了那几个人出列,准备好好让他们长长记性。

  芙萝娅、本杰明和罗格等人都被安排在城堡主楼中歇息。此次率领黄金狮子骑士的中队长保卢斯和五个小队长,以及商会其它的一些重要人物也都住进了主楼中。商队人员和‘龙与美人’骑士们则只好委屈在原先山贼的房舍里了。一番忙乱,总算把众人都安顿了下来。本杰明和芙萝娅顾不上休息,就骑马随着罗格参观整个塞勒斯堡。



参观过了冶炼工坊和矿场时,天色已近黄昏。芙萝娅遥望着不远处十分热闹的苦力营地,突然有了兴趣。“那边是什么地方?我们过去看看?”她半个身子向罗格倾了过来,亲昵地问道。

  罗格慌忙拨马退了一步,躬身道:“公主殿下,那边是领地的苦力营地,是最卑贱污秽的地方。殿下身份高贵,是不适宜到这种地方去的。”

  芙萝娅一双如水的眼眸盯着罗格,清脆地笑着问:“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我长得那么可怕吗?你让本杰明长老评评理!哼。那边是苦力营地?好像很干净嘛,去看看!我决定了。”说罢,她纵马向苦力营地驰去。罗格拦阻不及,只得在后面跟了上去。本杰明一脸坏笑,不紧不慢地跟在二人后面。

  此刻苦力们已经从矿场里收工归来,正是吃晚饭的时候。苦力营中间的空地上,四口大铁锅已经支起多时了,锅中的热汤翻滚着,涌出阵阵颇为诱人的香味。二百多个苦力正排着队,端着各式各样的器皿,等候着几个厨子模样的人分发食物。

  一个高大肥壮的男人一边满满地盛起一勺勺的食物放在苦力的盆里,一边精神抖搂地高声吆喝着:“你们这些苦力!能够在塞勒斯堡做工,能够替罗格大人挖矿,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你们在这里,不光吃得饱,还能吃到肉!今晚这一顿,有一整条猪后腿炖在汤里哪!换个别的地方,这辈子你们都别想知道肉是什么滋味!”

  他一边把一个瘦高的少年盆里倒上满满地食物,一边继续着他的高谈阔论:“现在你们不光能吃到肉,还能睡在不漏雨、不透风的房子里!小彼特,看你瘦得这个样子,如果离开了这里,你就只能睡猪窝、天天喝猪都不吃的东西!你们只要好好干活,就不会有人挨鞭子!甚至生病了还有医生!医生啊!你们这些苦力,已经比很多自由民过得都好了!”

  “对你们这些来说,这里,塞勒斯堡!就是你们的天堂!但是不要以为这里就是你们永世的安乐窝!哪个干活不卖力的,哪个有力气留着不使的,就会被卖到罗恩公国的矿山去!到了那里,你们就会知道什么是后悔!”

  胖大厨子高声叫着,口沫横飞,一点都没有觉察到不远处有几个人正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正在苦力营地忙碌着的托夫勒突然发现了远处安静地坐在马上的罗格等人。他慌忙一路小跑赶了过来,谄笑着道:“罗格大人,呃,还有这位小姐和这位大人,您们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这里实在是太不适合接待您了!”

  芙萝娅问道:“你就是塞勒斯堡的管家吧?你又在苦力营里干什么呢?”

  托夫勒抬头看见了芙萝娅清丽绝俗的面容,虽然他已经年过五十,脑袋还是一阵发晕。他吃吃地答道:“呃,这位高贵的小姐……小人受罗格大人信任,管理城堡里的苦力和日常的开销。小人每天都要到这个苦力营地来转转,看看有没有人受伤生病,东西够不够吃,哪里还需要做点什么之类的。”

  芙萝娅有些奇怪地问:“苦力便宜的很啊,如果人手不足,再买一些不就成了吗?”

  托夫勒也愣了一下,答道:“这是罗格大人吩咐的,小人只是按照罗格大人的吩咐办事而已。如果大人的智慧有如天上的明月,小人就只是一只萤火虫。小人只知道,罗格大人吩咐的事,一向是有道理的。”

  芙萝娅看向罗格,又有靠上来的趋势,罗格连忙又后退两步。芙萝娅笑问罗格:“你来说说,为什么给这些苦力吃用的这么好?有这些钱你可以买很多的苦力吧?”

  罗格恭敬地答道:“公主殿下!小人以前见这些苦力过得太过辛苦,想到我们都是神的子民,小人希望神的荣耀能沐浴到领地上的每一个人,所以吩咐托夫勒给他们吃好点,住好点。”

  芙萝娅一双妙目看得罗格直发毛。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知道没法从罗格嘴里套出实话,也就不再理这胖子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修理这恼人的胖子。好不容易自己摆脱了公国那些烦人的贵族,可以自由自在的出来游玩,哪能不多找些乐趣呢?对,就是这样!一定要好好修理一下这个一直不听话的胖子!
托夫勒听到“公主殿下”四字,精神一阵恍惚,激动得全身颤抖:“公主殿下!她是公主殿下!她居然问我话了!公主殿下居然向老托夫勒问问题了!噢!我的主啊!”

  本杰明若有所思地看着整洁的苦力营地,营地旁堆放的齐齐整整的原矿石,以及苦力的面容、表情、动作。过了一会,才对罗格说:“罗格大人,您这个领地苦力不足二百人,矿产量却超过了罗恩公国一个使用五百苦力的大矿,看来您真是很有独到之处啊!这次能来塞勒斯堡看看,收获不小,嘿嘿,收获不小!”

  这时候苦力们已经注意到了这边来了几个大人物,所有的目光一瞬间都集中在芙萝娅的身影上。那骑在栗色纯种马上的小可人儿,好似给整个营地带来一道清新的气息。

  一个苦力突然从队伍里跑了出来,几个守卫大吃一惊,一时不及反应,让他冲了过去。那个苦力直向芙萝娅冲来。托夫勒忙上前阻拦,却被他一把推在了一边。芙萝娅、罗格和本杰明倒是静坐马上,要看看来的是什么人。

  那个苦力冲到芙萝娅的马前,猛地跪下。他抬起头,用十分悦耳的声音诉说道:“这位高贵的小姐,您一定是位侯爵小姐!不,是公爵小姐!不不,您一定是一位公主殿下!您的美丽就是月亮摩狄斯也无法相比!啊!我高贵的小姐,我仁慈的小姐,您一定不忍眼看着您狂热的追随者在苦力营中终老一生!您一定会拯救我,卡尔梅,一个可怜的吟游诗人的!”

  “卡尔梅?一个诗人?”芙萝娅颇感兴趣的看着这个苦力,他二十多岁,一张脸孔十分英俊。眼睛是很迷人的蓝灰色。从他的脸色看,苦力营的生活显然还不错。

  “罗格,你的苦力营里居然还有个诗人!”

  卡尔梅又膝行转向了罗格:“您就是伟大智慧的罗格领主阁下?哦,感谢主,我今天终于见到了您!我,卡尔梅,愿意将我的智慧和知识贡献给您!作为一个伟大的、英明的、富于远见的贵族,您一定要需要我的!您会发现将卡尔梅放在苦力营里会是您财产的重大损失!”

  卡尔梅继续用他诗一样的语言述说着他的才华、他的见闻、苦力是如何对他诗人身份的一种侮辱。芙萝娅却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她优雅地拨转了马头,回头对罗格道:“我累了,要回去换件衣服。晚餐的时候再见吧!”说罢,这千年小祸水就绝尘而去,将卡尔梅无数“我的天使”“我的女神”之类的颂歌扔在身后。

  芙萝娅一走,罗格的脸上立刻罩上了一层寒霜。他盯着跪在地上的吟游诗人,冷冷地对托夫勒道:“托夫勒!这个莫名其妙的诗人是怎么回事?”

  “罗格大人,他是领地第二批买进的苦力。刚来的时候只是闷声不响的干活,谁知道后来却不断给其它苦力说什么平等、自由之类的东西。为了这个,小人已经狠狠地抽过他一顿鞭子了。您知道,小人一共只打过两个苦力的鞭子,可是完全遵守大人‘尽力善待老实干活的苦力’的吩咐的。”

  哼了一声,罗格对卡尔梅问道:“你都会些什么啊?”

  诗人喜出望外,急忙说:“小人游历过很多国家,会说四种语言!小人在诗歌、艺术甚至政治上都有所涉猎,小人一定会成为大人的得力助手的!”

  托夫勒急忙插道:“罗格大人,他虽然知道点东西,可是……”

  “托夫勒!这件事我心里有数!”罗格喝道。

  胖子纵马绕着卡尔梅转了一圈,道:“来人啊!把这个狗屁诗人给我吊起来,狠狠抽他一顿鞭子!明天把他拉到奴隶市场上卖了!记得标明他是个诗人,卖个符合他身份的价格!”

  托夫勒连忙叫来两个山贼守卫,将惊怒交集、高声哀求的诗人拖了下去。托夫勒自己魔戒跟在罗格马旁,悉心请教罗格如此处置的道理。

  罗格对这个若有若无的马屁还是十分受用的。他一边看着两个山贼守卫将诗人吊在广场中央的旗杆上狠狠鞭打,一边耐心给托夫勒解释道:“我这个领地,现在要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出矿、产钢。所以,我们要的是肯老实干活的苦力!凡是踏实干活的,我们就让他吃饱穿暖,甚至还给他治病!让他过得比别的地方的苦力好上几倍!那些不老实的,比如说这个诗人,就要狠狠地打。而且我们要让所有人都看到这种差别!这样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挣到饱饭吃,什么行为会换来鞭子!”
欣赏了一会诗人的惨叫,罗格又慢慢地说:“我是缺人手,不过缺的不是这种会把自己弄成苦力的诗人,所以我没兴趣听他的故事!苦力就是苦力,只要有力气,会干活就好。不需要他们有多聪明。如果我放了这个诗人,难保苦力中不会再出一个画家、歌唱家。不管怎么说,卖力干活就是今后评价苦力惟一的标准!规矩就是规矩,绝对不能破了!”

  托夫勒跟在一边惟惟诺诺的。罗格又叮嘱道:“这半年你干得不错!以后领地里的规矩要尽量简单,有他妈的三四条足够了,多了他们也记不住。但对破坏规矩的苦力绝不能手软!对那些自己会想办法把活干好的,要好好鼓励。你要记住,苦力虽然是奴隶,但他们也是人,要把他们当成人来看待,贱骨头之类的称呼尽量的去掉。要让他们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这样他们自然会想办法把活干得快点。他们的想法你要多听,也许其中就会有不错的主意呢!”

  罗格安排完了苦力营的事,又赶往冶炼工坊去了。托夫勒恭敬地站着,直到罗格的背影消失才转过身来。他恶狠狠地看着被鞭打的诗人,咬牙切齿地道:“臭小子,害我挨罗格大人的训!好,我看你肚子里有多少诗!老子都他妈的给你抽出来。”他冲上前去,一把抢过一个守卫的鞭子,使足了全身的力气抽了下去。

  接下来的两天,几个贵族忙得不可开交。克拉克商会的车队为塞勒斯堡运来了急需的工具、盔甲武器、建筑材料和粮食,现在则需要装运钢锭和原矿石。忙乱了两天,终于装好了五十车的钢锭和二十多车的精铁矿石。这段日子以来,冶炼工坊炼出的一百多吨精钢就这样被克拉克商会全部要走了。不过武器作坊建成还需要不少时日,未来的武器工匠们现在还快乐地在罗恩公国的山区生活着呢。等这些工匠们来到它们新生活环境时,就会有大批的精钢等着它们了。

  贵族青年们在塞勒斯堡的防务上面花了出乎意料多的时间。在大批苦力的工作下,以及经常客串苦力的山贼们的汗水下,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塞勒斯堡的外城墙就基本修葺完毕了。道尔以他老道的军事眼光对城堡的防御体系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其防御力对这种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堡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

  然而让贵族青年们不满意的地方在于这套防御体系太过于,怎么说呢,人道和光明正大了一些。用伦斯的话说:“对你的敌人讲什么人道?脑子一定是进水了,还不如直接捅自己两刀来得干脆!”

  但是几个贵族青年对于如何守城可是一窍不通的。他们能留在塞勒斯堡的时间又非常有限,转了两天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来,暂时也就这样了。至于道尔训练的那批山贼倒是成果菲然。两个多月的严酷训练,让这批山贼一个个精神饱满,身强力壮。似乎每个人都比当初粗了一圈,块头大了一号。看来假以时日,这批山贼必定会成为护教骑士团的骨干。

  贵族青年们私下让这批山贼和‘龙与美人’骑士们对练了几场,结果越发的令他们惊讶。山贼的体力和反应居然已经不比这批老兵油子差多少了!不过每到关键时刻,山贼们还是会倒在老兵们各式各样的诡计之下。这要是在战场上,可就是小命不保了。当然,这些有欠正大光明的招数道尔是教不出来的,只有日后把这批新兵混编入老兵队伍中,才能慢慢学会“龙与美人”骑士“阴险毒辣狠、奸懒馋滑坏”十字真言了。

  贵族青年们爬上翻下折腾的功夫,荆戈亲自带领着三百多个服装各异的手下,翻山越岭的来到了塞勒斯堡。荆戈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大家热闹一番之后,立刻就进入了‘狩猎’的正题。

  荆戈带来的这三百多人一望而知个个都是亡命之徒,神色阴骘,杀气四溢。有三个人特别引起了罗格的注意。一个是非常瘦小的中年汉子,看起来非常沉默寡言,但在他指挥着众人扎营、换装、安排夜巡的时候,看起来桀骜不驯的捕奴武士们却都立刻老实照办。另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容貌奇异,面色有些发蓝。另一个如荆戈一样,肥胖高壮,一脸笑咪咪的模样。这两人时刻都跟在荆戈身边。



二人的气息与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然而他们灵魂中心的那一点紫火却逃不脱罗格的感应。这两人实力很强,几乎与黄金狮子骑士中队长保卢斯不相上下,也就是说,比贵族青年们是强了不少地。让罗格意外的是整个捕奴武士队伍中,竟然只有这三人是魔族。原来他还期待着一半以上的魔族战士呢。

  荆戈那几个手下的强大引起了保卢斯的警觉。五十位黄金狮子骑士强大的气势也同样给了捕奴武士们极大的威胁。两帮人马虽然互不相识,然而战士的直觉和斗气的本能反应已经让他们不自觉的开始对立了。

  小广场中突然安静下来了。

  捕奴武士和黄金狮子骑士都站了起来,静静的凝视着对方,态势一触即发。双方斗气互相激荡,中央的空地上竟然凭空出现了几个小龙卷风!“龙与美人”骑士们则本着看好戏的态度,远远地站在一边围观着。

  荆戈、罗格和本杰明正在不远处聊着这次‘狩猎’活动的最后一些细节,对峙双方的冲天气势立刻惊动了他们。荆戈身后的那个胖子一提斗气,一层青蒙蒙的雾气立刻笼罩了全身。他宛如一道轻烟般向对峙双方的中央落去。这胖子实力果然高强,看他身体,少说也有二百多斤,竟然身法如此轻盈。

  他一落入场中,立刻牵动了双方的气势。有几个武技比较弱的当时就控制不住自己向他出手。保卢斯和对面为首的中年武士毕竟实力远超手下,后发先至,出手架住了手下的攻势。黄金狮子骑士仅有两人控制不住而出手,捕奴武士们倒是有近二十人出手。那个中年武士一番手忙脚乱下只拦住了七八名手下,余下十几名武士各种兵器仍是向那个胖子招呼了过去。

  胖子大喝一声,青光暴涨,斗气隐隐幻化成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十几名捕奴武士与他的斗气一触,如被雷击一般倒飞回去。胖子也不好过,硬拼十几人之后,自己也连续后退了十几步,嘴角见血。罗格和荆戈急忙赶了过来,约束住自己的手下。

  黄金狮子骑士们对罗格一向不大恭敬,保卢斯更是看不起这个实力还不如自己的临时上司。虽然有奥菲罗克吩咐,他还不致于公开顶撞罗格,但是私下里对罗格的命令从来都是爱听不听的。作为黄金狮子骑士团中队长,保卢斯自己是上校衔,男爵封号。论起身份地位来,比罗格还要高一等。何况在奥菲罗克带领下,黄金狮子骑士们还从未败过,这更让他们看不起罗格和‘龙与美人’骑士这类从良的匪徒了。

  罗格把保卢斯叫到一边,随即两人激烈的争执起来,渐渐声音越来越大。保卢斯丝毫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对于这些带着邪恶气息的人,就是不能客气。他还特意盯着罗格咬着牙吐出了“邪恶气息”四个字。罗格勃然大怒,若不是近年来胖子城府涵养越来越深,他立刻就想动手教训一下这个傲慢的保卢斯。虽然保卢斯是十三级神圣骑士,实力远远超过罗格这个死灵法师。然而罗格的实力远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些。

  装备了“轮回”甲和战斧“缚魂”的罗格,本身就如同一个活动堡垒一般,足以让保卢斯大多数攻击无功而返。相反罗格的魔法保卢斯就是不能忽视的了。何况,罗格背后还有一个就算是单打独斗也不会输给保卢斯的风月?

  罗格强忍住心中的怒气,冷冷地道:“保卢斯阁下,作为一个珍视自己荣誉的骑士,您已经接受了奥菲罗克大人的命令,全力协助我完成这次‘狩猎’!您眼下的所作所为并无益于完成您所承担的责任,所以我很怀疑阁下的骑士精神!”

  “你说什么!你竟敢侮辱我的信仰和荣誉,我要求和你决斗!”保卢斯大怒,手已经按上了剑柄。

  “保卢斯阁下,您的荣誉应该是由您的所作所为维护的,我无法侮辱阁下的荣誉。在责任没有解除之前,为个人恩怨而决斗也不是骑士所为。这次‘狩猎’回来,我很愿意和您在奥菲罗克大人面前理论个清楚。您的决斗邀请我也会在那时接受!不过在此之前,我重申一次,我,罗格,是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您必须遵守我的每一个命令!如果您做不到这一点,恕我要接管您对黄金狮子骑士的指挥权,并请您自行回里尔城对奥菲罗克阁下解释一切!”

  罗格搬出了奥菲罗克来,保卢斯也心知自己所作所为实在是不应该。当下只得悻悻地说:“好!我会帮助你完成此次任务!不过‘狩猎’完成之后,咱们走着瞧!”

  罗格不再理他,自与本杰明和荆戈协调行动的有关事宜去了。

  两日后的清晨,一只庞大的商队从塞勒斯堡出发了。虽然‘龙与美人’骑士、捕奴武士以及黄金狮子骑士们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三大块,但是换过了统一的佣兵服饰之后,外人是看不出来内里的矛盾的。在罗格和荆戈的强力弹压下,捕奴武士们和黄金狮子骑士总算勉强做到了相安无事。这倒是让一直想看热闹的芙萝娅十分失望。好在旅途还长,她还有大把的机会蹂躏罗格这个有趣的猎物。

  在看过塞勒斯堡之后,她倒是第一次真正地对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胖子产生了一些兴趣。

  不管怎么说,这趟一波三折的‘狩猎’终于要开始了。神秘的罗恩公国正在前方静静地等待着他们。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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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卷 战火 第一章 佣兵

  从塞勒斯堡到罗恩公国的道路已经是非常破败。本杰明熟知这里的地势,所以每一辆货车都只装了二吨的货物。即使是这样,这种道路对商队的货车来说也是严酷的考验。好在这一次商队随行人员中高手云集,遇到实在无法通行的地段,四个人抬一辆车,也就过去了。
  经过了二天多的艰苦旅行,这支庞大的商队终于平安地穿过了荒凉且崎岖的山区。

  翻过了巴伐利亚公国境内的最后一道山冈,众人的眼前突然一亮。一个巨大、美丽、翠绿的盆地静静地在前方等着他们。这个时节,寒冷的塞勒斯堡山区还鲜有植物抽丝发芽,一路行来,众人看的都是些凄清景色。哪里想得到相隔一道山脉,墨绿、翠绿、嫩绿、鹅黄等颜色已经把这个盆地点缀得如此生机盎然。

  一道缓坡顺着山冈延伸到盆地,缓坡上如丝如缎的草地上星星点点的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几只野鹿受了众人的惊吓,轻盈地跃向了远处。一条平缓的河流穿过了整个盆地,河的两岸有许多整整齐齐的农田,青绿的秧苗随着风舒缓的摆动着。盆地远方,是一片苍郁的森林,与天际的山脉隐隐融为一体。

  盆地中部,一座中等大小的城市倚河而建。坚固厚重的城墙高高耸立,为数众多的箭塔表明了这是一个军事性的要塞。然而无数农舍围着要塞而建,许多还形成了村落,四处一片祥和。显然这片土地已经久离战火了。

  车队开始缓缓的向盆地驶去,为首的几人依然驻马在山冈顶部,欣赏着这如画山河。

  本杰明捻着胡子,神往地说:“这个‘落神盆地’自罗恩建国时起就是整个公国的鱼米之仓,自古以来从未经历过动乱战火。这里本是一片山脉,传说上古时候神魔战争之际,一名天神自天而坠,在群山之中撞出了这一片盆地。它的血脉化成了 ‘珏带’河,它的肌肤变成了沃土。而它的心脏则还在跳动着,带给了这片盆地四季如春的温暖湿润。”

  他伸手指向前方,指点着远处的一个小小村落,悠然地说:“那个村子就是老夫的家乡。也是老夫选择的终老之地。”

  在这等地方,就是罗格这类俗人也是心旷神怡,更不用说其它人了。

  芙萝娅策马上前一步,问道:“传说毕竟是传说。不过一山之隔,气候差异竟这么大,应该还有其它的原因吧?”

  本杰明微笑答道:“公主殿下果然聪明过人,这片盆地三面环山,只有西南部是一片平原。自‘里海’吹来的暖风可以畅行无阻,而北部和东部吹来冷风都被山岭所挡。所以这里一向湿润多雨。此外,罗恩火山的余脉一直延伸到这里,所以这个‘落神盆地’里一共有几百处温泉。和风细雨、地气湿润,才有了这么一个四季如春的盆地。”

  芙萝娅点了点头,道:“罗恩火山?老师说过那是大陆上五大火山之一。地下火山山脉所到之处,自然少不了各种珍奇的矿藏。这就是罗恩公国盛产各类珍稀矿产,被称为‘矿山之国’的原因吧?也难怪会有矮人看上这块土地了。不过也真奇怪,罗恩什么都有,就是没有铁矿。那座城是?”

  “公主殿下,那座城以这个盆地命名,叫做落神城。城里由‘夜摩’佣兵团驻守。”

  在来到罗恩公国之前,贵族青年们都恶补了一番罗恩公国的风土人情。知道‘夜摩’佣兵团是四大佣兵团之首,规模竟然达到了一万五千人,几乎超过了一个小国的全部军队,现役的或是预备役的都算上。

  罗恩公国对佣兵极为宽容,大陆上著名的大佣兵团几乎有一半将总部设在罗恩公国,所以又号称是‘佣兵之国’。罗恩公国面积不过三千平方公里,人口五百多万,国内常备军和佣兵总和竟然达到了十五万之众。借助发达的冶炼和兵器制造产业,罗恩公国正规军‘非天’骑士团装备极为精良,人数更是高达两万,整体战斗力已经跻身大陆十大骑士团之列。

  与此同时,罗恩公国武风强盛。自公国成立之日,开国之主就定下了藏兵于民的策略,提倡习武,并鼓励佣兵发展。所以罗恩公国几乎可以说是举国皆兵。



因此虽然盛产各种珍稀矿产的罗恩公国理应是大国眼中的一块肥肉。但立国两百多年来,因为兴盛的武力和佣兵行业的日益繁荣,罗恩公国数次给入侵之敌以重创。其中最著名的战役是三十年前的‘卫国之战’。是役‘非天’骑士团与四大佣兵团共计六万人一战全歼奥匈帝国一万重骑和三万步兵,最后迫使国势如日中天的奥匈帝国退兵赔款。

  此役之后,‘非天’骑士团正式进入十大骑士团之列。

  罗恩公国把境内的一些城市甚至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军事要塞给佣兵团做驻留地,并将该地的一部分税收作为佣兵团的经费。作为回报,佣兵团须对罗恩公国宣誓效忠,在公国遭受入侵时全力抵御外敌。

  大小佣兵团的高层人物多数会兼任罗恩公国的官职,大型佣兵团的领袖往往会接受公国的册封,正式成为世袭的贵族。作为对佣兵力量的一种制衡,罗恩公国王室掌握了公国内大部分的兵器制造业,同时‘非天’骑士团的强大战斗力也足以保证罗恩王室的安全。

  二百年下来,罗恩公国王室和佣兵团形成了奇异且独特的互相依靠,互相渗透,共同繁荣的局面。

  “夜摩?它们在罗恩公国里总共管理着多少个城啊,好像它们的总部不是在这个城呢。”芙萝娅问道。

  “公主殿下,夜摩是罗恩公国最大的佣兵团,一共为大公管理着三个城市。这座落神城共驻扎着六千佣兵。以‘夜摩’引以为豪的重装龙枪步兵为主。据小人所知,城里一共有两个大队共二千龙枪步兵,重装步兵二千人,骑士一千人,轻步兵一千人。”本杰明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龙枪步兵?那是什么兵种?”凯特插嘴问道。

  “这个龙枪步兵可能会是凯特阁下最讨厌的东西了。‘夜摩’佣兵团的龙枪步兵们都装备了全身重甲,三层精铁塔盾。战斗每二名龙枪士兵合抬一杆七米龙枪,整个龙枪枪阵一共可以分成前后三层。这龙枪设有后座,战时可以支在地上来增加抗冲击的能力。呵呵,说到这里,凯特大人想必明白了,这龙枪步兵正是用来对付重装骑士的。据小人所知,这些龙枪步兵是最近三个月才调到这里的。”本杰明微笑着回答。

  罗格暗自思忖,这个落神城修建在这里,其意义不言自明,十之八九是为了抵挡莱茵同盟可能的入侵。至于派龙枪步兵进驻,自然是为了对付莱茵同盟以狮心骑士团为首的三大骑士团的。

  芙萝娅继续问道:“这样说来,罗恩公国已经准备好了对莱茵同盟开战了?”

  本杰明恭敬地回答:“并不是这样的。据小人所知,罗恩公国民众还是非常爱好和平的。眼前的局势是莱茵同盟里向罗恩公国开战的呼声非常高,所以罗恩公国才加强了战备。这也只是以防御为主。”

  伦斯插道:“我怎么觉得罗恩公国的军力比同盟强啊?这么大点的地方,居然堆了七万正规军和八万佣兵!‘非天’骑士团还是十大骑士团之一!莱茵同盟好像总共只有十几万军队吧,这还是把那些轻步兵都算进去的。”他挠了挠头,续道:“在里尔城的时候,怎么好像说来说去,同盟都是能够轻松灭掉罗恩公国的样子?”

  芙萝娅轻轻叹口气道:“这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了。当时的罗恩大公自恃武力强盛,竟然率领五万大军向同盟开战。结果却遇到了当时还很只是个男爵的巴伐利亚大公。那个时候莱茵哈特男爵和拉萨大术士的组合被誉为黄金组合。男爵凭借着天才的指挥以及在魔法师力量对比上的绝对优势,以一万狮心骑士对阵五万罗恩佣兵,却是四战四捷。短短两个月内,当时如日中天的‘非天’骑士团就损失过万,而狮心骑士团仅损失了一千多人。罗恩公国不得不退兵。后来罗恩大公心有不甘,先后几次进犯莱茵同盟,都在莱茵哈特大公爵手下惨败而归,罗恩大公最终抑郁而终。”

  芙萝娅叹道:“这些战报传回王朝,就变成了是同盟主动出兵,打得罗恩公国无力还手。慢慢的,谎言也就变成了真理。几十年下来,父王以及群臣都以为罗恩公国可以一战而下。却没有人仔细想想莱茵哈特大公爵这些年来为何极力反对与罗恩公国开战。可是现在,巴伐利亚大公……”



芙萝娅幽幽地叹了口气,一时惆怅无限。

  罗格等看着芙萝娅忧郁的绝美背影,心中忽然涌起无限的柔情,只想将她好好的抱在怀里呵护一番。他随即警醒过来,暗暗为芙萝娅的魅力惊心。

  车队一路缓行。

  落神城已经发现了这支庞大的车队,城头上的士兵一阵骚动。过不多时,落神城城门大开,一小队黑甲骑士向车队驰来。隔得老远,为首的一个青年骑士就高声叫道:“是哪个商会的车队?我是‘夜摩’佣兵团骑士小队长盖尔!奉城主之令要对车队进行检查!”

  克拉克商会一名老者迎上前去,朗声道:“这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们刚刚从莱茵同盟回来!卡德城主好吗?我替本杰明长老向卡德城主致以最真诚的祝福!”

  盖尔吃了一惊。接近车队时,他一跃下马,对那位老者道:“真的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本杰明大人也在这里?”

  本杰明策马而出,和蔼地道:“年青的骑士,我就是本杰明。‘夜摩’佣兵团和克拉克商会有着超过五十年的友谊。从什么时候开始,‘夜摩’佣兵们已经不认得朋友的旗帜了?”

  盖尔脸胀得通红,他不敢直视本杰明,局促地说:“本杰明大人,不是我有意的冒犯。我刚刚加入‘夜摩’佣兵不到半年,所以……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本杰明点了点头,道:“你还不到二十岁吧?才当了半年佣兵就已经是骑士小队长了,很了不起啊!”

  听了本杰明的夸奖,年青骑士的脸更加红了。但他仍上前一步,说道:“我为刚才的冒犯表示道歉。不过,本杰明大人,就算是克拉克商会的车队,我也要开箱检查的。这是在下职责所在,请您谅解!”

  克拉克商会的一位老者有些不悦,冷冷地道:“过去十年来,‘夜摩’佣兵和克拉克商会合作不下上百次。老夫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要开箱检查我们商会的货物。哼!”

  盖尔看起来更加的紧张了,年轻稚嫩的脸上渗出了汗珠,说话都有些口吃了,但语气却是极为坚决:“实在抱歉!但在下身为骑士,受领主大人所托检查过往商队行人。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

  本杰明扫视了一下眼前的五十个‘夜摩’骑士。这些骑士都很年轻干练,从马上的骑姿就可以看出本领都不算差。年青的骑士们一脸的坚决,又流露着对骑士身份的自豪。

  本杰明突然哑然失笑,对身边的老者道:“让他们检查吧!不要为难年青人!”

  老者讶道:“本杰明长老!这……”

  “不要紧的。”

  在克拉克商会众人异样的眼光中,‘夜摩’的年青骑士们开始逐辆地检查货车。看到整车整车的钢锭,盖尔越来越惊讶。他虽然稚嫩,但也知道在当前疯狂备战的局势下,这批优质钢锭意味着什么。至于精铁矿石,他就认不出来了,克拉克商会的人有意为难他,自然更不会说。

  年青的‘夜摩’骑士们浑身都不自在。这商队护卫多的离谱,但也难怪,现在这批钢锭可是紧俏物资,数量之大足以让最大的骑士团眼红。让他们不安的是护卫中一部分长相奇特的人目光始终有意无意地不离他们身上各处要害。另有几十个人不动声色,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但人人都散发着一股强大的气势。剩下的那些护卫聚在一起,一看就知道都是些身经百战的老兵,这种人在战场上却最是可怕的。

  年青的骑士们就如在狼群中穿梭的小鸡,战战兢兢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然而骑士的荣誉又不允许他们退缩。片刻功夫,在料峭的春寒中这些骑士都已经汗透重衣。

  更让他们面红心跳的是那个正饶有兴趣看着他们的绝色美人!她一举一动都是如此的优雅,以至于抬一抬手,拢一下头发都让这些小伙子们血脉沸腾。年青骑士们努力地挺直胸膛,克服恐惧,用自认为最优雅、最有风度的礼仪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很快‘夜摩’骑士们就检查到了属于芙萝娅的十辆马车。看着没有丝毫标记,却显然十分名贵的芙萝娅座车,盖尔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令:“来两个人,上车去检查一下!”



公主的座车哪能让人随意检查?芙萝娅的两个侍女拦在马车前,毫无为那两个夜摩骑士让路的意思。她们虽然作男子装束,但是过于俏丽的脸孔让夜摩骑士们一下就辨认出了她们的真实性别。看着手下们踌躇不前,盖尔喝道:“两位小姐,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不然的话,我可要得罪了!”

  “这十辆马车并不在‘骑士大人’的职责之内!”一个侍女道。她特意强调了骑士大人四个字。

  盖尔脸红了起来,因为被美人轻视了,他还有些恼怒,喝道:“我的职责是检查一切过往商队和行人!一切!我想小姐您可以充分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来人哪,请这两位小姐让一让路!”

  “够了!”皱眉不语的本杰明喝道。“骑士先生,这十辆马车属于克拉克商会最尊崇的贵宾所有。它们并不在您的职责范围之内!您如果要坚持检查的话,我只能认为‘夜摩’佣兵团已经不再珍视与克拉克商会的友谊了!”

  “可是,本杰明大人,这是我的职责……”盖尔争辩道。

  “维护‘夜摩’佣兵团的声誉和朋友是您更重要的职责,骑士先生!对于您今天的无礼举动,我会和‘夜摩’团长好好商谈一番的。车队!准备起程,我们去下一个城镇宿营!”本杰明不再理会盖尔,径自离去。

  车队在本杰明的指挥下改变了路线,缓缓向西行去。盖尔跟在本杰明的后面,焦急地解释着什么,但最终还是灰溜溜地带着手下的骑士回落神城去了。

  佛朗哥突然说:“夜摩佣兵团居然会用正统的骑士训练法训练手下,真让人意外啊!”

  伦斯摇摇头道:“这些小家伙本事是不错,可惜就是太死板了些。死抱着那些教条不放!”

  “他们就是学再多的礼仪,也没法学到其中的精髓,一个乡下佣兵永远变不成真正的贵族骑士。”佛朗哥有些恶毒地评论着。

  “我可不这么认为!这些小家伙到了战场上,狂热的骑士精神会让他们极有纪律性并且悍不畏死。换句话说,这些人是最好的士兵。”熟悉军旅的凯特对佛朗哥的看法倒是不以为然。

  芙萝娅的侍女纵马过来,叫道:“罗格阁下,小姐请您过去一趟!”

  罗格一愣,虽然不情不愿的,但光天化日之下,估计芙萝娅也不会对自己下毒手,于是跟着那侍女去了。

  芙萝娅与罗格并骑而行,其它人都知趣地离得远远的,惟恐多听了一句半句。

  “罗格,大卫很看重你。我开始还不明白,看过你的领地之后,我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不知为什么,芙萝娅越是柔声细语,罗格越是冷汗直冒。

  “殿下,小人只是个混吃好色的俗人而已……”

  芙萝娅没有理会罗格的拼命自贬,自顾自地问道:“你说,巴伐利亚公国若和罗恩公国开战,胜算有多少?”

  “小人一向只会赚点小钱,这些军国大事,其实是一窍不通的……”

  芙萝娅一双妙目盯着罗格,突然格格地娇笑起来。她伸手抓住了罗格的手,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抚摸着。芙萝娅的小手滑腻冰凉,如一股牛奶在肌肤上缓缓流过,让罗格受用之极。可是这销魂滋味再舍不得,罗格也必须得舍。周围可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啊!虽然没有人敢向这边看,但不经意间的余光已经足以捕捉到他们想要看到的一切镜头了。

  “如果你敢把手抽回去,我就要喊了!”芙萝娅小声地威胁道。

  “公主殿下,小人一定把知道都说出来,您,您就饶了我吧!”眼前的情景,若有一丝一毫传到奥菲罗克的耳朵里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怎么说,芙萝娅毕竟是他的未婚妻啊,自己与芙萝娅勾勾搭搭的,无论实情如何,总是在拿脑袋开玩笑啊!

  芙萝娅轻笑两声,松开了罗格的手。“看,我已经饶了你一回了。现在你给我老老实实的交待,如果现在的巴伐利亚公国与罗恩公国开战的话,谁的胜算会多一些?然后,你再来说说那小狐狸精的事!”

  罗格听到后面一句,大吃一惊,问道:“哪个小狐狸精?”

  “还能是哪个?就是那天你从异界救回来的那个小妖精啊,叫什么埃丽西斯的。”

  “小人地位低微,哪里会知道埃丽西斯小姐的事情呢。”

  真正的小狐狸精芙萝娅一把又抓过了罗格的手,笑问道:“你们都已经有了一腿了,哪里会不知道她的事?”

  罗格大惊,哀求道:“公主殿下,这话您可不能乱说!小人怎么会和埃丽西斯小姐有一腿….有什么关联呢?”

  “这样啊!那你想不想和她有上一腿呢?人家可以帮你啊!”

  “小人万万不敢!”

  “那,你想不想和人家有上一腿呢?”

  罗格差点从马上一头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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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战火 章二 祸富

  经历了落神城的小小不愉快之后,克拉克商会的车队继续西行。落神城主曾经派人赶上来道歉,力主克拉克商会在落神城里多盘桓几天,他要好好表示一番歉意。然而本杰明这一次却怨气冲天,对来人文雅却恶毒的评论了一番小骑士的所作所为。最后老狐狸表示因为克拉克商会的最高贵宾受到了侮辱,不愿再进入落神城一步,因此只能婉拒城主的好意。
  使者当即赌咒发誓,回去定要好好修理那个不知礼仪的小子。

  事后,伦斯不解的问同伴们:“这老家伙平日里和气的很,怎么这一次如此不依不饶的啊?那个小骑士,叫什么来着?还是挺可爱的嘛!”

  贵族青年乱猜了一气,也没猜出个结果来。后来还是罗格悄悄地去问了本杰明。

  老狐狸微笑着解释说,谁也不想有一个太过强大的邻居睡在身边。‘夜摩’本来已经是第一大的佣兵团,现在竟然以正规骑士方式训练佣兵,成绩斐然,将来必然会更加的强大。年青骑士盖尔其实就是战士的典范,这次他坚持不肯原谅盖尔,就是为了让‘夜摩’佣兵惩处他。而这种惩罚,会给年青的夜摩骑士们一个示范,让他们明白坚守骑士信仰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夜摩’佣兵引上了岐路。

  “当然,这只是老夫的一厢情愿罢了。其实根本的解决之道是训练出比‘夜摩’佣兵更加强大的精兵啊!为罗格老弟训练部下的那个人老夫有些眼熟,该不会是百战佣兵团的道尔吧?”本杰明问道。

  “本杰明老哥果然眼光历害,这也让你看出来了。”

  “老弟手段果然不凡!看来老夫运气不错,才能够结识老弟这样的大才啊,哈哈哈哈!”

  罗格陪着干笑了几声。他再一次开了眼界,原来害人可以如此的无形无迹。他只是不明白,克拉克,一个商会领袖,何以会把‘夜摩’佣兵当成了对手?他追问了几次,本杰明只是高深莫测地笑笑,不肯回答。

  这一路上,芙萝娅折磨罗格手段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千年小狐狸精偏好精神上的折磨,又有无穷无尽的窥视欲望,不断追问罗格与埃丽西斯所谓的那一腿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叫胖子如何答得出来?但是答不出来也得答,不然芙萝娅就会当众做出种种暧昧的表示来。黄金狮子中队长保卢斯的脸已经越来越难看了,其它人则是一副事不关已的表情,只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但是眼前不说,不等于永远不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么多人在场,迟早这事会传得人尽皆知。谣言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不管自己是多么的清白,最后一定会被传得面目全非。何况这个胖子的声誉一向就不怎么好。

  奥菲罗克英明决断,这些谣言未见得能影响得了他,但指望他会喜欢是不可能的。更可虑的是还有一个安德烈。这家伙可是无法无天,偏偏又本领高强,靠山够硬。是以后来,芙萝娅只要作个暧昧的表情,罗格立刻就听话无比。公主殿下有何吩咐一定照办,十足卖力。

  其它贵族青年们对罗格的处境视而不见。不是不想帮,而是不敢帮。佛朗哥出于义气曾经想搭救罗格一回,半路插上来搭话,结果被芙萝娅随手用‘异界牢狱’给封到异空间去了,到了晚上才放他出来。从‘异界牢狱’中出来时,英俊的佛朗哥已是衣衫破烂、神志不清了。大家这才想起来这小魔女还是一位拥有着恐怖实力的高级魔法师!有了佛朗哥的例子在先,众人只能让罗格自求多福了。

  在小魔女的高压政策下,罗格只得编造了一次与埃丽西斯是如何“有了那么一腿”的。有了开头,故事自然就不会这么结束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是对埃丽西斯甚至是奥菲罗克的大不敬了,芙萝娅拿到了这个把柄,当然不肯如此轻易地放过了罗格。一次次的,胖子的故事越讲越精彩,越来越自然,再加上芙萝娅若有意若无意的挑逗,这些天里,他某个重要部位总是要重复充血十几次。

  往往在他最兴奋的时候,芙萝娅就会用一两个小法术给他消消火。有时是闪电术、有时是冰水、有时是火球。更有甚者,有一次居然对胖子的要害施放了一个诅咒术!那一次真是把罗格吓得不清,好在他体质特殊,事后反复测试,发现那根重要家伙安然无恙,这才放下心来。心里自然问候了芙萝娅本人及她的祖宗们无数遍。



侍女们完成了初步的工作,恶毒地评论了一番后,其中一个解开了衣裙,兴奋地跨坐了上来。

  罗格全无所觉。无数个空间之外,那个与他精神连为一体的风月正突破重重空间障碍,飞速赶来。罗格动用了全部精神力死死抵住了她,不让她跨越最后一道空间壁垒,在这一界现身。

  多了风月,不过是多个送死的人而已。

  马车里的气氛疯狂且淫靡。死灵法师和他的宠物却正在另一个空间中殊死斗争着。

  罗格精神力濒于耗尽的一刻,风月终于先支持不住,如潮水般退回了异界。临去前,她极度不解、愤怒和不甘地嘶喊了一声。这声无声的呐喊清清晰晰地留在了罗格的意识里。罗格心里苦笑了一下,委顿下来。

  “既然斗不过,总得活下去吧?”罗格自嘲地想着。他将残余的精神力向下体集中,那个侍女突然兴奋地尖叫了起来。他一边卖力讨好那个侍女,一边转头向芙萝娅低声下气的求起饶来。

  芙萝娅颇为意外。罗格如此容易就屈服了,让她的乐趣大为降低。她指尖爆出一小团火光,罗格随即发觉已经恢复了全部行动能力。

  “来!让我看看,你准备怎么做我的一条狗啊!”芙萝娅笑问道。

  罗格犹豫了一下,伸手捧起了芙萝娅的小脚,恭谨地舔了起来。舔着舔着,却变得越来越急色了。

  “够了!”芙萝娅抽回了脚,鄙夷地看了一眼罗格。“不过又是一个好色没骨头的男人罢了,还以为他会和我拼命呢!”芙萝娅想着,略有些失望。

  “今天晚上就这样吧!”她吩咐道。转眼又改变了主意,“不!今晚这条狗就赏给你们用一晚,别玩得太过火了!”吩咐完,芙萝娅转身进入里间休息去了,将两个兴奋的侍女与罗格留在外间。

  天边隐隐现出鱼肚白的时候,罗格才一脸疲惫地从芙萝娅的马车里走出来。这个时候,芙萝娅正好起床。她披衣走出里间,两个侍女还在兴奋地讨论着。芙萝娅皱了皱眉,问道:“你们昨晚玩得怎么样?”

  “他简直就是一头发春的公猪!”一个侍女答道。芙萝娅脸色更难看了,那侍女慌道:“对不起,公主殿下,我太失礼了!”

  芙萝娅站在窗前,看着罗格慢慢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道:“你们说,我们是不是过分了些?”

  “他不过是个无能好色的男人罢了,这些臭男人还不都是一个样!他心里肯定觉得还占了便宜呢!公主,您好像对他挺另眼相看的。其实那个佛朗哥、凯特还有保卢斯都比他帅多了啊。不过,这个罗格还真历害呢,开始可一点都看不出来……”多嘴的侍女掩嘴娇笑了起来。

  芙萝娅叹了口气,心里只觉得十分烦闷。她低声自言自语道:“安德烈,这一次,我好像又做错了些什么。可是我就是忍不住!为什么一直想杀了他呢?其实他这种表面上挺恭敬的,心里其实瞧不起女人的人到处都有。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控制不住自己?!”

  走出了芙萝娅的小小营地,罗格意外地发现很多人已经在等着自己了。他疲惫地一个个看过去,其中有自己那几个损友,有一些自己的部下,还有保卢斯和他的黄金狮子骑士们。很多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了艳羡和嫉妒。

  保卢斯越众而出,冷冷地道:“罗格阁下,您在芙萝娅公主的车里过了一晚。您这种行为对公主的名誉是极大的损害。我想,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凯特走过来,一把揽过萎靡不振的罗格,对保卢斯道:“保卢斯大人是奥菲罗克大人的属下呢,还是芙萝娅公主的属下呢?您是法政署的官员吗?您是上议院贵族调查委员会的老爷吗?恐怕都不是吧?那您有何权利要求罗格大人,您现在的上司对您解释些什么呢?”

  保卢斯一时语塞,但又道:“作为骑士,我需要时刻维护吾主奥菲罗克的利益。大家都知道芙萝娅公主是…嗯…与吾主奥菲罗克的关系。罗格大人同样是一个应该珍视荣誉胜于生命的骑士,所以他必须就昨夜的事情做一个解释!”

  “保卢斯大人,您把自己比作骑士的典范,未免过于抬高了点自己吧?您连奥菲罗克大人的命令都不遵守,还在这里说什么维护他的利益?我看您是心中不满,不满昨晚在公主营地里的为何不是大人您吧?”佛朗哥阴阳怪气的讽刺道。






  保卢斯怒极,喝道:“你这是在侮辱黄金狮子骑士的荣誉!你必须道歉!骑士们,准备好你们的武器!”

  “唰唰唰”保卢斯身后的二小队黄金狮子骑士们拔出了骑士剑,每个人身上都隐隐闪出了斗气的光芒。龙与美人骑士们则将罗格围在中央,也都兵器出鞘。黄金狮子骑士们虽然是以二十对一百,然而气势如虹,死死地压住了龙与美人骑士们。但罗格这些属下都是些悍不畏死之徒,平日又与几个贵族青年臭味相投,现在就是明知不敌,也要斗过了再说。是以竟然无一人退后。

  凯特独对保卢斯。他全力提升斗气,对抗着保卢斯似乎无穷无尽的庞大斗气。

  就在此时,罗格有气无力地插口说:“保卢斯大人,公主找我只是谈些风土人情而已。您既然怀疑我与公主有染,何不亲自去向公主殿下问个明白?”

  胖子一句话切中了要害,保卢斯气势立降。

  皇室中人多的是变态和怪癖,乱伦都不是新闻,何况只是小小的淫乱?当然表面上这些事是谁都不会承认的。要保卢斯当面去问芙萝娅是否与罗格私通,以那小魔女的凶悍手段,还不如让他直接自杀来得痛快些。别看保卢斯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真让他这么去慷慨赴死,那是定然不干的。

  心里一番斗争之后,保卢斯只得放弃了他维护主公荣誉的举动。还没等他给自己找番下台阶的话,远处就传来一声朗笑,“唉哟!骑士们都是起这么早的吗?还真让老夫佩服啊!”

  来人正是荆戈,身后还带着几十个全副武装的手下。若有意若无意的,荆戈挡在了保卢斯和罗格中间。

  保卢斯估量形势,一旦动起手来,就是被两方夹击的局面。他当即打了个哈哈,道:“在罗恩公国地面,当然要小心些了。我只是带着手下们巡巡营地,看看有没有趁乱干些什么勾当的小贼罢了!荆戈大人既然也起来了,我就可以休息一会了。骑士们,我们走!”

  在众人护持下,罗格回到了自己的营帐。贵族青年们本以为罗格是有了番艳遇,但罗格只说太累,硬是送走了损友们。随后他吩咐罗伯斯基道:“我休息一会,一个小时后你把我叫醒。”

  一小时后,罗伯斯基进来时,罗格已经起来了,招牌式的微笑又挂在了胖子的脸上。他正捧着一本魔法书在苦读。罗伯斯基心下佩服不已,罗格大人毅力过人,经过昨夜一场大战,早上累得象个死人一样,居然休息了一个小时就又开始发奋钻研魔法了。看来大人年纪轻轻就小有成就,并不仅仅是运气好而已。

  车队继续启程西行,众人都似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般。罗格也恢复了平日的模样,只是不论贵族青年们如何逼问那晚的事,他就是抵死不说。

  胖子在车厢里休息了一天,晚上又被芙萝娅叫到营地里去了。可是让众人大失所望的是,这一次很快的罗格就被赶了出来。轰他出来的侍女还颇不客气。自此芙萝娅就对罗格失去了兴趣一样,再也没在晚上召唤过他了。

  众人大多心下窃喜,暗暗期盼着下一个幸运者就是自己。然而这个新的幸运者始终没有出现。

  自那晚之后,罗格每晚苦苦钻研奥菲罗克给他的那本空间魔法书。虽然书中几个关于异空间的魔法还不是罗格能够施展的,但是里面关于空间魔法原理的阐述却让罗格大有所悟。

  按大魔导士克利夫兰的理解,这个世界中存在着无数个空间,人类居住的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罢了。这些空间有大有小,大至无边无迹,小的可以小到只有一个指头大小。每一个空间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自己的运行轨迹。据克利夫兰的观察,似乎只有灵魂才能够长期在不同的空间存在。当一个魔法师足够强大之后,他将对这个空间的运行规律有所体会,并有可能依托强大的魔力,使灵魂跨越不同的空间。当魔力再次强大到一定程度后,甚至可以暂时抵御空间侵蚀,维持身体在异空间的短暂存在。这正是至高的十级魔法:瞬间移动的原理。

  按罗格的经验,以精神力突破空间障壁,似乎是更加的容易一些。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精神力是更加接近于灵魂本身的力量。三天之后,日夜苦练的罗格终于再一次成功地跨越了空间障壁,精神本体进入了异空间。这也是因为他的身体吸收了灵魂法珠缘故,对空间的波动和感应格外的敏感。才能以低得可怜的魔力突破空间障壁。

  凭借灵魂深处的一点联系,罗格迅速锁定了风月的位置,精神本体如流星般向异界投去。

  再一次进入异界之后,罗格有点抑止不住心里的激动。毕竟他和风月都拥有着‘神之本源’的力量,这种灵魂深处的联系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而自那晚之后,无论他怎样尝试,都未能再度召唤出风月来。

  风月依然站在上次的那个小小山峰,静立在那尺许见方的清泉前。几十只僵尸、骷髅战士甚至还有一个骑在骨马上的死亡骑士远远的侍立着。

  罗格精神本体形成的一朵紫火如流星般落至风月身后。无数细线随即自紫火中延伸出来,罗格要在异界定形了。

  风月突然一声低吼。这道低吼直接冲击着罗格的灵魂,激得紫火一阵波动。她伸手一抓,空间一阵波动,那把巨大的死神镰刀出现在她的手中。呼地一声,镰刀带起一片残影,向罗格的精神本体劈来!

  罗格大吃一惊,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死神镰刀在离罗格的灵魂不到一尺处硬生生地顿住。风月眼眶中的火焰不住翻滚着,镰刀刀刃上附带的苍白色火焰也是忽伸忽缩。罗格可以感受到这纯由死亡能量构成的火焰威力。这股火焰甚至可以直接烧灼灵魂!

  罗格苦笑一下,风月的力量真是一日千里啊!他随即想起了那晚风月被逼回异界时的不甘和痛苦,想起了那晚无法形容的屈辱。

  他收回了所有的感觉,静静等着那把镰刀劈下来。

  一团紫火和持镰的骷髅就这样僵持着。

  良久,风月终于收回了死神镰刀。下一刻,罗格已经召唤起了自己的身体:一个骷髅尸巫。

  罗格不住以精神感应搜索着这个空间,不一会就已经找到了此行的目标。他指向一个方向,风月一把提起了骷髅尸巫,振翼向远方飞去。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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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卷 战火 章三 收伏 全

  格利高里今天的心情非常的不好。
  它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寻找栖身之地,可是在这个见鬼的世界里,竟然找不到一块干燥温暖点的地方。到处都是阴冷、潮湿,岩石缝里总是会渗出污水来。如果栖息在山顶的话,吹来的风中又会夹杂着无数蛛网一样的粘腻东西,不一会就会在身体上覆上厚厚的一层。这就更让它不舒服了。

  它不耐烦地吹出一股旋风,将地面的浑浊、散发着恶臭的积水卷到了洞外。

  格利高里四肢撑地,站起身来浑身一阵抖动。水珠、粘液还有几片碎腐肉从身体上抖落了下来。它哀叹了一声,无言地看着自己粗短的四肢,尾巴无聊地扫来扫去。现在这个样子,哪有丝毫的威风可言?简直就是一个鳄鱼嘛!

  它由衷地怀念起家乡来。那里到处都是暖暖的,趴在滚烫、黑色的岩石上,沐浴在充满了硫磺气息的烈风中,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由岩石缝隙中喷出的熔岩火焰时不时会掠过它的身体,那股热力会一直渗入骨髓的!

  一阵冷风袭来,它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从口里喷出一股淡绿色的龙息。这就让它的心情更不好了,想当初,自己可也是魔界里最上等的种族:深渊魔龙的一员啊!虽然实力在族中的成年龙中得倒着数起,但是身为天生高贵的魔龙一族,格利高里的实力在任何其它种族中都算得上是强者。可惜深渊魔龙一族虽然强大,但是数量稀少,全族不过百头魔龙,成年龙更是仅有三十多头。要不然魔界王者一族早就变成深渊魔龙了。更让魔龙一族感到耻辱的是,它们居然要和无耻、狡猾、丝毫没有格调的魔界战猪一族并列五大种族之列!

  虽然魔猪一族有着与其愚蠢外表不相称的狡诈与阴险,但让它们能够成为五大种族更重要的原因是,魔猪是一种极会繁衍的生物!

  魔龙虽然强大,但就是龙王也不会认为自己能够斗得过二万头一等战猪,而与魔龙族三十头成年龙对应的,竟然是一百万头战猪武士!至于魔猪全族的数量,则从来没人说得清楚。因此,虽然不耻于与魔猪一族并列、并且极度厌恶它们,深渊魔龙王也不会愚蠢到与其开启战端。

  身为一头魔龙,虽然实力相对低微,一矣成年,格利高里也得以受到魔族皇帝的重用,成为魔族皇帝贴身的一等侍卫。但它被这等殊荣乐昏了头,从未曾出过地狱火盆地魔龙谷的它,一时被魔族皇宫里如云的美人们迷花了眼,竟试图去贴身护卫皇帝宠爱的一位暗黑女妖。结果盛怒之下的魔族皇帝将格利高里投入了魔域圣地――暗黑魔渊里。魔渊里长年不灭的轮回之火瞬间焚灭了它的身躯,然而它的灵魂却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飘荡到了这个空间。

  格利高里毕竟前身也是最强大的龙族一员,在异界里很快重组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头丑陋的骨龙。更让它不满的是,虽然自己原先的酸性龙息在魔龙之中算是下等中的下等,但无论如何也比眼前毫无威力的风毒属性龙息强上百倍啊!

  无论是魔界还是这个充满了死物的异界,毒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特别是在异界,你还能再毒死一个僵尸不成?

  是以身为以天生强大魔力著称的魔龙,(虽然那算是前生了),格利高里竟然要靠牙齿和爪子去和僵尸、骷髅、幽灵们搏斗,这让它觉得无比的耻辱!虽然在魔界里弱者没有耻辱的资格,但这里是异界啊,它耻辱一下,不会有人有异议吧?

  更让它不满的是,在魔界的时候单凭魔龙威武的外形和天生的龙威,就会让其它种族的生物避之惟恐不及,但在异界却总会有些不死生物来挑战自己的权威,这不,又有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来找它的麻烦了。

  格利高里冲出山洞,双翅一阵急拍,但是漏风的骨翼只带着它飞出了几十米。

  这已经够它飞上峰顶了。

  格利高里摆了个自认为非常威武的龙族造型,单以两个后肢和尾巴支地,上半身高高立起,双翼张开,迎接着明显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

  它的姿式在魔龙来说是非常威风的战斗姿态,可惜格利高里忘记了变成骨龙之后,它的体形已经变了许多。




  化身骷髅尸巫的罗格在两公里之外就发现了远处峰顶上那可笑的不死生物。

  这是一只似龙似蛇的奇怪东西,明明身长腿短,却硬是只用四分之一的下半身着地,其余部分高高立起,在异界的强风中摇摇欲坠。偏它的双翼还要大大张开,让它整个如同风中的芦苇,东摇西摆的,似乎随时都可能随风而去。罗格隐忍不住,心里大笑起来,阴郁的心情也给冲淡了不少。

  风月可没有罗格的幽默感觉。强大的战斗本能让她瞬间就发现这头虚荣骨龙的弱点。

  风月双翼大张,一股强风在她身前形成,摧枯拉朽般向格利高里冲去。虚荣的格利高里视力本来就不好,刚到异界的它还不大会用精神力感应世界。好不容易它才看清来犯的两个骷髅似乎不是那么低级的样子,特别是记忆中好像从没见过会飞的骷髅。但还未等可怜的虚荣骨龙弄清状况,一股强风就将它就地拔起,远远地向峰底抛了过去。

  “轰”!格利高里重重地栽在峰底的怪石堆里,几乎把它给摔散了。

  它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晃了晃眩晕的脑袋,峰顶上传来的一阵魔法波动又让它心魂俱丧!罗格迅速完成了几个小法术,数个桌面大小的石块在峰顶飘起,向刚刚爬起的奇怪骨龙砸去。

  “轰!轰!轰!”格利高里又被埋在巨石堆下。

  它怒了,它终于怒了!魔龙的骄傲之血让格利高里怒火高涨!

  它是魔龙啊,如何能够被两个低级、下贱、肮脏的骷髅如此玩弄!一声龙哮悠然响起,砰地一声,乱石纷飞,格利高里在灰雾石屑当中一飞冲天!

  它刚刚在空中骄傲地盘旋一圈,那个卑鄙的尸巫就伸手向它一指!

  是的,卑鄙!无以伦比的卑鄙!它们竟连个招呼都不打,上来就偷袭!至少这一次,又没等格利高里大人作好战斗的准备,甚至没等它完成在空中优雅、威武的战斗飞行!那个尸巫就对它使用了法术!还是最最无耻的重力术!

  格利高里身周空间一阵波动,它周身每根骨头立刻都重了几倍。骨龙绝望地扑腾了几下翅膀,一头向地下栽了过去。尚在半空时,凶恶直追魔族皇帝的有翼骷髅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它面前。风月手中镰刀一轮,用刀柄狠狠地将骨龙抽飞了出去。

  扑通!格利高里得意不过一分钟,就栽回到了它一飞冲天的乱石堆中。

  可怜的骨龙刚刚从石堆中探出头来,颈骨就被人一把捏住,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将它从石头堆中抽了出来。

  风月将体形远大于自己的格利高里轮了几圈,再重重地摔在地上。罗格开始持咒,一团紫色的灵魂之火向格利高里飘去,准备就此受用了这个难得的补品。然而风月镰刀一挥,击灭了紫火。风月随即一把又拿住了正准备逃跑的骨龙颈骨,将它提了起来。

  恶魔骷髅和可怜的骨龙就这样面对面的交流起来。显然骨龙并不是让恶魔十分满意,风月时不时重重地摇晃着格利高里,抖得它浑身腐肉乱飞。

  魔龙一族的骄傲在穷凶极恶的风月面前原来什么都不是。

  片刻之后格利高里就充分体会到了这一点。它眼睁睁地看着风月右手带着一点金星,探进了自己的口里。纵使它知道这点金星代表着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也是无可奈何。如果它一口咬下去,这只闪耀着金属光泽的魔鬼右手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反而会反手捏碎自己的头骨。格利高里早已经从刚才的交流中明白了这一点。

  形势比人强,有的时候比魔龙也强。格利高里是个识时务的骨龙,在毁灭和被奴役间不存在选择问题。何况在魔界,只有魔皇以及少数的十几个最高级的魔族才有自由可言。

  契约完成,风月手一松,把格利高里摔在地上。它爬了起来,垂头丧气地跟在风月的脚边。

  罗格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虽然格利高里这只骨龙的实力弱得离谱,甚至不如曾经遇到的千年僵尸领主,但眼前场面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罗格的理解范围。

  “风月!”罗格试图沟通正带着骨龙远去的风月。

  风月回过头来,传过来一个“今天到此为止”的意念,一跃跳上骨龙的背,一路远去了。



  罗格默然。过了一会,讪讪地散去骨架,离开了异界。

  “啪!”一个花瓶在豪华的天星石壁炉上被摔得粉碎。紧接着步上悲惨命运的是数只水晶高脚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碟子和半瓶优雅时代的葡萄酒。

  安德烈喘着粗气,在连续摔了一堆东西之后,他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些。纵使已经是有数的强者了,砸砸东西仍然是不错的发泄方式。

  “为什么你要让芙萝娅一个人去冒险,而要把我关在这里?!我真怀疑父亲让你全权负责巴伐利亚公国的事务是否正确!我决定了,你要是再阻拦我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卫显然不把安德烈的威胁放在心上,悠然地坐在沙发上品着红茶,慢慢地说:“我亲爱的弟弟,你当然可以把我打倒,并踏着我走出这个大厅。只是父亲大人的脾气你也知道,既然是我负责公国的一切事务,而你也划归我管理,这些冲动的做法只会给你带来麻烦而已。你不是想再回到天火森林里过上三年吧?”

  听到“天火森林”四字,安德烈明显表情有些不自然。他抓起一本厚重的帝国百科全书,恶狠狠地向大卫砸去。大卫脚尖一点地,连人带沙发如同在水面滑行一般,轻松就躲过了。但那本百科全书突然射出几页纸,在大卫头上炸得粉碎,洒了他一头的纸屑。

  大卫呵呵一笑,从容整理着衣服。既然安德烈已经变相服从了自己,也就没必要在小事上和这个弟弟计较了。

  “你也不用担心芙萝娅,捉几个矮人居然出动这么庞大的力量,她怎么会有什么危险呢?何况,论实力她不过是个高级魔法师,但论阴险…..不,不,论聪明才智可真是没有几个人能是她对手的。再说,她还有一小队黄金狮子骑士和罗格护卫着,这个阵容,就算是你去打劫,也不见得成功呢!”

  安德烈猛然抬头,道:“那个丑胖子看芙萝娅的眼神色得露骨,要不是你拦着,我真想杀了他!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看重这么个废物!”

  “废物,废物?”大卫默念了两次,难得地严肃了起来,说道:“我亲爱的弟弟,以你十六级的斗气,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是仅仅逊于奥菲罗克的。星空斗气浩瀚无涯,你应该时刻心如止水才是。为什么你和芙萝娅都那么想杀了一个无足轻重的罗格呢?于情于理,你们都该有更重要的事才对!”

  安德烈沉思起来。

  大卫清理完了衣服,又开始品茶了。“亲爱的弟弟,这有什么难想的呢?你和芙萝娅都是罕有的天才,不是哥哥我这样的凡人能比的。相应的,你们对周围的世界要敏感的多。”

  大卫顿了一顿,又道:“你们想杀了他,是因为你们的直觉告诉你们,罗格对你们的生命有着威胁!”

  “啊!”安德烈脸色有些变了。

  “按理说,以他的实力,就是来个几十个,也不会对你们有什么威胁才是。但能让你们觉察到威胁,只能有两个原因:其一就是他太过狡猾,隐藏起了实力;其二就是他可能有着庞大的潜力,这才让你们感到不安。从我手头的资料看,第一个原因是不大可能的,那么就只剩下第二个原因了:他有足以威胁到你们的潜力!”

  大卫好整以暇地把玩着手里的古水晶杯,说道:“我亲爱的弟弟,现在你明白我和奥菲罗克为什么会如此看重他、一直拉拢他的原因了吧?想来奥菲罗克一定也感觉到了他的潜力。至于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潜力,迟早我会弄明白的。”

  安德烈沉默片刻,淡淡地道:“死人是不会有什么潜力可言的。杀了就是,何必这么多事?”

  大卫微笑道:“就算你师傅在这里,我们有多大把握收拾得了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现在杀个罗格容易,但你要怎么对待奥菲罗克的报复呢?更何况巴伐利亚大公年轻时就是同盟的一代战神,他经营公国二十年,有多少历害杀手藏在暗处,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呢。亲爱的弟弟,如果你任性乱来,要是坏了父亲的大事,可就真别怪作哥哥的不讲情面了!”

  虽然大卫面带微笑,然而话语里的严峻意味竟让安德烈有些不寒而栗。




  “亲爱的弟弟,其实以你的本领才智,就算实力较奥菲罗克有所不及,但至少是他的劲敌。可是在罗格这件小事情上,你却几次进退失据,说到底不过是你的傲慢在作怪罢了。你的傲慢和虚荣让你不肯承认对手的强大,你变态的完美主义又让你习惯从外貌来判断一个人。你感受到了罗格的威胁,却又不愿意承认。这些因素都是妨碍你再进一步的关键啊。要不然,以你在武技上的绝代天份,现在说不定早已经达到剑圣级别了。”

  大卫一口气说了许多,才叹了口气,低声吟了句诗:“虚荣啊,你是我最爱的原罪!”

  安德烈慢慢站起,恢复了平静。他抬手一招,地上的碎瓷、水晶纷纷飞起,在他掌心中聚集,又在星空斗气下变成莹蓝透明的一块结晶。他把玩着这块结晶,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什么都不干,等父亲的命令。”

  “那个肥猪怎么处理?”

  “当然是招为我用!”

  “招用?那只狡猾的肥猪会干吗?”

  “如果他不肯,我替父亲招婿好了。”

  “什么!”啪地一声,蓝色结晶在地上摔得粉碎。

  克拉克商会的车队一路西行,在途中一个小镇秘密卸下了货物,又再向西南行进,一天之后,终于到达了商会的矿山。

  只有到过了罗恩公国的矿山,才会知道罗恩为什么会有矿山之国的称号。

  克拉克商会的矿山绵延了整个山谷,各式矿工就有三千多人,算上女人、老人和孩子,竟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小城。同大多数矿工村镇一样,小城里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酒馆。车队入城的时候,已是入夜时分,大小酒馆里正是最喧闹的时候,路上已经开始有东倒西歪的醉汉了。

  车队入城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轰动,一群孩子叫着,跳着,跟在车队的后面跑了很长一段。

  令罗格非常不安的是,这个小城担任防卫任务的竟然是冰雪银狐佣兵团!

  虽然当年和罗格以及‘龙与美人’骑士们照过面的冰雪银狐佣兵们都已经被杀得干干净净,其后冰雪银狐所有的主力又被奥菲罗克给一网打尽,冰狐当场战死,银狐和风狐现在仍在里尔城暗无天日的大牢里苦苦度日。但就算是损失了几千精锐,冰雪银狐佣兵们仍拥有超过七千的庞大兵力,罗格一旦身份暴露,就算现在人手再多上一倍,也是必死无疑。

  冰雪银狐佣兵早已经从罗格的记忆中渐渐地淡去了,没想到这次出来狩猎,却一头撞进了狐狸窝里来了!

  在一小队一小队的佣兵间穿行着,尽管罗格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是紧张之极。龙与美人和黄金狮子骑士们也都是暗暗戒备。好在一路平安无事,车队穿过大半个小镇,最终平安到达克拉克商会在这一区的总部。

  众人顾不上休息,一矣安顿下来,就齐集克拉克商会地下一间密室内。密室中央已经摆好了一个这一带地区的沙盘模型。

  沙盘中一大片丘陵给涂成了红色,这是荆戈刚刚涂上去的。丘陵三面环山,向着克拉克矿山的这一面则被一片茂密的森林所覆盖。丘陵之间的低洼地带则布满了沼泽。

  荆戈开始介绍起这片地形来,而不是地头蛇本杰明。作为大奴隶商人,荆戈显然有自己独特的情报来源。不知道是不是两头老狐狸达成了什么默契,本杰明对荆戈如此熟悉自己老窝的地势显得并不十分吃惊。

  保卢斯眉头紧皱,虽然他早就知道矮人们不会住在什么平原上,但这种完全不适合骑兵作战的地形显然大出他的意料。他不满地抗议了几句。

  “哦?难道说您手下的骑士们只能在马上作战不成?这可不是一流的骑士应有的素质啊!”荆戈笑眯眯地道。

  在芙萝娅略显轻视的目光下,保卢斯勃然大怒。“胡说!我们就是下了马,也是最出色的战士!你可是想见识一下我的剑技吗?”

  捕奴武士们本来就长于步战,至于市井流氓出身的“龙与美人”骑士们更是马上马下皆能。在森林中的行动不成问题,但问题在于矮人的王国一向深入地下,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地下王国会挖多深、延伸到什么地方。要想包围封锁,直至一网打尽,真是谈何容易啊。





  荆戈道:“地面上的侦察和包围我的武士们可以胜任,但问题是矮人部落在地下的活动范围有多大,我们就没办法知道了。”他说到这里,望向了罗格和芙萝娅。

  这种地下侦察本来很难,但魔法师们个个花样繁多,至少大多数法师宠物就都是侦察型的。强大如芙萝娅,则没人知道她究竟有多少神秘的法术和法宝。

  芙萝娅皱着眉头,说道:“这我倒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或许一个大范围的地裂术甚至是地震术会是个办法,就是他们有坑道通向外界,也会给震断的。”

  众人面面相觑,如果真如这魔女所言来上几个七级地震术,矮人们是逃不了,不过大家也别想捕奴了,收收尸就好了。

  芙萝娅悄悄地瞪了罗格一眼,罗格无奈之下只得上前一步,掏出一个做工精美的琉璃瓶,上面还雕了一头栩栩如生的恶狼。瓶中满满装着淡金色、不住翻涌着的药液。即使隔着瓶子,也能清晰感受到这瓶药剂中所蕴含的强大魔力。

  罗格高声道:“矮人坑道密如蛛网,想全部堵死恐怕不大容易。不过,他们总要喝水吧,我这里有些‘堕落神的诅咒’,可以让喝下的人极度虚弱无力,而且药效还特别持久!只要能把这瓶药水下到矮人们的水源里,嘿嘿……只要喝下了这个药水,矮人们就算跑了,也绝对逃不了很远,他们五天走的路我们一天就能追上!”

  “而且,”罗格补充到:“这东西无色无味,谅那些矮人们也觉察不出来!一旦他们沾上一点,力大无穷的矮人们就会变得比幼年的精灵还要脆弱!”

  罗格说着说着,奸商瘾发作,继续挥舞着手中的瓶子道:“这个东西别看只小小一瓶,但几乎可以无限稀释而不影响效果!这一瓶下去,在三天时间内就能布满整个矮人丘陵的地下水脉!那个时候没有一个矮人能够逃得脱我们的手心!”

  众人望着罗格手中绿莹莹的瓶子,心情极为复杂。这个东西不愧是“堕落神的诅咒”啊,若是自己沾上了一点,那结局可想而知!与罗格有些过节的如保卢斯之流心中暗下决心,以后绝不吃喝罗格动过的任何东西,和胖子关系不错的,如那老狐狸本杰明则在考虑如何能弄一两瓶到自己的手里。

  只是大家都不明白,这样一瓶东西,可以说是价值连城,是如何到了罗格手中去的?

  贵族青年中凯特最为深沉多智,他若有所思的看了芙萝娅一眼。小妖精立刻察觉,笑盈盈地回望一眼,目光中的寒意却让凯特战栗不已,慌忙将目光移往一旁,心底拼命颂念着天主的名字。

  有了这瓶恶魔的药剂作后盾,众人顿时觉得底气足了很多,讨论立刻热烈了起来,仿佛一个个矮人们已经被绑成了长长的一串,正在被运向各个工场。此刻沙盘上的矮人丘陵,在众人眼里似乎已经开始显现着金色的光芒。至于围绕着矮人丘陵的森林和泥沼,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考验罢了。在场众人哪个不是生死线上混过来的?还会被这些小事难倒?

  其实横亘在矮人丘陵和克拉克矿场之间的原始森林名为‘沉寂之森’,几百年来从未有人深入其中。罗恩公国阴湿多雨的气候使‘沉寂之森’常年笼罩在浓厚的雾气里,大大小小的变异魔兽分布其中。在富含矿脉之地出没的魔兽,往往要较其它地区的更加凶悍、强大。有一个无名学者曾经提出,矿脉富含之地魔力场比其它地方更为强大,更不稳定,从而影响到了生存在其中的魔兽。可惜他人微言轻,并没有什么人理会他的报告。

  与魔兽比起来,‘沉寂之森’的毒虫更加难以对付。但只要有芙萝娅在,众人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而罗格是死灵法师,也少不得要研究一番蝎子、虫蚊什么的。等到‘沉寂之森’的时候,罗格手中自然会再冒出几瓶驱虫剂的。

  只有罗格知道,芙萝娅除了是一位高级法师之外,还是一位药剂大师!在她那个看似平平无常的马车实验室里,堆放着无数稀奇古怪的魔法材料,以及大量他不知道用途的药剂。其中有几样他是认得的,就包括五瓶‘魔力之源’。罗格不知道芙萝娅是不是掌握了这种神药的配方,但看她随意地摆放这几瓶名贵之极的药剂,就知道这种所有魔法师梦寐以求的珍品对芙萝娅来说,并不是如何珍贵。

  能够瞬间恢复魔力的药剂极其稀少,价格堪比黄金。就如这‘魔力之源’,拥有一瓶,就可以使魔法对战改变结果。与拥有五瓶‘魔力之源’的芙萝娅为敌,就相当于要与六个十四级魔法师进行车轮战!这个世上又有几人能够对付得了六个芙萝娅?

  罗格那时才明白芙萝娅的可怕之处。就如他自己穿上战甲‘轮回’之后,实力稍差点的战士就只有眼睁睁挨他魔法轰击的份。

  物质的力量,有时候真是无穷的。这就更坚定了罗格变富敛财的决心。

  相对于矮人本身,本杰明更感兴趣的则是矮人们正在开发的矿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议定扫荡矮人丘陵后,奴隶归荆戈和罗格,矿山归克拉克商会所有。矿脉中挖出的珍稀矿藏,则按市价的一半卖给战神之锤。作为回报,克拉克商会将全力支持荆戈和罗格的一切活动。特别是在军用装备大量订货方面将按低价大量给战神之锤供货,其实等于是变相供应巴伐利亚公国军火。

  分赃并不是十分均匀,但合作使各方都得到了预期之外的利益,因此这个同盟至少在目前是无比牢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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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卷 战火 章四 狩猎 全

  沉寂森林里阴暗、潮湿、冰冷。高大的林木遮蔽了阳光,灌木和藤蔓则填充了树木间的缝隙。
  尽管尚是初冬,但各式各样变异毒虫魔兽们已经开始出没了。这里的生物都极为强悍和嗜血,要么体形较正常的要大上几倍,要不然就是色彩鲜艳外加奇形怪状。

  队伍刚进森林不足五公里,就遇上了几十只奇特的双头狼。这些灰白相间的狼体形比一般的恐狼要大上一半,有一只竟然还能使用简单的小魔法。首当其冲受到袭击就是行进在队伍中间、两翼担负护卫的黄金狮子骑士们。

  骤然遇袭,却是给黄金狮子骑士一个展现强大实力的舞台。他们个个斗气闪烁。剑技朴实、狠辣,几下就能解决一头魔狼。黄金狮子骑士们三个人自成一组,二攻一守,配合流畅之极,下手干净利落。看得众人都是暗暗心折。

  片刻之后,这些强悍的变种魔狼就永远地变成了树木的肥料。

  保卢斯不禁面有得色。

  这一次连罗格等贵族青年们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得意很有道理。黄金狮子骑士单个的战力也许并不是太强大,但三五个聚在一起时就是股很可怕的力量。五十个黄金狮子骑士结成战阵的话,罗格手下的三百多龙与美人骑士们就只有逃命的份了。想想过去数次差点发生冲突,贵族青年们都有些不寒而栗。

  尽管这只七百人的队伍人人实力不俗,这趟沉寂森林之旅还是走得辛苦无比。最轻松的恐怕就是芙萝娅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召唤出一只高达五米的远古猛犸,居然还在上面搭了个小小的帐蓬,舒舒服服的在里面休息着。

  三天两夜过去了,这只队伍终于艰难地穿出了沉寂森林。随着芙萝娅的猛犸踏倒了森林最外缘的一棵大树,一片荒芜的土地展现在众人面前,远处就是起伏不定的矮人丘陵了。

  队伍在森林边缘隐藏起来,等待着斥候的归来。过不多时,荆戈两个贴身随从就回来了。他们脸色显得很难看,回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个部落是高山矮人部落!还有丘陵巨人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矮人细分起来有十多个大族,小族不计其数。但不论怎么划分,高山矮人都稳稳地居于矮人各族的三甲之列。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人口众多,而是因为他们战士的强悍。至于丘陵巨人,自古以来就是矮人的远亲。不过,一个身高往往超过四米,另一个却只有一米多点,二者之间是如何沾上亲、带上故的,一直是困扰魔物学者们的大难题。

  又有一说丘陵巨人有远古巨人的血统。它们虽然没有远古巨人那种足以与神魔龙族匹敌的实力,但其实力多少还是能和块头成正比的。成年丘陵巨人手中使的木棒或石棍往往重达数百斤,一轮之下足以连人带马击飞一个重甲骑士!就是一个最普通的丘陵巨人也能轻松对付十几个人类骑士。

  丘陵巨人经常与矮人结群而居。当一个矮人部落足够强大时,往往都会有几个巨人与他们生活在一起。

  丘陵巨人的出现说明荆戈的情报出现了严重错误,这个矮人部落比原先预想要强大了一倍不止!虽然捕猎方多出了一个芙萝娅,但全歼他们的把握却小了很多。

  好在众人无一不是足智多谋、老奸巨滑之辈,向来不会认为谋划几条毒计出来会是什么苦差事。就连保卢斯这等正义之士,也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下直接面对丘陵巨人,而宁可采取些阴谋诡计。黄金狮子的正义也是有保留的,要不然也不会参与此次捕猎了。

  捕猎队伍悄悄在沉寂森林里扎下营来。众人一番商议之下,都觉得应该先弄明白这个矮人部落的实力再行定夺。罗格手里那瓶“堕落神的诅咒”也需要时间来发挥作用。

  说到侦察,荆戈手下多的是奇能异士,潜行和伪装的高手不少,手段也多种多样。有拥有‘精灵斗蓬’的高级盗贼,在森林中行动自如,几乎不露行迹;有黑暗德鲁伊,可以利用各种动物侦察敌情;也有草原精灵,隐在草丛中几乎无人可以发觉。然而看过了芙萝娅的侦察手段,大家才知道魔法师究竟有多强大,这个魔女有多可怕。




  在众多斥堠侦察未果之后,芙萝娅终于答应出手帮忙。对她来说,这真的是一次有趣的狩猎,可不能就这么半途而废了。

  在两个侍女的帮助下,魔女没用多久就布下了一个庞大的魔法阵。她随后取出一个血红色的小瓶子,待冗长的咒语颂完,倾倒了三滴暗红色的粘稠液体。这三滴神秘的药水刚一落入魔法阵,就爆发出大片的血色浓雾,浓雾中不断传出来尖历的嘶叫和咆哮,还隐隐透出阵阵厚重的钟声。

  众人突然都有些错觉,好象极恶恐怖的魔界深渊已经在这片浓雾中开启了大门。

  片刻之后,一个影子般模模糊糊、半透明的小怪物尖叫着从雾中跳了出来,它丑陋之极,嘴巴不成比例的大,里面利齿森森。它极其凶恶的嘶叫着,似乎随时要扑咬围观的人。随后大批大批的怪物涌了出来,它们尖叫、互相撕扯着,争着挤向前面。

  虽然这些小怪物并不强大,但当后来它们成百上千一堆一团地从浓雾中跳出来时,景象还是极为恐怖的。捕猎队中部分胆小的人面色发白,已经在不由自主地后退了。

  在芙萝娅示意下,罗格掏出了‘堕落神的诅咒’,打开瓶盖就向怪物堆上洒去。小怪物们拼命向上挤着,转眼就垒出了一个怪物堆。沾到了一点药剂的小怪物兴奋之极,尖叫着从怪物堆顶一跃而下,化成一股淡雾,钻入了土中。

  一会功夫,成千上万的小怪物就都领到了药剂,消失在大地里。

  一切都平静下来时,众人的耳朵里似乎还萦绕着怪物们的声声尖叫。

  等待的时间里,芙萝娅自回她那顶架设在猛犸背上的小帐蓬里喝茶,望着她仪态万千的背影步姿,大多数人眼中已经没有了色迷迷的神色,代之以恐惧和敬畏。

  过不多时,一个小怪物尖叫着从地底冲出来,跳入魔法阵中。再过一会,又是一个。随后越来越多的怪物扑向了魔法阵。

  每冲入一名小怪物,魔法阵上的景物就一阵模糊,慢慢显出一小块新的景物来。捕猎武士们远远围着魔法阵,无言地看着这些超出他们理解范围的变化。

  一个小时之后,所有的小怪物都回来了。魔法阵上空形成了一个二米的透明圆球,圆球里赫然是缩小了的矮人丘陵。溪流、森林、矮人的地下坑道、地下城、地下水脉,甚至还有几道矿脉,都清清晰晰地显示了出来。从比例推算,圆球显示的范围已经深入了矮人丘陵地下数百米之深!

  如此侦察,是荆戈手下的斥堠们作梦也想不到的。更让人心生畏惧的是,在这个法术下,小魔女要是想对什么人下毒,简直是易如反掌!一直对芙萝娅恨得牙痒痒的罗格更是暗中重新掂量起自己的份量来。

  这时芙萝娅从帐蓬里走出,捕猎队的各个首领们聚集在魔法阵旁,充满敬畏地观察着光球里矮人丘陵的地形。芙萝娅不时调整着光球的角度和范围,一个庞大、神秘,充满了不可思议事物的矮人地下王国赤裸裸地暴露在无数贪婪的目光里。

  这个矮人部落的规模比预想的要大得多,虽然光球中是看不到生物的,但依地下城的规模来看,怕是至少也有五千余人。

  地下城建筑在一个方圆一平方公里的巨大地穴之中。地穴高达五十多米,矮人地下城最高的建筑也达到二十多米。地穴半天然、半人工开凿而成,让众人不由自己的要赞叹这些矮人们,竟然能在一片岩山当中建立如此宏伟的地下城市!

  一个矮人大部落就已经创造出在人类看来如同奇迹的地下城市,在大陆西面的矮人王国里,将会是怎样的一幅光景呢?

  地下城周围的坑道密如蛛网,有几条通道绵延向西,一直延伸出了光球的范围之外,通向了神秘的落日山脉。引起众人注意的是一条神秘的巨大隧道。按比例判断,这条隧道的直径足有十几米,曲折通向地下深处。芙萝娅连续调整了几次魔法光球,也看不出这条隧道究竟是通向何处,到底有多长。

  矮人地下城的矿脉在光球中显示得很清楚,几个大矿场也在光球的范围内,惟有这条隧道是何用处,不得而知。在场众人大多眉头微皱,因为他们很清楚,在地下深处,黑暗之渊里,存在着太多未知而恐怖的生物。虽然矮人大多信仰战神,还是属于光辉阵营的,但这个世界上的事可没什么绝对的,要不然也不会出现灰矮人和黑暗精灵这些种族了。




  对付如此庞大的一个矮人部落,眼前的这点人手不要说全歼,就是取胜也实在勉为其难了些。但胜机也不是没有,捕获队各方首脑们都是老谋深算之辈,其阴险毒辣之处是率直的矮人们骑上独角兽也比不过的。何况众人还有‘堕落神的诅咒’这张王牌。除此之外,芙萝娅的强大众人还摸不到边际,罗格也一直隐藏了些实力。天知道在场的众人中还有多少人隐瞒了些东西!

  至少荆戈那大胖子就绝不会是眼前一副孱弱的模样。

  而且此刻猎人们知己知彼,猎物们却还对即将到来的灾难一无所知。

  午后的太阳一直是矮人们的最爱。虽然矮人一生中大多数时间是在地下度过的,但没有哪一个高山矮人会放过在地面晒晒太阳的机会。

  暴风和铁锤加索把自己舒适地安排在一堆岩石之上。两个矮人战士身上深褐色的皮甲与周围岩石的色彩非常接近,不十分接近他们,是根本不会发现这两个矮人的。暴风比铁锤加索大了六十岁,实力上自然也高出了不少。暴风是个使战斧的好手,已经是一名中级战士了,并且实力上已经接近高级战士了。而暴风的徒弟铁锤加索还不到五十岁,只是个初阶战士而已,习惯用的武器是战锤。

  以实力而论,暴风稳稳地进入了部落武士的前两百名之列。原本放哨这样的活都是初阶战士干的,但这两天来部落中越来越多的人莫名其妙的开始生病了。好在病情不重,大多只是身体无力而已,还能勉强采矿。对于一向身强力壮的高山矮人来说,没到起不了床,就不叫生病!

  惟一让人有点担心的是,族里的巫师们对这种病还弄不清楚,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治疗。十几个巫师中甚至有三个也染上了这种怪病。

  族中三百岁的大巫师天眼这几天愁容不展,不住地说什么恶魔即将回到这个世界,光明将遭到磨难。还说恶魔的利爪已经伸向了部落,要求矮人王迁移整个部落。然而这个要求却被矮人王断然拒绝。

  “我们的王还是英明啊!我这一百多年中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的矿脉聚集在一起!也没有一个地方的地底有这里的温暖和干燥。连用这里的水酿出的麦酒的味道都与众不同!那些贪婪、狡猾的人类至少都在几百里外,以他们孱弱的身体还能穿过沉寂森林和毒沼吗?”暴风不停地胡思乱想着,忍不住又偷偷灌了几口酒。战锤加索已经躺在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

  是啊,这样一个地方,怎么会有什么人来呢?连点大型的生物都欠奉。

  当!一声巨响在暴风耳边响起,整个天地都晃动了起来。暴风一下从石堆上摔了下去,头盔远远地飞了出去,上面明显有一个凹痕。暴风这才明白刚才那一声巨响,原来是自己头上挨了一记重击。

  他怒吼着爬起来,扬起了手中的战斧,四处寻找着偷袭者。扑通!铁锤加索也从石堆上被扔了下来,他俯伏在地上,人事不知。

  “咦”,一个声音从暴风身后传来。“矮人还真是结实啊,这么重的一下都没打昏!”

  暴风大吃一惊,迅速回头,看见一个闪耀着乳白色斗气的战枪枪柄在自己眼前迅速扩大。暴风眼前一黑,这一次终于失去了知觉。昏迷前他迷茫地想着:“为什么?为什么会有神圣骑士来攻击我们?”

  凯特一手提着一个矮人,扔给了身后跟上来的龙与美人骑士们。

  骑士们很快就找到了矮人的坑道出口。凯特望着那幽深的地洞,神色凝重地问身后的罗格:“你说,那个什么‘堕落神的诅咒’真的会有用吗?”

  罗格淡淡回道:“用处肯定是有的。你应该也知道那东西是从哪来的。”

  “刚才那个矮人很强壮啊,完全不象吃过药的样子。如果矮人都是这么强壮的话,我们这次很难办啊!”

  罗格道:“中毒的矮人是不会被派出来放哨的。先按原定计划办吧。按那天的显示的地形来看,这是这一片地区最后一个坑道口了。回去吧,先审审那些矮人再说。”

  在沉寂之森的深处,树立着一大片营帐。原本生活在这里的毒虫和魔兽们不得已让出了这块地盘。稍微灵异些的魔兽都体会到了营地中弥散的危险气息,但还是有许多来不及逃跑的倒霉蛋,变成了芙萝娅的绝佳试验材料。




  一声声沉郁的惨叫在营地中交相响起。这两天抓来的十几个矮人正在被严刑拷打着。除了黄金狮子骑士外,营地里的人几乎个个是用刑好手,不时会有些新鲜的情报被拷问出来。

  营地中央的大帐内绘着一幅虽然不大但却极为复杂的魔法阵,一个二米大小的水球正在魔法阵上漂浮着,水球里巨细无遗地展现着矮人地下王国的地形。不时会有武士走进来汇报最新拷问出的情报。随后水球里就会多出一些代表着各种意义的光标。慢慢地,矮人地下城的军力分布和重要战略要地都一一标示在地图之上。

  在这个过程中,众人倒很是领略了一番矮人风格的傲慢。

  矮人们对他们的部落之王有着无以伦比的崇拜。用他们的说法,矮人王‘怒焰神锤’实力足以与世上任何强者匹敌,他一个人可以至少对付五十个最强悍的矮人百年战士!至于捕猎队这些跳梁小丑们,用矮人的话讲,只是一群在矮人王战锤下呻吟的老鼠而已。

  理所当然,武士们狠狠地给这些不开眼的矮人上了一课,整得他们惨叫连天。但矮人们虽然嘴上不说,眼睛里的轻蔑却是有增无减。武士们对此也有些无可奈何。

  根据矮人们的描述,罗格等人推断矮人王至少有十五级左右的实力。他那三十个精锐的矮人百年战士应该是十级左右,和黄金狮子骑士们的实力相关无几,甚至还要略强。至于那一百个上级战士,二百中级战士和五百初级战士,也是非常让人头痛的。整个矮人部落竟有六千多人,有些战斗力的成年矿工还有一千多个。

  这些矮人中,可以称得上是合格工匠的少说也有一千个之多。一千个工匠啊!最少最少也是十万金币!这样庞大的矮人部落,又已经生存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积聚的财富和宝物价值更是远远在十万金币之上。如果部落里能够有个三五样非常不错的魔法装备的话,价值就已经不只十万金币了。当然,矮人妇女儿童虽然不如工匠那么值钱,但也绝对不是什么赔钱货。小矮人可以成长为优秀的工匠和战士,而矮人妇女因为种族上的优势,往往会比人族成年男子力气还大,做做苦力什么的都不错。

  在罗格脑子里还潜伏着一个想法,为什么矮人女人就不能训练成为工匠?胖子想得还要长远些,矮人虽然没有精灵那么傲慢,但是固执却大有过之。想要他们安安心心的为自己干活,就如同要他们剃光自己的胡子一样困难。但是有家庭的矮人就不同了。为了一家的生计,矮人奴隶将不得不尽心尽力地为自己工作。所以矮人女人孩子罗格准备通通吃下,反正也多花不了几个钱。至于多了几张嘴更是小事一件,一件上品兵器的利润足以养活十个矮人。

  这些还都没有把矮人地下矿脉的价值计算进去。那才是最惊人的财富,因为这片丘陵下面矿脉纵横,居然还有一道小小的金矿。虽然芙萝娅的魔法光球显示的不太清楚,但相信众人都已经看得明明白白了。

  因此,虽然矮人部落强大得出人意料,但这些利益已经足以让人发疯了。单单是矿脉的三十年开采权估计就至少值个二百万金币。

  没有人会在成堆的金币面前退缩。本杰明紧急调来了克拉克商会一直在秘密训练的暗影杀手和黑暗武士。这些人虽然数量不多,只有六十人左右,但个个实力足以与黄金狮子骑士相比。这些人可是克拉克商会的绝密啊!看来为了拿下眼前的矮人部落,连老狐狸本杰明都要孤注一掷了。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个奇怪的组合越发的牢固了。

  矮人王“怒焰神锤”烦躁不安地在豪华的大厅中转着圈子。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多的琐碎事情。

  十五年前,他带领着族人历尽磨难,从生存环境恶劣的落日山脉深处走了出来,终于找到了这个极为适合矮人生存的地方。当他宣布在此定居之时,全族欢声雷动。一路行来,风雪、严寒、魔兽、饥饿和疾病已经夺去了六千名族人的生命。

  那个时候,全族还不到四千人,可如今短短十几年间,已经增加了一千多人,从高山下来加入到部落中的丘陵巨人也已经有十个,甚至还包括了一个高山巨人。

  可是快乐的时间没有多久,该死、贪婪的人类就来到了这片土地上!三天来已经陆陆续续有十几个矮人在外出或放哨的时候失踪了。据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发现有人类探险队活动的迹象。看来这些矮人很有可能是被人族给抓走了。无论如何,作为矮人的王,“怒焰神锤”都要把自己的族人给救回来。

  不巧的是,这几天族里陆续有人生病,不是什么大病,仅仅是全身无力,精神不振而已,也没有人因此死亡。但采矿的进度却大受影响。生病的矿工们虽然还能工作,可产量比过去的一半还低。就是这么个小病却让族中的巫师们束手无策,也查不出是什么病因。考虑到时间尚短,开明的矮人王才勉强压抑住了自己过人的火气,准备多给巫师们几天时间。

  想起巫师他就怒火中烧。族中的大巫师天眼已经有五百多岁了,在法力日益高深的同时人也变得越来越胡涂和胆小。当初自己看中这块土地时他就百般阻挠,说这里是恶魔诅咒过的黑暗之地,恶魔必将在这里诞生。

  这块土地不管怎么看,都是矮人一族天赐的福地,哪里有什么诅咒的迹象?至于来骚扰的人类,也不是心腹大患。人族就算能够穿越寂静之林来到此处,也必然带不过来他们威力最大的重装骑兵。没有了骑兵的人族就象是没牙的老虎,有什么好怕的?

  至于人族的狡猾,也必然超越不了矮人王的卓越智慧,不妨利用这些人族自以为是的狡猾来给他们下上一个小套。想到这里,矮人王浮现一丝自得的微笑。他粗声地吩咐道:“来人哪,去召集各位战士首领、长老、大巫师和祭司!我要给胆敢冒犯我们的人族好好地上他一课!”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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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战火 章五 暗火 全

  五天过去了,“狩猎”一直按照计划进行着。狩猎者留下了一些若有若无的痕迹,猎物们也很高明,高明到能够发现这些蛛丝马迹的地步。现在,猎物们想必已经知道,有一支一百多人的人类探险队已经来到了这里。
  矮人们这些天的哨兵明显增多了,探子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看得出来,矮人们有一个不错的领袖,不象一般的矮人那样冲动。从被俘矮人的口供中推断,矮人王很喜欢动脑,猎人们也正怕他不动脑。

  矮人一思考,猎人就发笑。

  第五天的夜依然很平静,猎人们将两具受尽折磨而死的矮人尸体草草埋在森林中。在下午,这两具尸体就被矮人们发现并且带回去了。

  夜深时分,罗格正在自己的营帐中苦读魔法书之际,突然感觉到一个人灵巧地钻进了自己的帐蓬。罗格不动声色,依然做苦读状,直到一双柔腻的小手快如闪电般地蒙上了他的眼睛。

  罗格装作大吃一惊,这时耳边一个甜甜的声音响起:“猜猜我是谁?”

  罗格突然反手摸去,在身后人胸脯上狠狠地抓了一把,嘿嘿笑道:“艾妮啊,每次你都要送上门来吃亏,就不怕我吃了你吗?”

  艾妮吃吃笑着,伏在罗格背上,毫不在意被他占些便宜。

  “吃我?就怕你没那么大的胃口,撑着了你!”

  “难道前几次没把你吃得骨头都不留吗?”罗格的手用力地动起来。

  艾妮呻吟两声,用指甲狠狠地在罗格颈后刺了一下,道:“死胖子,别这么急啊。人家这次来是有正事的,公主让你过去一下。”

  罗格心中大跳几下,脸上却作出一副欢喜的样子。艾妮又狠狠地扭了罗格一下,说道:“死胖子,又在打公主的主意了吗?趁早别想了!你就不怕被公主炼成魔兽?”

  芙萝娅的营帐并不大,但如那个神秘的马车一样,里面的空间却是大得不可思议。单是罗格看得到的,就有三间客卧室、一个大厅、一个厨房和芙萝娅的小型魔法实验室。她这几天抓的几十只各种异兽也都被拎进了这里,不知道收藏在什么地方。

  自那天之后,胖子和芙萝娅的两个侍女倒是很有了些露水姻缘。一向好色的胖子心中如何想,就无人得知了。但有得也有失,那夜之后,芙萝娅对罗格就失去了兴趣,再也没动过他一个手指头。至于让罗格动芙萝娅,他还没那个胆子。

  罗格在客厅里等了很久,芙萝娅才从里间出来,罗格大脑立刻一片空白。

  芙萝娅显然刚刚沐浴完毕,发梢上还在向下滴着水珠。一张小脸越发显得清丽绝俗。她随意穿了件丝质睡裙,裹了一件披肩,赤着双脚,随意地在罗格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她身上的水还未擦干,多处曼妙无伦的曲线露了出来。

  罗格两眼直直地盯着芙萝娅如霜似雪的纤足,又回想起那一夜这双小脚踏在自己脸上时冰凉滑腻的感觉。那个时候胖子心中只有怒火,今天才得以仔细地观察一番,也更加感受到芙萝娅惊心动魂的美丽。

  芙萝娅的美是完美,在罗格的记忆里,她身体上哪一个部分都是如此的完美无暇。

  “罗格?罗格?”

  芙萝娅连叫几次才把罗格的魂魄给叫回来。

  芙萝娅用手指轻轻点住了腮边,淡淡地问:“听说你的法师宠物是个挺历害的骷髅啊,能不能召唤出来让我看看?”

  罗格立刻吓了一跳。风月如果和芙萝娅见了面,很有可能当场就要拼命。现在的风月已经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了,自己可不敢说就能指挥得动她。

  “你在等什么?还怕我抢了你的宠物不成?”芙萝娅开始催促。

  “殿下,在您的房间里召唤骷髅,似乎有些不妥啊!”

  “不妥你个头!”芙萝娅拎起一个垫子就向罗格砸了过来,“让你召唤你就召唤,还推三阻四的,是不是想到异界牢狱里呆上一会啊?还是说,你想试试闪电的味道?”她一抬手间,披肩掀开了一角,让罗格惊鸿一瞥,差点喷些鼻血出来。

  被逼不过,罗格只得慢慢颂起了召唤的咒文。其实胖子现在召唤风月,只需心中念头一动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什么咒语。他装模作样的念咒,不过是想拖拖时间而已。




  短短的召唤咒语,罗格念得满头大汗的。在芙萝娅这个大魔法师面前,他也不敢在咒语上玩什么花样。

  终于咒文念完,一个魔法阵在厅中央出现,隐隐的一个骷髅开始成形了。

  罗格目瞪口呆。

  这个骷髅高大健壮,身披简单的铁甲,右手持一把闪亮钢刀,左手是一个精铁盾牌,显然是一个极品骷髅战士。

  问题是,来的不是风月,来的只是风月一个手下而已。

  虽然有那么几次战斗,风月也曾收拢双翼,收起了显眼的镰刀,改用一把锈刀来冒充普通的骷髅。但罗格可以断言,这一次来的绝对是个货真价实的骷髅兵!

  “罗格,你的宠物怎么和别人跟我形容的不大一样啊?”芙萝娅也有些疑惑。

  “殿下,小人的宠物是有些与众不同,小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别人看了惊讶,传来传去的,难免有些不尽不实的地方。”

  “这倒也是。”芙萝娅沉吟片刻,仔细观察那个骷髅,但怎么看也不过是个普通的骷髅兵罢了。她略略有些失望。

  芙萝娅想了一想,拿出了一个小小盒子,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八瓶深红色的魔法药水。

  “这些是‘火焰护盾’的魔法药水,我刚刚作了一些。矮人部落比预想的要强得多,你现在的魔力水平还施展不出‘火焰护盾’的魔法,这些就给你护身吧。”

  罗格总算是过了一关。

  从芙萝娅那里出来后,胖子又有新的愁事了。万一以后自己性命危急之时,风月也只派个手下来凑数,那该如何是好?

  胖子满腹心事之时,矮人王正对着两具族人的尸体暴跳如雷。

  “把最好的探子都派出去!一定要给我找到那些该死的人类!‘狩猎’计划立刻启动!”矮人王的眼睛已经变成了暗红色。

  就在两天前,矮人王和他的智囊们连夜制订了一个计划,准备把该死的人族给钓出来。计划的名字就叫“狩猎”。

  “我英明的王,您要谨慎啊,不要中了人族的诡计。最近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恶魔就要诞生了,他的魔爪已经慢慢伸向了这里!你要谨慎啊!”老巫师天眼沉重地说着。

  “我最好的探子们已经查清了来的人族最多不超过二百个人,好像是森林对面人族国家里一个叫夜摩的佣兵团的人。不要说二百个人类,就是来了两千个,我的‘怒焰神锤’也能把他们化为灰烬。现在,我的族人的尸体就躺在这里,你难道还要劝我龟缩在这里,甚至躲开他们?!躲开区区两百个人类?!”

  面对暴跳如雷的矮人王,老巫师始终苦劝不退。

  “无论如何,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来人,送大巫师回去休息!”两个矮人近卫走了上来,不由分说地将老巫师架出了大厅。

  老巫师天眼一身疲惫,他没有回去休息,径直来到了矮人地下城的圣地:蓝火祭坛。

  祭坛高达十米,坛中央喷涌出一团三米多高的蓝火,终年不熄。祭坛上布满了尺许大小的魔法符号,每个符号都微微散发着蓝光。

  “吾之主,执掌战争的克里斯德拉克啊,我,天眼,您最卑微的仆人,期待您的神谕!拯救你最虔诚的信徒吧!为你的信徒们指明未来的道路吧!”

  老巫师伏在祭坛下的祷告着。

  祷告完毕,他又吟唱起咒文来。冗长的咒文足足有半个小时才吟唱完毕。老巫师走到蓝火前,以一把黄金匕首用力划开了自己的胸膛。这一刀是如此之深,一股热血远远标出,溅在了蓝火之上。蓝火猛然高高窜起,将宽大的房间都映成了蓝色,一个又一个火焰构成的意义验明的魔法符号从蓝火中飘出,又在空中慢慢消散。

  “神啊!指点你的仆人吧!”老巫师声嘶力竭。

  蓝火再度窜高了一点,慢慢地暗淡了下来。在老巫师绝望的眼神中,火焰慢慢降低,只余一尺多点,最后竟然转为了黑炎。

  当!老巫师手中的黄金匕首落在了地上,匕首上尚余的鲜血飞溅开来,触目惊心。

  “神啊!”老巫师沙哑的语声中已经有了一丝呜咽,“你为什么要抛弃你的子民啊!还是说,这个即将诞生的恶魔,让您也无可奈何啊!”




  老巫师伏地痛哭。

  三十多名全副武装的矮人战士在沉寂之森中搜索着,这队矮人战士装备精良,由二十个中级战斧战士和十余个投斧手组成,甚至还有一个矮人巫师。为首的矮人战士已经上了些年纪,盔甲做工明显比其它人精良,还用魔银镶着一个代表着铠甲强化的魔法符号。不过人类一般是看不出矮人年纪大小的,因为所有的成年矮人都留着一脸的大胡子。

  这队矮人延着地上的蛛丝马迹一路寻去,很快就发现了几个人类冒险者,这几个人正围着篝火,高声谈论着捕捉到的矮人能卖多少钱。大队矮人的出现让冒险者们大惊,他们甚至来不及捡拾地上的兵器,就向森林中落荒而逃。

  矮人战士不得不佩服这几个人类,居然能在原始森林中逃得这么快。由于矮人天生的腿部长度的问题,在短途冲刺上是追不上这几个人的。不过矮人的耐力却远非人族能比。

  一追一逃,转眼就追出了三五公里。矮人追踪者们来到了林中的一块空地上。那几个冒险者正对着他们笑。

  一声呼喝,林中冲出来一百多个埋伏的冒险者,其中还有一个魔法师!矮人追踪者们的处境顿时不妙。谁都知道矮人在魔法上的天份并不怎么样,矮人巫师是难以与同级的人族魔法师抗衡的。因此矮人巫师们大多致力于辅助性的法术,以求充分发挥矮人战士天生的战斗力。

  “啊哈!矮人就是矮人,脑子和身材一样的小!三十多个健壮的矮人,看来我们这一次的收获不小嘛,捉了你们,我就可以收队了,下半年再也不用到这个该死的鬼地方受苦了!”冒险者中一个面目阴险(在矮人眼里,所有的人类都面目阴险)的中年剑士讥笑着说。

  矮人首领一声令下,矮人追踪者围成了一个圈子,战士在外,投斧手在中。他怒喝道:“卑鄙的人类,阴险的夜摩佣兵们!伟大战神的子孙只有战死,没有愿意做奴隶的。你尽管来试试,我会让你用双倍的尸体作为你愚蠢决定的代价!”

  “是吗?矮人的固执果然和愚蠢成正比。认出我们的身分更是你最愚蠢的表现!我虽然舍不得杀了你们――每个矮人都是一笔财富啊!不过不并不介意我的财产受点小小的损失。比如说,活烤了你喂喂魔兽。兄弟们,准备动手!”

  “投!”矮人首领突然一声震天动地的怒吼。

  人族冒险者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声吓得一愣。中年剑士还未回过神来,眼前光芒闪动,十几把投斧呼啸着向他飞来。性命攸关,他暴喝一声,斗气瞬间暴发,形成一道小小的旋风护身,随后长剑闪电出击,挑中面前的一把投斧,剑斧相交之际,长剑中的斗气将剑身炸得粉碎,冲击波随即带飞了另外三把投斧。

  尽管中年剑士武技惊人,猝不及防之下左肩右腿上还是被两把投斧砍中,伤势不轻。还未等他回过神来,第二波投斧又飞了过来。此时他已经手无寸铁,危急之下再也顾不上面子,就地伏倒,一个打滚躲到一边。

  谁也没想到一向讲究光明正大的矮人也会突然动手。两波投斧不光伤了中年剑士,还砍倒了他身后的七八个冒险者。此时冒险者们才清醒过来,上前围杀,林中顿时陷入了一场混战。

  高山矮人们果然悍勇无比,外围的战士哪怕身中多剑也死战不退,内圈的投斧手动作整齐划一,每次十几把投斧都向同一个方向投出,总会有几个冒险者被砍倒。矮人巫师则给矮人们加持了祝福术,并且给矮人首领加持了‘大力’。

  战局胶着起来,每一个矮人倒下,总会有两个冒险者陪葬。

  森林中一处隐秘的营地里,荆戈、罗格、本杰明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地上的一盆清水。战局清晰地在水中显示出来。

  “没想到保卢斯也会如此狼狈啊!”佛朗哥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罗格皱眉道:“高山矮人比原先预想的还要强悍!连黄金狮子骑士都战死一人。我们的人员损失有些大啊!”

  本杰明不急不忙地道:“不要紧,只要一切按计划进行,这些损失还是值得的。”

  战场上指挥者,中年剑士,也就是保卢斯终于下了狠心,喝到:“全部杀光!不留活口!奶奶的,老子不要钱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火球就落在了矮人战圈的中央,四五个投斧手浑身冒火,缓缓地倒了下去。过不多时,第二个火球又飞了过来,又是四个矮人永远地倒了下去。其余矮人受到波及,多少都带了些伤。矮人首领愤怒之极,怒吼不已,一斧砍倒了一个人族的冒险者。

  本来胶着的战局,因人族魔法师的优势开始变得一边倒了。

  突然冒险者包围圈的外围一阵骚动,有人高声叫道:“不好了!有大队矮人杀过来了!”

  保卢斯提声叫道:“有多少人?”

  “至少两百!”

  保卢斯当机立断,喝道:“立即撤退!我的人断后!魔法师,放火墙术!”

  一道火墙森林中延烧起来,暂时挡住了矮人追兵。

  矮人王“怒焰神锤”站在火墙前,轻蔑地笑了笑。他一身暗金色的全身甲,一道道暗红色的火焰不住从铠甲上冒出来。覆面式头盔仅露出两个眼睛,头盔上镶着一个驾着火焰战车的战神,战车的双翼远远向侧后方伸出。头盔做工精致之极,连战车翼上的羽毛都打造得纤毫毕现。矮人王骑着一匹体形巨大的蜥蜴。蜥蜴从头至尾足足有四米长,通体呈现暗紫色,双目火红。舌头一伸一缩之际,隐隐带着一股硫磺的味道。

  矮人王手持一柄巨大、古朴的战锤,发着幽幽的红光。战锤上刻着密密麻麻的魔法符号。

  “还想在我面前玩火?”矮人王大喝一声,手中战锤一扬,锤上红光大盛。火墙立刻暗淡下去,迅速地熄灭了。

  “追!”矮人王率领着手下疾追下去。

  “这就是矮人王吗?果然历害!我看保卢斯也不是他的对手!”凯特语音平静,内心却有一丝紧张和欢喜,为能与强者对敌的欢喜。

  “矮人王身边的那二十个矮人百年战士不能忽视。嗯,矮人王看起来已经初步掌握火焰之力,应该已经修成暗火武士了,那是矮人武者相当高的境界。这一仗不大好打。”荆戈皱着眉头道。

  罗格的看法却与众不同:“矮人王那身盔甲和头盔少说能卖个五万金币啊!嗯,当然了,‘怒焰神锤’看来附加了不小的火系伤害,还有一些操纵火焰的能力,和神器也差不了多少。嗯嗯嗯,我看十万金币是最低价了。这笔买卖很值得!”

  本杰明也深表同意:“你看,矮人王那些手下们有不少穿了魔法盔甲。这些装备估计多半是矮人们自己打造的。看来这片土地的下面一定还有魔法白银的矿脉!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矮人丘陵给拿下来!损失多少在所不惜!荆戈,罗格,你们的手下死了一个,克拉克商会会额外补偿一百金币给你!至于矿脉的权益,商会会让出两成给你们。”

  芙萝娅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人,问道:“赚钱就这么重要吗?值得冒这么大的险?”

  罗格正全神贯注地研究着矮人王身上的装备,一时不小心,随口说出了心里话:“你这个富婆哪知道我们赚钱的辛苦,真是他妈的……啊!”

  周围一片寂静。

  芙萝娅自小身为公主,其后又追随大魔导士耶罗,本身还是一位药剂大师。光是她手中的神器就不止一件,金钱对她来说,的确从来就没什么意义。

  这个小妖精的脸上浮现出了最纯真清丽的笑容,浅笑道:“富婆?这个称呼我喜欢!富而成婆,嗯,我很老吗?已经是婆了?”说着,她伸手去捉罗格。

  她的纤纤玉指在罗格眼中不亚于恶魔的丑陋爪子。但他哪里敢躲?除了赔笑,还是赔笑。

  芙萝娅的手指轻轻自罗格脸上划过,染成淡淡绿色的指甲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无名花香。罗格突然感觉全身无力,轰然倒地。无力感转眼即逝,罗格又跳了起来,这才来得及大叫一声。

  芙萝娅似笑非笑地看着罗格。罗格大汗淋漓,赔笑,赔笑。

  营帐里其余的人或抬眼向天,或议论起天气来。

  矮人王一直追杀了这些冒险者将近五十公里,一举抄了他们的老窝。保卢斯亲自率领二十个人断后,与矮人王大战一番。‘怒焰神锤’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类实在强悍,在自己神锤火焰双重打击之下,居然能凭借剑技和斗气支持这许多时候。直到大多数冒险者们成功逃走,保卢斯才缓缓退入森林深处。





  “我会回来报仇的!”临走前保卢斯恶狠狠地扔下了一句话。

  矮人王不以为然,在他的计划中,狩猎才刚刚开始,他只怕保卢斯不来。这一次他只带了一百五十名矮人战士,就是要让对方以为自己仅仅是这点实力而已。等这些该死的夜摩佣兵再回来时,将会有十倍战力的矮人战士等着他们!

  抄了冒险者营地让矮人王收获不小。除了救回了十余名被俘的矮人,还弄到了大量的食物、装备、补给和烈酒。其中有两小桶酒,光看那古老的外观、年代久远的封口印记以及被精心摆放在中央大帐中,就知道价值不菲。阵阵浓郁的酒香透过百年橡木桶,丝丝缕缕地散发了出来。光是这酒香就已经让矮人们快压抑不住自己了。

  “怒焰神锤”大声喝骂弹压之下,才制止了手下们砸开酒桶畅饮一番的想法。矮人王亲自抱着两小桶酒,命令手下将冒险者营地所有有用的东西全部带走,带不走的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

  这一次虽然没能全歼入侵的人族,但矮人王要放长线钓大鱼。何况矮人们最终只是死了二十个,人族却付出了四十多条性命,矮人可以说是大获全胜。

  既然狠狠教训了入侵者,庆功仪式对天性乐观的矮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从人族基地抢到的十桶美酒以及那两小桶极品威士忌可是全城眼红的东西。矮人王在这些事情上向来有着不吝惜的美名,这次虽然万分不情愿,但也不会坏了自己的名声。

  都怪那两小桶极品威士忌实在是太他妈的诱人了,矮人王一辈子都没有闻过这么香的酒!酿制烈酒的技术向来是人族独占的,特别是极品烈性酒更是从来不传外族,据说十几种极品美酒每种都有些独特的香料在里面,而这些香料的配方和泡制方法都是在几大酿酒家族中单传,历来无外人得知。。

  全城的矮人此刻都聚集在广场之上,矮人王站在高台上志得意满。矮人少女们已经围着火堆跳起了舞。

  随着矮人王宣布作为战利品的烈酒将在全城人中共享,广场中更是欢声雷动!至于那些极品威士忌,矮人王也要与城中的首领们及自己最忠心勇敢的百年战士们一同分享。

  “我的王,那是恶魔的眼泪!不能喝啊,大预言书上已经清楚的记载了这一切!”总有些人要出来扫兴,老巫师天眼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矮人王怒道:“天眼大师,我敬佩您的法力。不过您是不是胡涂了?这明明是最上等的美酒,哪里是什么恶魔的眼泪了?您是说酒里有毒吗?叫您手下的巫师来检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但最精通毒药的矮人巫师也查不出有什么毒,连天眼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他也感知不到任何诅咒的力量。老巫师无法,突然跪倒在地,不住地要求矮人王倒掉这些酒。

  ‘怒焰之锤’愣住了,二百年了,他从未看到过德高望重的天眼如此失态。

  “好吧,去找条狗来,试试这酒里有没有毒!”

  “我的王,不要浪费了这些好酒,我愿意来试毒!”一个明显比其它人健壮的百年战士站了出来,大声说道。

  百年战士喝下了美酒,他明显沉醉在前所未有的美味里。看得所有的矮人垂涎欲滴。矮人王吩咐庆典继续举行。

  一小时过去了。

  二小时过去了。

  五个小时过去了,百年战士安然无佯,并且斗气也未受影响。

  随着矮人王宣布开始分享这两桶酒,高台上的矮人们欢声四起。

  矮人王举着金杯,一口饮下美酒,屏息不出,直到满脸发紫才呼出一口酒香,道:“操他奶奶的!就算这真是恶魔的眼泪,我也要全部喝完!”

  广场上的狂欢开始了。

  广场角落的阴影里,天眼落寞地站在一边。他哀伤地看着高台上陷入疯狂般兴奋的矮人们。他再看了一眼广场上的狂欢场面,终于下定了决心:

  “恶魔们!我要让你们也付出代价!”

  天眼召来了一个年青的矮人巫师,吩咐道:“扶我去深渊之门!”青年巫师战抖了一下,明显露出了畏惧神色,但在天眼的严历目光之下,还是扶着老巫师悄悄的走了。
︶︶﹌我的花让我自己开,我的花让我自己戴,我拥有我的盛开,我拥有我的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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